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图书馆:
古籍保护人才培养是“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重要内容。目前,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天津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中山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古籍保护方向专业硕士协议,2015级新生已经入学。在专业硕士培养期内,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与合作单位将共同做好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材课程等基础建设,培养知识结构更合理、专业技能更突出,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古籍保护高级人才。为使古籍保护方向专业硕士学有所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现将古籍保护方向专业硕士信息汇总(见附件),近年有用人意向的单位可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列为该生实习单位。或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及学生所在高校(科研院所)联系,签订用人意向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 庄秀芬
电 话:010-88544644
传 真:010-68476406
附件:2015级古籍保护方向专业硕士信息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