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

  我国的藏族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青海的大部分地区,另外还分布在甘肃、四川、云南等省的部分地区。藏族自称“博巴”,把其世代居住的青藏高原称作“博”,“巴”藏语的意思是“人”,“博巴”就是住在“博”这个地区的人。

  藏文是一种古老的文字,据藏文史书记载,创制于公元7世纪的松赞干布时代,距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了。当时松赞干布派遣大臣图米三布扎到天竺(古印度)求学,钻研佛法和梵文。他回到西藏以后,根据梵文体系创制了藏文。藏文在初创时期,其字母和语音是相当准确地对应着的,随着藏语的变异,藏文和口语产生了一定的距离。尽管如此,藏文仍然可以在不同的方言区通用,虽然各地读音不尽相同,但是写法却完全一样,这是藏文的一大优点。

  藏文一共有30个辅音字母,其中23个字母和梵文字母大体一致。藏文的元音是用符号表示的,不计入字母表,与梵文的体制也是相同的。藏文的拼写以音节为单位,从理论上说,每个音节都是由基字和前后加字而组成的。基字是藏文基本的30个辅音,所以我们也经常会说三十基字。藏文词以音节为单位,从左至右横写,两个音节之间用一点隔开。按传统来说,藏文是用竹笔书写的,字体有楷书和草书两类,楷书可以用于印刷,而草书则适宜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