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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关于向用人单位推送高校古籍保护方向专业硕士信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图书馆:
  古籍保护人才培养是“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重要内容。目前,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天津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中山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古籍保护方向专业硕士协议,2015级新生已经入学。在专业硕士培养期内,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与合作单位将共同做好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材课程等基础建设,培养知识结构更合理、专业技能更突出,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古籍保护高级人才。为使古籍保护方向专业硕士学有所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现将古籍保护方向专业硕士信息汇总(见附件),近年有用人意向的单位可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列为该生实习单位。或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及学生所在高校(科研院所)联系,签订用人意向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 庄秀芬
  电 话:010-88544644
  传 真:010-68476406

  附件:2015级古籍保护方向专业硕士信息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
  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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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847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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