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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家图书馆总馆南区G417房间ISSN中国国家中心
邮编:100081
电话:010-88545381或88545367
传真:010-68471138
E-mail:issncn@nlc.cn
 
 
 
 

ISSN申请资格

1.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的印刷型、电子型或网络型期刊、报纸等连续出版物。
2.连续出版物申请ISSN需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出版许可证,发行范围为公开。

ISSN申请手续

1.填写ISSN申请表一份。
2.提交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3.提交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期刊出版许可证》或《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网络型连续出版物另需提交《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提交连续出版物:现用名称第一期(若因出版时间久远不能提供连续出版物原件,可用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的复印件替代);连续出版物更名须提供原名称最后一期;新创办的连续出版物若尚未出版,可在出版后补交。
5.相关材料可通过邮局或快递邮寄(收件人统一填写ISSN中国国家中心),审核手续通过后,将向申请人挂号(或快递)寄出《ISSN预先申请通知单》。如要求使用快递回复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快递运费到付(默认使用顺丰到付),并填写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否则按挂号信寄出。
6.ISSN申请是免费的。
7.若回寄地址与所填写出版单位地址不一致,请在《ISSN申请表》备注栏注明回寄地址等信息。

获取ISSN证书

    按《ISSN预先申请通知单》要求,将获得的ISSN印在即将出版的连续出版物上,并将印有ISSN的最新一期出版物寄至本中心。本中心审核通过后,颁发《ISSN证书》,并完成在国际上的注册,此时ISSN正式生效。连续出版物的主办单位、并列题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周期、CN等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本中心并寄送变更后第一期出版物一份,以维护数据的准确性。

 

ISSN申请表填写说明

1.按连续出版物出版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2.连续出版物名称和CN应与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名称和CN保持完全一致。
3.“现用名称开始于”一项填写:现使用名称事实上最早的出版时间和编号。
4.“刊期变化和试、休刊”一项填写:本名称期刊的出版频率变化的情况和(或)是否有试、休刊情况具体变化时间的说明。
5.“曾用名(ISSN)”一项填写:连续出版物实际曾用名称或批准更名之前的连续出版物信息。
6.主办单位有一个以上的,地址一项可填写主要主办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主办单位盖章一栏可只盖主要主办单位公章。
7.外文期刊应使用相应的外文文字填写连续出版物名称、主办单位、出版地和出版单位,其他项目用中文填写。
8.民文连续出版物应使用中文、民文及其罗马字母转写形式分别填写连续出版物名称、主办单位、出版地、出版单位项,其他项目用中文填写。

申请表下载 请点击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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