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社图函〔2007〕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精神,为规范和加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咨询、论证、评审和专业指导,促进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经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通过,决定成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并在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章程》。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
2.《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章程》
二○○七年八月二日
附件1:
国家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
(共66人)
顾问:
冯其庸(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院长、教授)
傅熹年(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傅璇琮(原中华书局总编辑、编审)
主任:
李致忠(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国家图书馆发展研究院院长、研究馆员)
副主任:
安平秋(北京大学古籍文献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史金波(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民族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