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古集部文献中,在目录与内文篇题之下标注首数、即使“一首”者也不例外,是一种广泛存在的体例。考察传世中古文集的古写卷及宋刻本可知,“一首”标注应当从属于文集目录中的计数体系,与文集编纂流程中的数目统计行为密切相关。宋代以降由于编集风习的嬗变、雕版印刷的兴起等因素,旧集中的“一首”标注被大量删削,形成今日所习见的仅标“二首”及以上的体例。通过考察“一首”标注的历史,可以窥见中古文集计数与编纂的活态,亦有助于深入理解集部文献在抄印转换过程中的体例变动。
关键词:“一首” 集部文献 抄印转换 目录 计数
引言:《文选》“一首”标注的脱落
敦煌卷子P.2543白文本《文选》中,《王文宪集序》标题为《王文宪集序一首》。然而,后世《文选》的传刻中,并非所有版本都一遵古本旧式。例如宋刊赣州本、建州本两种六臣注《文选》中,此文的标题都仅作《王文宪集序》,敦煌本中原有的“一首”标注在刻本中消失不见了。除六臣注本外,李善注本系统也存在类似的现象。例如《辩命论》,敦煌所出白文本标题作《辩命论一首》,而在宋代尤袤刻本中,篇题下的“一首”已经脱落,仅作“辩命论”三字。
由此可见,《文选》的体例与面貌在唐宋之际的写刻转换中已经多有羼乱,“一首”标注的脱落正是看似微小而实则关联甚大的一例。一些校理《文选》的前代学者,如胡克家、黄侃、斯波六郎等已经对“一首”相关的体例问题有所提及,然而这些意见仅限于《文选》一书的局部文字校勘,而与更具普遍性的集部体例问题无涉。事实上,宋代以来在刻本的语境下对集部文献形成的种种固定认知直到今天仍然深深遮蔽着我们对写本时代文集的理解,由上揭《文选》中脱落“一首”的现象出发,可以引出众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学界今日熟悉的编集体例是在同题多首的标题下注明“二首”“三首”或更多的数目以示区分,而仅有一首者并不需要额外的标注,这几乎已经成为不言自明的常识。但《文选》的情况却提醒我们,这一“常识”并非超历史的存在,而一定是某种演变之后方始形成的结果。由此引发的疑问是:中古集部文献中“一首”的标注是否可以视作普遍存在的体例?如果是的话,这一体例形成背后的动力是什么?又为什么在近世的文集中隐而不彰?这是否关系到不同时代文集编纂的一些本质差异?这些问题颇为重要,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各种集部文献的中古写本,并参考时代较早的宋刻本,在总目录、卷端目录、内文篇题等可能出现“一首”标注的地方追溯其体例之原貌及变动历程。以下试加以论述。
一、作为中古文集体例的“一首”标注
中古文集中,“一首”标注可能出现的位置不外乎:(1)内文篇题之下;(2)目录条目之下。本节将主要依据写卷(并参照宋刻),依次介绍中古文集中内文篇题与目录条目之下“一首”标注的情况。
(一)内文篇题
首先仍然来看上文提到的《文选》。《敦煌吐鲁番本〈文选〉辑校》是目前为止对敦煌吐鲁番本《文选》写本最全面的收集与整理,将其通览一过,可发现诗文题目之下注明首数是被严格遵守的编集体例,即使仅有一首者也毫不例外。除敦煌吐鲁番本以外,《文选》还有大量的日藏古写本存世,如天理图书馆藏五臣注写本以及《文选集注》等,检查这些本子中“一首”标注的情况,同样可以发现篇题之下皆一一注明,未见失例。宋刻本《文选》中,420个当标“一首”的标题在尤袤刻李善注本中有345个予以保留,明州刻六家注本中保留的“一首”则多达377个。可见即使到刻本阶段,仍有一些版本保留了全书中大部分的“一首”标注。由此可以推断,《文选》原本在最初编纂之时一定已经严格遵守标注首数的体例,而在写本时代《文选》的流传过程中,无论是添入注文、析分卷次等编辑活动还是一般的抄写复制,这一体例都得到了相当稳定的维护。直到刻本时代,才略微出现了松动的迹象。
其次考察《文馆词林》。该书现存主体为日本弘仁年间(810—824)宫廷抄本,后世摹写摹刻本皆从弘仁本出,其时上距显庆三年(658)该书编成仅百余年,且抄写认真、规格较高,应该相当程度上保留了原本的面貌。据《影弘仁本文馆词林》,绝大部分篇题之下皆注有首数,仅有卷一五八沈约的两首作品不然:
赠沈录事江水曹二大使东阳郡时 梁沈约
赠刘南郡季连东阳郡时 梁沈约
今存四百多篇诗文中,仅这两处篇题之下有小字注文(常见的“并序”除外),也仅有这两处未标“一首”,由此推测,“一首”的脱落当缘于“东阳郡时”小注的干扰,唯不知是原本如此还是弘仁本抄写时偶脱。除此两处以外未见失例,可见《文馆词林》应当与《文选》一样,是一部标注“一首”体例执行得相当严格的总集。
复次考察《珠英集》的情况。该集为唐代崔融所编,亦称《珠英学士集》,乃“集武后时修《三教珠英》学士李峤、张说等诗”而成,宋以后失传,今仅见敦煌P.3771、S.2717两份写本,已有学者做了详尽的整理。P.3771、S.2717两份写本分别录诗28、37首(其中P.3771统计时含重出诗),绝大部分篇题下的“一首”标注均予以保留,两件分别仅有一处录有诗题而未标“一首”字样,当系抄手失误偶脱。值得注意的是,敦煌所出的两件《珠英集》抄写都极为随意,各类文字讹夺层出不穷,应当都属于当地中下层文人自用的私人写本。在这样的条件下仍然保留了绝大多数的“一首”标注,那么可以推断《珠英集》原书的编纂应当如同《文选》《文馆词林》一样,是严守“一首”标注体例的。这一体例影响甚至及于域外,如日本平安时代敕撰汉诗集《文华秀丽集》(日本内阁文库藏庆长写本,索书号:32086)、《经国集》(日本内阁文库藏庆长写本,索书号:32087)现存早期写本内文篇题下亦皆有“一首”注记,当即其时编集者模仿唐代总集编纂体例的结果。
除上述总集之外,“一首”标注在别集中亦可窥见一二。唐代许浑曾自编诗集并自书诗卷,其真迹宋时尚见,岳珂录其全文于《宝真斋法书赞》卷六。今虽仅可依靠四库本来探寻这一经历过复杂辗转传抄的文本,但卷中诗题无论内含一首或多首诗歌,皆标明数量,“一首”标注累累具在,当即许浑自书诗卷原貌如此。又宋刻递修本《陶渊明集》中绝大部分单首诗歌的篇题亦标“一首”,甚至晚到明代,嘉靖四年(1525)黄省曾刻《嵇中散集》中仍然保留了绝大部分篇题下的“一首”标记,应当同样都是这一体例的孑遗,也可以视为嵇、陶旧集流传有绪的重要佐证。
(二)目录
“一首”标注除了出现于上述内文篇题之下,还更加频繁地出现在文集的目录中。《隋书·经籍志》著录中古文集多附有“录一卷”,其中包含该集全书的总目,学界对此已有较深入的探讨,但迄今为止尚无集部文献古写本“录一卷”实物的发现。不过,除总目之外,卷轴时代的书籍往往还在各卷卷首列有本卷所载内容的简目,对集部文献而言即为本卷诗文篇目。由于其位于卷轴外侧,容易磨损脱落,敦煌所出集部文献的写卷中难觅卷端目录的踪影,但日藏古写卷中尚有相当多的卷端目录留存。核查发现,卷端目录中对篇题之下标注“一首”这一体例的遵守往往比内文篇题更为严格,如《文选集注》写本各卷卷端目录中的“一首”标注无失例;《文馆词林》也十分谨饬,上文所述内文篇题脱漏“一首”的两篇沈约作品,在其本卷卷端目录中分别录作:
梁沈约赠沈录事江水曹二大使一首
赠刘南郡季连一首
二题皆有“一首”标注,与目录中的前后诸题保持了高度一致。
《文馆词林》中的这一例子或许事出偶然,但通检大量材料很容易发现,中古文集中目录严格保留“一首”标注而内文篇题未标的情况,实际上大量存在于古写本集部文献,以及那些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写本面貌的宋刻本当中。写本可举东京国立博物馆藏《王勃集》卷二九为例:其目录作《祭石堤山神文一首》《祭白鹿山神文一首》《为霍王祭徐王文一首》等,“一首”标记完整保留;而内文篇题仅剩下《张公行状一首》一处,其余“一首”标记尽数脱落。将目光由唐写转移到宋刻,像《文选》这样内文篇题已有标注的文集自不必说,尤袤本、明州本等多个版本的总目、卷目皆有大量的“一首”标记。而即使是那些内文篇题未标“一首”的文集,也往往可以发现其目录十分严格地逐篇标注,以二王本《杜工部集》卷十为例,列表1如下:

表1显示,《杜工部集》卷端目录完整标注各个篇题的首数,而内文篇题中则仅在二首及以上的情况下予以保留。中古文集的宋刻本中《杜工部集》绝非孤例,据笔者不完全考察,存在类似情况的至少还有宋嘉定宣州郡斋刊本《谢宣城诗集》、宋淳熙元年锦熙张监税宅刻《昌黎先生集》、宋刻本《孟东野诗集》等大量宋刻集部文献,不胜枚举。它们的基本特征与《杜工部集》完全相同,即内文篇题下消失的“一首”标注,却在目录(卷端或总目)中历历可见。这也导致从整体来看,“一首”标注在目录中远较在内文篇题之下出现得更为频繁。
需要说明的是,敦煌所出的唐诗丛抄以及日本留存的古写本中,大量诗文的篇题之下均未标“一首”,因此毋庸讳言,“一首”标注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通则。至于六朝、唐人文集的宋刻本中,内文篇题或目录中全无“一首”标注才是更为常见的情况,这些未必皆是在传抄传刻的过程中脱落,至少有一部分应当是最初编集时即未标注。但是,上文所举众多例子可以证明“一首”标注绝非孤立、偶然的现象,而是广泛存在于多种不同类型的集部文献、在中古时期的编集实践中长期持续的一种重要体例。这一标注可能出现的位置包括内文篇题与文集目录,但更常见于后者,从现有的材料来看,“一首”标注倘若出现在内文篇题,则往往同时见于文集目录,反之则不成立。这或许向我们暗示,与内文篇题相比,“一首”标注在目录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功能。由此,为了探究“一首”标注形成的原因,笔者尝试将目光转向文集目录的考察。
二、“一首”标注与中古文集的编纂、计数
宋刻二王本《杜工部集》各卷卷端目录之前,均列有该卷所收文体及首数:
古诗五十首(卷一) 古诗四十三首(卷二)
……
近体八十五首(卷九) 近体诗一百二十二首(卷十)
……
表赋记说赞述十四首(卷十九) 策问文状表碑志十四首(卷二十)
王洙在该书卷首的《杜工部集记》(以下简称“《集记》”)中,对其编纂杜集的过程表述如下:
除其重复,定取千四百有五篇,凡古诗三百九十有九,近体千有六。起太平时,终湖南所作,视居行之次若岁时为先后,分十八卷。又别录赋、笔、杂著二十九篇,为二卷,合二十卷。
《集记》中古诗、近体、杂著的区分显然与各卷卷首的分类相应。将各卷卷首所标数目相加,得古诗409首、近体1001首、赋、笔、杂著28首,尽管与《集记》相比存在误差,但由于今本《杜工部集》系由多个版本配补而成,其间参差在所难免,且古人的统计数字存在误差本为常事,考虑到这些因素,《集记》中的数字已经与各卷卷端所记相当接近,最初应当是由各卷卷端加总得到,而“千四百有五篇”之数又是“古诗三百九十有九,近体千有六”直接相加所得。
王洙编《杜工部集》的时代固已入北宋,但实际上,文集的编纂者对所收诗文数量进行统计加总是中古时代极为普遍的做法。如李汉为韩愈所撰文集序称:
门人陇西李汉辱知最厚且亲,遂收拾遗文,无所失坠。得赋四,古诗二百五,联句九,律诗一百七十三,杂著六十四,书、启、序八十六,哀辞、祭文三十八,碑志七十六,笔、砚、鳄鱼文三,表状四十七,总七百,并目录合为四十一卷,目为《昌黎先生集》,传于代。
今传韩愈集的北监本、南监本、方朱本三大版本系统文体排列大抵与此相符,数量虽各自有所调整但没有大幅改动,可以说这些版本的分体与计数仍然是建立在李汉的基础之上。今存韩集中,蜀本卷二、五、六、七、九、十诸卷端尚有本卷首数的注记,而祝充《音注韩文公文集》以及朱本系统的众多版本则仅卷九、卷十分别留存有“律诗八十五首”“律诗七十九首”的注记而他卷皆无,这些数量注记应当有共同的文本来源。依《杜工部集》体例推之,李汉所编原集各卷目录之首当均有本卷诗文数量的记录,只是在辗转传抄传刻的过程中多有脱落而已。
又如白居易集,日本那波道圆本《白氏长庆集》一般被认为较之宋绍兴间所刻的吴本保留了较多白居易原编前、后、续集的编次信息,不仅如此,该本还非常细致地记录了各卷、各帙以至全集所载的诗文数量,例如在各卷卷首均有如下统计:
讽谕一 古调诗五言 凡六十五首(卷一)
讽谕二 古调诗五言 凡五十八首(卷二)
……
半格诗 律诗附 凡九十五首(卷六九)
碑记铭吟偈 凡九首(卷七十)
而全书之首所录的元稹《白氏长庆集序》中则称“因得尽征其文,手自排缵,成五十卷,凡二千一百九十一首”,且在其后列出了各帙所包含诗文总数,以及全集的诗文总数:
白氏长庆集 五帙都五十卷
凡二千一百九十一首
第一帙诗七卷总三百三十首
第二帙七卷总四百七十二首
……
第十帙七卷共五百七十八首
已上十册共七十卷总三千五百九十四首
尽管这一目录中的问题不少,数据也多有误差,但可以想见,之所以各卷、各帙的诗文数量会被一一记录下来,应当是编者在编集时以卷为单位进行统计,而在由卷而帙、由帙而集的编辑流程中,各帙所收诗文的数量可以直接将各卷的数据加总,全集的数量又可直接将各帙的数据加总得到。显然,这一计数系统的成立是与文集的编纂过程本身相始终的。
别集如此,总集亦然,最典型者即为宋刻《才调集》,韦縠《才调集叙》曰:“总一千首,每一百首成卷,分之为十,目曰《才调集》。”数量划分极为整齐;而在《才调集目录》中,每位作者名下标注所收数量,如“白居易十九首 薛能七首”等,各自相加,基本都能与序言所称每卷百首的数量相合,可见这些数量标注同样与全集的计数存在紧密的关联。宋刻本《河岳英灵集》亦与此如出一辙,序云“诗二百三十四首,分为上下卷”,目录中则列有“常建十五首 李白十三首”等数量标注,显然同样存在呼应。分体分类的总集中,也有像《唐文粹》这样每卷标明本卷首数的例子,其余存在计数系统的总集尚多,不再一一赘举。只不过别集的计数层级一般为体式或卷次,较为单纯,而总集的情况则更为多元,根据其编纂体例的不同还可能存在作者、类目等多种不同的计数层级。
上述现象绝不仅见于杜、韩、白等名公大集,浏览唐人所撰的集序、乃至受唐人影响的日本平安时期文集序,对收录作品加以分类统计的现象所在多有:
崔祐甫《齐昭公崔府君集序》:伏览碑颂志论、章表赞序凡五十余首,诗几三百篇。
梁肃《丞相邺侯李泌文集序》:有文集二十卷……凡诗三百篇,志、表、记、赞、序、议、述又百有二十,其五十篇缺,独著其目云。
刘禹锡《唐故相国李公集纪》:词赋诏诰、封章启事,歌诗赠饯、金石扬功,凡四百余篇,勒成二十卷。
白居易《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著格诗一百八十五,律诗五百九,赋述铭记书碣赞序七十五,总七百六十九章,合三十卷。
滋野贞主《经国集序》:作者百七十八人,赋十七首,诗九百十七首,序五十一首,对策卅八首,分为两帙,编成廿卷,名曰《经国集》。
所序诸集今多不传,存者亦不见如《杜工部集》一般完备的分卷计数体系,然而其中计数与编纂之间的关联可由上述杜、白等集类推而知。与此相对,一些今存实物的宋刻唐集虽无序文明确记述“得若干篇”的编纂过程,但各卷的目录或卷端却存在着诗文数量的记录,同样可以视作编纂过程中的进行数量统计留下的痕迹,举例列表2如下:

倘若考虑各卷所收的诗文数目从何而来、其下是否存在更小的计数层级,自然就会抵达这一系统底端——也就是各篇诗文的题目。在中古集部文献的目录体系中,诗文题下的“一首”正是这一计数系统最基础的组成。《文苑英华》(以下简称“《英华》”)的目录十分清晰地体现出这一点,《英华》每卷开头都有本卷简目,诗歌部分因一卷容纳的作品数量较多,往往会归并为若干门类统一计数,如“处士四十五首 山人二十一首”;或按作者归并计数,如“刘禹锡十七首 白居易二十三首”,这显然与本节上文所举诸多总集、别集的计数形式极为接近。但另一些卷次,主要是表、启等单篇篇幅较长、一卷之内容纳数量不多的文体,《英华》每卷开头通常细致列出每篇标题并逐篇标注“一首”,偶尔也将题目相同或相近的诸篇合并为“某某四首”“某某八首”等,则几乎与上节所举《杜工部集》卷端目录无论一首还是多首都逐篇标注的形式完全相同。同书不同卷次的目录出现这种繁简不同的处理方式,可以有力地证明“一首”与更多首的标注没有本质区别,都从属于整个文集计数体系,仅仅是数字的大小整散不同而已。
宋乾道七年平江府学刻递修本《韦苏州集》同样反映了目录中的“一首”标注从属于计数系统的性质,卷一目录前半段如下:
古赋一首
冰赋
杂拟二十一首
拟古诗十二首
杂体五首
与友生野饮效陶体一首
效何水部二首
效陶彭泽一首
燕集二十一首
大梁亭会李四栖梧作一首
燕李录事一首
淮上喜会梁川故人一首
……
其中“杂拟”部分“效陶彭泽一首”之“一首”,其性质正如与其并列的拟古诗“十二首”、效何水部“二首”一样,除了提示这一诗题之下统领诗篇的数目,更重要的是它们作为这一计数系统的底端,要保证各个数字相加恰好可得“二十一首”,这些数字揭示了上一级“杂拟二十一首”中所包含的具体组成成分。依此类推,后面的“燕集二十一首”之后紧随众多标注“一首”的条目,以及《韦苏州集》卷二以下每卷卷首揭出“某类若干首”再将各个篇题逐次列出并标注“一首”,都是同样的道理,各个“一首”逐次相加,便可得到这一门类的篇目总数。
进一步联系上节提到的《杜工部集》《谢宣城集》等的目录,其中先列“近体若干首”或“诗若干首”再将“某某一首”等逐条列出,其实与《韦苏州集》卷二以下各卷的结构完全一致,是宋刻诗文集中极为常见的目录形式。由此可知,在文集目录中不厌其烦标出的“一首”本质上仍然是文集计数系统的一部分,是为了相加得到本卷或本门类的总数,并最终统计出整部集子所收的诗文数量。只是由于最为常见的“一首”在数量上较为细小琐碎,在脱离了中古集部文献编纂实践的语境后显得过于繁复而已。
如果说《韦苏州集》正集目录的情况尚为形式上的静态对比,那么《韦苏州集·拾遗》目录与宋蜀刻本《许用晦文集》卷末所附的一篇《总录》则更加直接地反映出“一首”注记与文集编纂和计数之间的动态关联。《韦苏州集》“拾遗”部分目录如下:
熙宁丙辰校本添四首
答畅参军一首
南池宴钱子辛赋得科斗一首
咏徐正字画青蝇一首
虞获子鹿一首并序
绍兴壬子校本添三首
陪王郎中寻孔征君一首
送宫人入道一首
和晋陵丞早春游望一首
乾道辛卯校本添一首
九日
《许用晦文集》所附之《总录》约举如下:
括苍叶氏本增多十七篇:
闻薛先辈陪大夫看早梅因寄一篇……南陵留别段氏兄弟一篇、送荔蒲蒋明府赴任一篇,皆五言也。
右许郢州诗。按:浑自叙本三卷,凡五百篇。今世传只两卷,上卷七言一百八十篇,下卷五言一百九十六篇。求访二十年,得白沙沈氏本,增多三十七篇:
吴门送振武李从事七言一篇、送薛秀才南游七言一篇……赠僧五言一篇。
得京口沈氏本,增多五篇:
经李给事旧居七言一篇、送张厚淛东修谒七言一篇……闻歌一篇,皆五言绝句也。
……
总四百五十四篇……政和辛卯吴门升平地弟水轩方回手校。
感讽二十四首 慨叹三十三首 游览四十四首
闲适一十一首 燕集十六首 羁旅四十四首
怀寄六十首 纪赠五十三首 酬和二十六首
送别八十七首 寓情十六首 交伤二十一首
杂赋十八首 已上四百五十四篇
此“方回”即贺铸,《总录》即贺铸重新编纂许浑文集的记录。以上两例详细记载了所得诸本及其中可以增补旧本的篇章数量,并将其篇目一一录出、题下均缀以“一首”(或“一篇”)字样。作为文集的增补与编纂过程中的动态记录,这些繁复的“一首”标注同样是出于统计加总的需要。尽管两份文献的性质不能完全等同于正集的目录,但二者显然可以互相发明,因为中古文集的编纂很多时候同贺铸一样,存在搜集诸本、去其重复、不断增补等编纂流程,相似的“一首”标注正是相似的编纂流程的产物。
至此,我们可以确认,中古文集目录中之所以会不厌其烦地添加“一首”标注,是为了满足统计全集作品数量的需要。“一首”标注构成了整部文集的计数系统最基础的细胞,而这一计数系统的成立则与文集编纂时动态的统计行为息息相关。像后世文集那样不标“一首”固然理论上仍然可以操作,但标注“一首”一方面可以将不同的条目清晰地标识出来不致混淆,另一方面将数字“一”明确写出也更方便直接读取数据,而且还能与其他“二首”及以上的条目在形式上保持整齐。在文集计数的需求颇为普遍的中古时代,“一首”标注因此才得以长期存续。
在本节得出上述主要结论之后,有必要回头交代一下第一节首先讨论的内文篇题之下的“一首”标注。事实上,在探明计数体系与文集编纂之间的密切关联之后,有理由推测内文篇题之下的“一首”标注正是这一计数体系由目录向内文的延伸。试比较《王勃集》与弘仁本《文馆词林》两种确信未被宋以后人变乱体例的早期写本。《王勃集》卷端目录皆标“一首”而内文篇题多无此标注,与之相应,目录与内文篇题文字详略亦多有不同(如下表3所示):

二八、二九两卷中的内文篇题今仅存十处,而其中竟有四处与目录存在明显差异,显然未经清整。揆其编辑流程,大约是最初编制目录时对原先的长题多有节略,随后出于计数等需求在目录中添加“一首”等标注,此后未再经过目录与篇题相互校对的程序,遂形成今日所见的面貌。
而《文馆词林》情况则恰好相反,目录与内文篇题皆标“一首”,且二者的文本差异极小,即使一些篇题较为冗长者也仍然保持了一致的面貌,绝无《王勃集》那样编纂目录时随意节略篇题的现象。显然,《文馆词林》的体例要严整得多。其内文篇题下的“一首”标注,有可能是编集之初就考虑到目录中的计数需求,在抄录时直接添加;也可能是在编纂过程中编者曾将目录与篇题校对一过,为使二者保持一致而逐篇标注。于是,本来更多在目录中发挥作用的“一首”被添加到了内文篇题之下。由此,这些带有“一首”的篇题不仅向下承担了为诗文定名的功能,而且向上连接着全书目录系统。而《文馆词林》之所以如此体例严整,可能缘于其性质本为官方或宫廷色彩较为浓重的文集,《文选》《珠英集》或许同样可以如此解释。
三、宋刻本中“一首”标注的删落
“一首”标注是依靠特定的编纂流程驱动而形成的,而一旦这一外力消失,对于传写传刻者而言连篇累牍的“一首”则会显得异常冗赘,随时有可能被批量删落。可以确定的是,晚至南宋,人们在刻书时已经对前代书籍中留下的“一首”标注的功能不甚了了,其存灭去留往往受到一些非常随机偶然的因素影响。例如宋刻集部文献中“一首”的删落往往出现如下几种共性:
(一)易受文体影响
典型代表如明州本《文选》,全书内文篇题脱落“一首”共43处,全部集中在赋体当中,占比(当标“一首”的赋题有55条)接近80%,而诗歌等其他文体中则绝无一见,显然于诗赋有所区别,文体很可能是影响“一首”脱落与否的重要因素。《英华》亦然,今存宋刻本残卷中,绝大部分卷次的卷端目录皆有数量标记,唯有檄(卷六四五、六四六)、移文(卷六五〇)二体应有的“一首”全数脱落。类似的情况还见于宋刻递修本《陶渊明集》的内文篇题,前四卷诗歌篇题下大多注明数量,“一首”者亦不例外,而自第五卷“赋辞”及以下诸卷杂文,则除在卷首总计文章数量之外,不再于内文篇题下标注;再如庆元六年华亭县学刻本《陆士龙文集》的各卷卷端目录(国家图书馆藏,索书号:08703),标明首数者仅有卷二至四诗歌部分;又如宋嘉定十三年(1220)洪汲宣州郡斋重刊本配补影宋抄本《谢宣城诗集》(台北汉学研究中心藏,索书号:402.391 09408)之总目录,检其原刻叶,卷一“赋九首”之后所列诸赋题下均未标“一首”,而卷三至五“诗四十三首”“诗四十六首”“诗四十首”“联句七首”等总数之后所列诗歌篇名依然大多数标明首数,包括“一首”。
已经有学者指出,作为量词的“首”在表示文本单元时,在魏晋南北朝可适用的文体范围极广、几乎无所不包,嗣后范围逐渐缩小,自宋代开始则“主要仅仅用于诗词曲”。这恰恰与《文选》及唐人集中诸文体皆可称“一首”,而上举宋刻本诗歌以外的其他文体中“一首”标注逐渐脱落的发展趋势高度吻合。宋代人的语感中“某赋一首”“某论一首”等表达应当已经不甚自然,因而相比诗歌更容易遭到删削。
(二)缩略目录时一并删落
宋人刻前人集时,对于旧集之目录往往不甚忠实,会将长题加以缩略,以节省版面空间。韦应物集今存宋本多种,今取乾道七年平江府学刻递修本(以下简称“乾道本”)、宋余同甫刻本(以下简称“余本”)二者相比较,其正文文本相对接近,但目录处理有较大差异。现略举二本目录(乾道本系各卷卷端目录,余本系全书总目录,以下不再区分)卷二开头数条列表4如下,即可见其差异:

二本卷三均有《三月三日寄诸弟兼怀崔都水》一诗,然二本之目录却均失收此目,可见两种目录有共同的来源且皆未与内文篇题校对,表4所显示的差异当为余本刊刻时改动所致。乾道本一行仅列一条篇目(见图1),因此有充足的空间保留旧例,但余本一般一行要尽量保证列出两条(见图2)来节省空间、降低刻书成本,因此对题目中的信息做了大刀阔斧的删削。这一过程中,同题多首的“二首”等标记仍大多数被保留,如卷九“学仙二首”、卷十“调啸词二首”“三台词二首”等,但对于不知何用的“一首”标注则集体刊落。余本目录中尚有零星条目的“一首”标注幸存,如卷一“燕李录事一首”、卷三“览褒子卧病题示一首”等,亦可见其底本原有此等标注,因删削未尽才留有这些残痕。


(三)同书中不同卷次情况不同
宋刻集部书籍中,有时会出现以卷为单位“一首”标注整体脱落或保留的情况。如静嘉堂文库藏南安军学刻《昌黎先生集》(索书号:5函17架204号),今仅存十卷且多有抄配,前八卷的原刻叶例标“一首”,而卷九、卷十则无。又如尤袤刻本《文选》,卷端目录、内文篇题皆以保留“一首”为常例,而卷目之卷七、八、十三、十四、十六、三七、三八、四三,内文篇题之卷十一至十五、十八、三七、三八、四三,其“一首”标注整卷全部脱落。再如赣州本《文选》,其大部分卷次无论卷目还是内文篇题皆无“一首”标注,仅标“二首”及以上者,而四三、四六、五二、五五、五六、五八、五九、六十等若干卷次的“一首”标注又保留得较为完整。其中卷五二末尾保存了“州学斋长吴拯校对乡贡进士刘格非校勘左从政郎充赣州学教授张之纲覆校”字样的识记,而此三人也曾负责过其他多个“一首”不存的卷次,可见“一首”标注在不同卷次间的参差当非校勘者的意图,恐怕也不会另有什么深意,而是更可能由最直接形塑今日所见文本面貌的群体——具体负责此卷的写样工擅自调整所致。
在此可以附带提及宋刻旧集中抄配叶的情况。据笔者不完全调查,抄配无论出于何代,有意无意删略“一首”而仅保留“二首”以上标注的情况是始终延续的。如南安军学刻《昌黎先生集》残十卷,其中卷三至五为抄配、他卷亦多有抄配页,凡抄配者篇题下皆无“一首”标注。其卷八原刊叶诸篇皆有,唯中间两抄配叶所载《征蜀联句》《同宿联句》《莎栅联句》《雨中寄孟刑部几道联句》四题无,即为最鲜明的对比。又如《杜工部集》卷九系汲古阁毛氏抄配,卷端目录共占四叶,前二叶“一首”均脱、后二叶均保留,此亦当与不同抄手个人的工作态度有关。
(四)特例:小注干扰导致的删落或保留
第一节所举《文馆词林》写卷中沈约二诗的例子已经表明,中古时已有“一首”标注偶然脱落的现象,且很可能系题下小注干扰所致。不过,在宋刻本中常见的另一种情况是因小注干扰,本应被删削的“一首”标注反倒得以保留。如杜牧《樊川文集》明翻宋本删削“一首”标注,但卷一有“感怀诗一首时沧州用兵”之题,景苏园影宋本同,可证宋代版本已经如此,是为小注干扰而保留。
稍复杂一些的则是祝充《音注韩文公文集》,此书可代表宋代南监本系统韩集,其目录与内文篇题一般仅标“二首”以及上者,但卷一却存在下列含有“一首”的篇题:
重云一首李观集赠之 江汉一首答孟郊 长安交游者一首赠孟郊
同样删落“一首”的蜀刻本《昌黎先生集》内文篇题中亦有若干类似现象。学界已经指出,当诗歌题下存在“厶厶首”的标注时,注文多以小字附于“首”字之后,因此“首”字后的文本可“例校”为小字注。以上诸篇“首”字后的部分皆包含受赠者名讳,依例亦不应为诗题正文。据此推断,上述诸题“首”字后的部分在旧集中当为小字注,在其乱为大字、被宋人误认为诗题的一部分后,遂裹挟着中间的“一首”标注一同留存在诗题当中。属于北监本系统、时代更早的潮州本目录中,以上诸题则恰无“一首”后文字,亦可佐证祝本上述文本面貌系误认“一首”为诗题的一部分、删削未尽所致。
归纳以上诸例并非意在说明时人对“一首”的处理存在某种自觉的意识,恰恰相反,这些现象充满偶然与随意,此外宋刻本中尚有很多零散实例难以抽绎出任何共性。这些都表明,“一首”标注已经丝毫不为当时刻书者所重,其曾经发挥的功能也已经被完全遗忘。唯其如此,“一首”标注的存在才会如此轻易地受到琐细因素的影响。那么为何在写刻转换之际关于“一首”标注的认知会出现这种变化呢?
从集部文献本身而言,其编纂方式应当在唐宋之际发生了重要的变革。第二节已经说明,中古文集中的“一首”标注是整个计数体系的一部分,与文集编纂过程中的数目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然而时至宋代,一方面是集部文献的体量急剧膨胀,如《新唐书·艺文志》所载唐人别集至多百余卷,且仅有令狐楚、王起等寥寥几家,而宋集的情况,据巩本栋统计,“原有集逾百卷的作家就有44人”,且不乏二三百卷以上的巨帙,这势必导致诗文数量的统计工作更为繁重。另一方面,集部文献的内容也逐渐出现了大异于中古的众多因素,如何诗海、胡中丽已经指出,宋以前别集严分“文章”与“学术”,而宋代则有众多别集收入本属于经史子三部的非辞章性著述,并提出刊版的流行与“文”“学”相融的文化风气是造成这一转变的重要因素。显然,只有以单篇诗文为主的中古别集可以统计首数,而阑入经说、日记、诗话等著述的宋人集则不适用。浏览宋刻宋集以及宋人集序,可以明显感到,各卷卷端“某体若干首”的标注以及集序中对全集诗文数量的称引虽然仍时时有之,但频率已远不如唐集。王洙整理杜甫集、贺铸整理许浑集时,尚且能够一定程度上延续中古编集的习惯,但宋人的编集实践中,整理前代唐人文集的频次一定远远少于编纂同时代的宋人文集,因此在文集的编纂方式发生改变、计数体系逐渐淡化时,作为编集体例的“一首”标注自然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迅速为世人所遗忘。这应当是考虑宋刻旧集“一首”标注被删削的一个重要背景。
除此之外,写本时代的书籍复制以抄写为主,且其中应当多有谙熟集部体例的知识阶层亲自参与,甚至官方机构中也存在专门从事书籍抄写复制的人员,可以想见,他们所抄的本子倾向于严守底本的体例,后世传抄传刻时也往往希望找到这样的精善写本作为底本。考虑到这一点,像《文选》那样析分卷次、添加注文等重大编辑活动都并未改变“一首”标注的体例,在写本时代并非不可想象。然而刻本时代则不同,早期官刻图书或尚有知识阶层参与写样工作,与出版流程关系紧密,但随着分工的细化、商业出版的发展,书坊主、写样工乃至刻工等直接形塑文本面貌的人群与文人士大夫逐渐疏离,他们出于上文所述的节省版面空间等原因,有充分的动力随意改动书籍中的副文本、羼乱体例。换言之,文本复制的直接操作者身份的下移应当是写刻转换之际体例淆乱的重要原因。这一因素影响的不仅是本文所论的“一首”标注问题,而是可能逸出集部之外,涉及更广泛的各部书籍在写刻转换过程中的体例变动。因非本文篇幅所及,姑识于此,以供学界进一步讨论。
结 语
“一首”标注是一个看起来相当琐碎微细的问题,前人罕有论及。但作为一种中古文集特有的体例,它不仅有助于我们鉴别中古文集的晚出版本是否有较早的来源、判断零散残纸的文献性质,更重要的是由此出发,我们得以窥见中古文集编纂和计数的活态,并对写本时代的书籍特征取得更深入、更立体的理解。例如,写本时代的书籍较刻本时代不稳定得多,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但本文提到的“一首”标记却恰好相反,尤其是在《文选》这一文献中,“一首”标记在写本时代极为稳定地存续,无一脱落,反倒在进入刻本时代之后开始松动,受各种因素影响而游移不定。这一细部问题虽然并不能构成对共识的挑战,但却有助于反思“稳定”与“不稳定”背后的原因:一方面,“一首”标注之所以稳定,是因为其在写本时代发挥了一定的具体功用,且被参与文集编纂与抄写的人员广泛认可,而普通的文本并没有这样的条件。另一方面,今日所见写本实物绝大部分出自敦煌,其中多为中下层地方文士自用的写本,讹脱满纸乃至随意增补截略在所难免;但正经正史、名公大集等重要书籍应当更多依靠知识水平较高的上层文士的传抄乃至宫廷藏书才得以完整流传到刻本时代化身千百,佛经更有宗教的约束,敦煌那些丛抄杂写给我们造成的印象恐怕相当程度上放大了写本传播的不稳定性特征。总而言之,与其说写本文献在本质上具有“不稳定”的性质,不如说它更易受“人”的因素影响,这可能包括写本规格的高下、书籍抄写的制度、人对书籍性质的理解乃至对书中具体元素(如“一首”)的认知等,而如何从写本文献看到背后实际抄写的“人”的因素,与更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关联,则是写本学可能进一步开拓的方向。除此以外,本文涉及的对书籍中的文本数量进行统计记录的传统,以及对于书籍目录本体的研究,都是既往学者较少关注的话题,也有待于未来的深入探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对“一首”标注多有忽略的不仅宋刻本,即使是现代的古籍整理也往往对此不加措意,如通行的上海古籍出版社标点本《文选》以胡克家本为底本,却径自将全书中的“一首”删削靡遗而未加说明。此处无意苛责前贤,实际上在以具体作品及其内容为中心的研究视域中,这样的操作并不影响文集的阅读。但在如今集部体例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集部之学”的探讨方兴未艾的背景下,文集旧本中过去被认为无关紧要的一些体例要素的价值却日渐彰显,本文即展示了围绕体例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廓清集部内部的一些问题,还有可能牵连着其他社会文化因素与书籍编纂之间的互动,对集部之外其他书籍的研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启发。在这一学术视野之下,本文提到的“一首”标注,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文集目录、计数体系等要素都可能承载着极为丰富的历史信息,因此在古籍整理中,即使旧目比较粗糙、计数多有误差,也不宜简单抛弃,而是应该努力在现代出版规范与存真复原的追求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这也是推进中古集部文献“深度整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本文写作过程中曾与学友邹逸轩反复讨论,修改阶段又蒙匿名外审专家赐示详尽精要的修改意见,至为感铭,谨致谢忱。
【作者简介】许开彦,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文学、古典文献学。
本文发表于《文献》2026年第5期,为省篇幅删去注释,如需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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