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正式公布

时间:2020.11.23

来源:国家图书馆

  11月13日,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新闻发布会在文化和旅游部召开。国家图书馆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饶权,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一级巡视员陈彬斌,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主任李致忠,国家博物馆常务副馆长陈成军,南京图书馆副馆长、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全勤出席发布会。会议由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副主任张旭霞主持。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公布《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752部)》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23个)》,并就进一步做好古籍保护利用工作提出要求。

  饶权从五个方面重点总结了本批古籍名录所展现的近年古籍普查和征集工作的一系列新成果、新发现,一是近年古籍征集工作成果丰硕;二是通过古籍普查新发现一批珍贵古籍;三是名家稿抄校本不断涌现;四是舆图古籍中一批绘制精美的彩绘本入选;五是少数民族文字珍贵古籍丰富多彩。饶权还表示,新获评的23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中,既有藏量丰富、库房条件优越的大型文博机构,也有在少数民族古籍收藏研究方面呈现独特优势的机构,推荐入选数量较第五批有所增加,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增量明显。一方面,甘肃、内蒙古、云南等省区,特别是一些地州市的古籍存藏条件持续改善;另一方面,经过普查摸底,更多地市乃至更基层图书馆古籍存藏数量达到申报标准,与此同时,文博系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推荐入选单位数量有所增加。

 

 

  陈彬斌宣读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并表示,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指导各级各类古籍保护单位,进一步完善古籍保护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切实承担起妥善保存、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中华古籍的责任,确保珍贵古籍实体安全;有计划地对破损珍贵古籍进行修复,将传统修复技艺与现代技术相结合,提高修复水平,保证修复质量。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宣传利用好评选出的珍贵古籍,加强对这些珍贵古籍的诠释和解读,深入挖掘其中的文化内涵,梳理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组织开展中华优秀古籍宣传推广活动,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现代技术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优秀古籍多媒体、多渠道、多终端传播,促进中华古籍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李致忠对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陈成军、全勤分别就本单位加强珍贵古籍保护有关情况和入选珍贵古籍及相关保护工作情况作了介绍。会上,各单位负责同志、与会专家就记者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

 

 

  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实施以来,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瞩目成就。先后评选并公布了6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累计收录古籍13026部;命名了6批共203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各地也逐步建立本地珍贵古籍名录和重点保护单位评审制度,有力促进了古籍分级分类保护。

  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启动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以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共收到全国各级古籍存藏机构共3981部古籍申报第六批名录,27家单位申报第六批重点保护单位。2019年初,文化和旅游部召开全国古籍评审工作启动会,对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本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汇总整理、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推荐名单,经国务院审核批准,正式向社会公布。本次评审评选出一大批我国不同民族、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载体形态、不同装帧形式的重要古籍和各系统条件比较好的古籍保护单位,充分体现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和多元化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