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文

  我国的维吾尔族主要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部分散居在全国各地。“维吾尔”是突厥文词汇的音译,有“团结”、“协助”的意思。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汉文文献对“维吾尔”这个族名有不同的译写。4世纪文献中称为“袁纥”。6世纪末、7世纪初文献中称为“韦纥”。788年以前文献中称为“回纥”。788年以后至13世纪70年代则称为“回鹘”。13世纪70年代至17世纪40年代称为“畏兀儿”。17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初则称为“回部”、“缠回”。1935年称为“维吾尔”,并一直沿用至今。

  维吾尔族使用的文字,随着其历史迁移发生过多次变化。8世纪,在蒙古高原的鄂尔浑河流域建立政权的回鹘人,一度使用突厥文。后来回鹘人又改用以粟特文为基础创制的回鹘文。公元10世纪末至11世纪初,阿拉伯字母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进入到我国的西域地区。沿袭到15世纪,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创立的察合台文基本取代了回鹘文,成为维吾尔族统一使用的文字。在不断改进后的察合台文的基础上形成了现行的维吾尔文。

  现行的维吾尔文是由32个字母组成的,一个字母表示一个音,其中有8个元音字母,24个辅音字母。每个字母按照在词里出现的位置有单独、后连、双连、前连等不同的形式,当然也有的字母只有单独式和前连式两种形态。维吾尔文的每一个元音都可以独自构成一个音节,元音和辅音组合起来就可以组成不同的音节了。维吾尔文书写时从右往左横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