侗文

  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广西等地区。在古代文献中,有不少关于“洞人”、“峒人”的记载,后来“洞”、“峒”就演变成侗族的称呼了。侗族最初直接借用汉字记录侗语,这种做法被称作“汉字记侗音”。后来,侗族利用汉字的字符,新创了不少文字,习惯上称之为“方块侗字”。侗族使用方块侗字留下了很多手抄本书籍,包括歌册、历书、家谱等文献。

  一些侗族知识分子曾用汉字记录过侗歌。在借用汉字记录侗歌时,一般有以下三种形式:1借用汉字的音来表示侗语的意思。例如用汉字“消”表示侗语“你们”。2借用汉字的义,在该字旁边加一些符号,表示要按侗语的音来读。如在“挑”字下面加x或·,读“塔普”,为“挑担”之意。3利用类似汉字反切的方法来记录侗语。一般是用两个汉字记录一个音节,头一个字取声,后一个字取韵。如用汉字“尼亚”记录侗语“你”。

  1956年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一工作队对14个县22个点的语言进行调查,正式着手侗文的设计工作。1958年在贵阳召开有贵州、湖南和广西三省(区)侗族代表参加的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正式通过了侗文方案(草案)。侗族人民第一次有了本民族的文字。侗文的创制和推广对侗族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瑶文

  我国的瑶族在古代曾使用过“刻木记事”,叫做“木契”,或“打木格”。瑶族社会普遍采用做标志的办法来传递信息,叫做“打标记事”。

  瑶族的一些师公、道公、民间歌手在学习并熟练地使用汉文后,在抄录民族典籍时,仿造一些字与汉字并用或者以汉字为基础仿造一些文字,通过对汉字进行增减或者重新组合的办法,创造了本民族的文字,并用以记录自己的语言。这种文字被称为古瑶文,其字体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汉语借词,即汉语音义与瑶语音义相同或相似的,多直接采用汉字的音形意;二是借用汉字字义而读瑶音,这一类字占多数;三是借用汉字读音而表瑶字字义;四是借用两个汉字或者汉字偏旁部首重新组合成新字。

  1982年7月,北京部分瑶族学者联合有关单位,初步设计了一套以勉语为基础的拉丁字母拼音文字的《瑶文方案》(草案)。这种文字由30个声母、130个韵母、8个声调组成,先在两广部分地区展开试验推广。1984年,又结合旅美的美籍瑶族华人约瑟·候博士的研究成果,实现了中美瑶文方案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