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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勇、辛悦:殷墟甲骨文倒书现象研究

内容摘要:殷墟甲骨文倒书现象可归纳为笔画倒书、偏旁倒书、单字倒书、多字倒书与单例刻辞倒书、多例刻辞倒书、整版刻辞倒书等多种情况。在习刻刻辞与记事刻辞中,倒书现象相对比较常见。甲骨文倒书属于特殊形态,它既体现了甲骨文字的“原始性”,也展示出刻手的契刻习惯、技巧与态度对于文字刻写的巨大影响,而部分倒书现象则可能与内容区分、刻手习刻、龟骨登记等有关。倒书现象生动展现了甲骨文契刻的真实面貌。

关键词:商代   甲骨文   倒书   契刻

甲骨文是刻写在龟甲、兽骨(主要是肩胛骨)上的文字记录,刻手一般仿照当时的简册行款并结合龟骨、卜兆的形态进行契刻,所以多数甲骨文的刻写有章可循。如果将龟腹甲、龟背甲、牛肩胛骨作为参照物,通常情况下甲骨文字的契刻都是以首甲、颈甲、骨臼方向为上,无论行款如何变化,所有文字的朝向基本保持一致,可称之为“正书”或“正刻”。然而,阅读甲骨材料不难发现,甲骨文有时会出现“倒书”或“倒刻”的现象,即文字、词句被倒着刻写,朝向与首甲、颈甲、骨臼相反的方向。胡厚宣最早对甲骨文倒书现象予以系统性揭露,此后学者多围绕文字构形进行讨论,如刘钊总结出甲骨文字倒书存在全字倒书、偏旁倒书、笔画倒书三种情况,已为学界熟知。近些年学者提及甲骨文倒书时,也往往是就字形、文例进行分析。事实上,甲骨文倒书现象并不只限于文字,整辞倒书乃至整版倒书的现象亦有出现,其成因也相对复杂。有鉴于此,笔者尝试对甲骨文倒书现象进行全面考察,不妥之处祈请专家指正。

 一、甲骨文字倒书现象

甲骨文字倒书是指甲骨刻辞中的文字倒刻现象,甲骨文字倒书大致可分为两类,即单字倒书与多字倒书。另有笔画倒书、偏旁倒书,但严格来说这两者不属于文字倒书。刘钊指出,笔画倒书是指一个字的某一笔或某几笔的倒写,如“来”字一般作“”(《合集》30042,无名),但有时也写作“”(《合集》30857,无名),如同“M”的笔画被倒写作“W”,而偏旁倒书是指一个文字形体的部分偏旁的倒写,如“剌”通常写作“”(《合集》18514正,典宾),但有时也写作“”(《合集》27885正,何组),匕(刂)旁倒写。笔画、偏旁的倒书现象,前贤已做出系统总结,暂不作赘述,下文以文字倒书为主要考察对象。

1.单字倒书。单字倒书是指一条甲骨刻辞中存在单个文字倒书的现象,相对多见。绝大多数的单字倒书没有特别的用意,典型者如“侯”字:

(1)□辰贞:令犬侯□〼由(堪)王事。   《合集》32966[历二]

(2)贞:令多子族眔犬侯璞周,由(堪)王事。    《合集》6813[宾三]

(3)〼多侯归。   《屯南》3396[历一]

(4)〼廼令〼多侯〼   《合集》11024[宾出]

(5)叀王令侯归。   《合集》32929[历一]

(6)甲辰[卜],□贞:令侯商归。一二告   《合集》7819[典宾]

上述刻辞按照内容可依次两两对应。其中辞(1)、辞(3)与辞(5)中“侯”全部倒置,作“”,而内容分别与之相近的辞(2)、辞(4)与辞(6)中“侯”均正常书写,作“”。对比可知上举辞例中的倒书之“侯”似无特别的用意。

裘锡圭曾指出,“商代文字字形的方向相当不固定”,“字形方向不固定的现象,也是跟象形程度化较高的特点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商代文字尚未发展成熟,一些偏旁、笔画不仅可以倒着书写,也可以侧着书写,亦或是调整结构布局,导致“上下无别”或“左右无别”。甲骨文字的笔画、偏旁被倒置,乃至商代金文文字的笔画、偏旁被倒置,主要受此影响。此外偏旁、笔画侧置也可能会导致甲骨文字横书,其成因与倒书相似,可另文讨论。概言之,导致甲骨文字倒书的主要原因是当时文字具有一定的“原始性”,然而在实际刻写中,触发甲骨文字倒书的直接原因则可能与刻手密不可分。胡厚宣曾表示:“尤以‘贞人’彭,最喜写倒字。”即将个人习惯与倒书现象联系起来。个人的刻写习惯应该与书写习惯相类,基本是一以贯之的,同版刻辞也大多由同一人刻写,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同版甲骨上的同一个字会全部倒刻,诸如:

(7a)[癸]□卜,彭[贞:旬]亡忧。

(7b)[癸]酉卜,彭[贞]:旬亡忧。

(7c)[癸]□卜,彭[贞:旬亡忧]。  

《合集》31435[何一]

(8a)戊辰卜,内贞:肇旁射。

(8b)勿肇旁射。二告

(8c)贞:肇旁射三百。二告

(8d)肇旁射三百。  

《合集》5776正[典宾]

(9a)乙酉卜,禦新于父戊白豭。

(9b)乙酉卜,禦新于妣辛白盧豕。 

《合集》22073[午组]

辞(7)中“彭”,辞(8)中“旁”与辞(9)中“白”全部倒刻,类似情况还见于《合集》1777中的“且(祖)”,《合集》7049中的“归”与《合集》9934正中的“侯”,等等,同版之中的同一字全部倒书。辞(7)的贞人是彭,胡厚宣强调贞人彭“最喜写倒字”,相关辞例还见于“癸亥卜,彭贞:自高”(《合集》28143,何一),其中“自”字倒书,又如“□申卜,彭贞:其又帚”(《合补》9014,何一),其中“帚”字倒书。甲骨学界以往强调贞人、刻手不总是合一,贞人未必会契刻其所占卜的卜辞,而是另寻刻手。贞人彭所问贞的卜辞常常会出现倒书现象,考虑到刻手、贞人并非固定搭配,这些卜辞可能是由本人亲自刻写。

需强调,同版之中的同一字全部倒书并非通例,如《花东》34是一版较完整的龟腹甲,载有“甲辰卜,于来乙又于且(祖)乙。用。一二”,其中“且(祖)乙”之“且”倒书,然而同版之中其他刻辞所载的“且(祖)甲”“且(祖)乙”之“且”则全部正书,倒刻之“且”很可能出于刻手的失误。不过,有时候刻手将某一字单独倒书包含有特别的用意,如:

(10a)癸未卜,贞:帚(妇)妌子。二月。一

(10b)贞:帚(妇)妌毋其子。二

(10c)□申卜,争贞:帚(妇)好不[延]疾。一

(10d)[贞]:帚(妇)好其延疾。一二告

(10e)贞:帚(妇)好不延疾。一二

(10f)帚(妇)好其延疾。一二  

《合集》13931[典宾]

《合集》13931是目前唯一出现妇好、妇妌共版的甲骨,其中“帚(妇)好”之“帚”全部倒写,作“”,而“帚(妇)妌”之“帚”则正常书写,似乎契刻者有意区分两者。妇好与妇妌均是商王武丁的重要配偶,死后都进入周祭系统,辞(10)说明两人应该存在某种地位或身份上的差别,值得进一步思考。

单字倒书属于最常见的甲骨文倒书现象,诸如《合集》6842中的“耑”,《合集》21087中的“帝(禘)”,《合集》27166中的“王”,《合集》31648中的“寅”,等等。限于篇幅,不作具体展开。

2.多字倒书。多字倒书是指一条甲骨刻辞中存在两个及以上文字倒书的现象,如:

(11)甲午卜,彭贞:酒※巳(祀)自上至于毓,止我巳(祀)。   《拼合》193[何一]

(12)□未卜,[贞]:〼弜巳。   《合集》30762[何一]

(13)贞:旬亡忧。在四月。甲戌工典其酒※彡。   《合补》6955[出二]

(14)〼不受又(佑)。   《合集》16012反[典宾]

辞(11)中“自”“至”倒刻,其贞人为彭,其倒书应该出自个人习惯。多字倒书也可以是连续的,特别是固定搭配,如辞(12)中“弜巳”倒刻,“巳”当读作“改”,“弜巳(改)”属于卜辞习语,表示“不要变更”,又见于《合集》30764、30767、32390等。辞(13)中“工典”为固定词汇,倒刻。“工典”祭是晚商周祭活动开始时的一种筹备活动,辞(14)中“不受又(佑)”倒刻,“不受又(佑)”屡见于命辞,属于习语。总之,刻手将“弜巳(改)”“工典”与“不受又(佑)”整体倒刻,而不是将其中的任一字倒刻,应当包含了对固定搭配的考虑。

导致“多字倒书”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习刻”。“习刻”一般即新人刻手通过甲骨实物来练习掌握契刻文字的技术,学界将刻手的模仿、练习与示范之作称为习刻刻辞,习刻刻辞没有对应的钻凿、卜兆,不属于卜辞范畴。当学习者练习或模仿契刻时,由于技巧生疏或态度随意,同时无需注意守兆与行款的现实要求,常常会出现倒书现象,诸如:

(15a)辛酉卜,壴贞:王宾夙奉※。唯吉,不遘雨。

(15b)壬戌卜,壴贞:王宾辛囧(向)壬奉※。唯吉。  

《合集》27382[何一]

(16a)己亥卜,祼。

(16b)庚子,〼

(16c)□辰卜,贞:酒※。  

《合集》22443[师小字]

(17a)甲戌贞:不。不。不。

(17b)贞。贞。贞。不在。  

《合集》22529[师小字]

(18)贞。贞。[贞]。夫。卩。不。不。不。  

《合集》22530[师小字]

辞(15)原为《甲编》2295,是牛肩胛骨残片。(15a)中“辛”“王”倒刻,属于多字倒书,(15b)中“王”倒刻,贞人名“壴”缺刻一笔横划,“辛囧壬”是合文,其中“囧”写作不规则的圆圈状,以往多释作“丁”,孙亚冰认为(15b)“辛丁壬”与(15a)中时间词“夙”无法对应,指出“丁”当是“囧”或“衁”字的省写,“辛囧壬”即辛酉日即将结束与壬戌日即将开始之时,可从。辞(15)同时存在倒书、缺刻等“不规范”的刻写现象,其周边没有兆纹,背后没有对应钻凿,当是习刻刻辞。辞(16)原即《甲编》2419,是肩胛骨残片。(16c)中“辰”“酒※”倒刻,属于多字倒书,同版(16a)中“卜”与(16b)中“子”也作倒书。辞(16)整体刻写比较粗率,字体歪斜,且未发现对应的兆纹,当属于习刻刻辞。(17b)中“不”和一个“贞”字倒书,其余的“贞”字则正常刻写,而辞(18)中所有“贞”字全部倒书,其余字则作正书,均属于多字倒书。辞(17)与辞(18)书法幼稚,词句紊乱,不成章法,属于典型的习刻刻辞。

作为练习作品,习刻刻辞还有全然乱刻的情况,有时会因此出现多字倒书。如《英藏》1890为肩胛骨残存的骨扇部分,其刻辞内容杂乱无序,文字歪斜,行款参差不齐,当属习刻刻辞。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该版刻辞中的文字方向并非全部一致,诸如正面左部的“其”“大”与反面的“且(祖)甲”“且(祖)丁”等均为倒书。又如《合集》11733为肩胛骨残片,其正面从左往右刻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等干支,而上部的三个“酉”字则全部倒刻,不成干支,其中一个“酉”字甚至缺刻一笔横划,应当是初学者的练习作品。

占卜刻辞的刻写通常会由比较熟练的刻手负责,总体失误较少,所以多字倒书在占卜刻辞之中并不多见。与之同时,多字倒书大多会与笔画缺刻、字体拙劣、行款混乱、文不成句等现象同时出现,而这些现象都能体现出刻手刻写时的“不熟悉”“不规范”或“不认真”。虽然殷墟甲骨文字具有一定的“原始性”,可以“正倒无别”,但倒书归根结底属于“非常态”的刻写,体现出一些变体字的特点,倘若说单字倒书更多体现了甲骨文字构形“正倒无别”的特点,那么多字倒书则更多表现了部分甲骨文字在刻写时的生疏、粗率与失误。

 二、甲骨刻辞倒书现象

甲骨刻辞倒书是指甲骨刻辞中的文字全部倒刻的现象,按照情况大致可分为:单例刻辞倒书、多例刻辞倒书与整版刻辞倒书,以下逐一作介绍。

1.单例刻辞倒书。单例刻辞倒书是指整版甲骨中存在一例刻辞倒书的现象,为了更好展示其特点,不妨罗列整版甲骨刻辞内容,如:

(19a)贞:其令呼射麋,

(19b)辛□卜,何贞:其延鬯祖辛。

(19c)辛卯卜,何贞:勿,今岁受年。

(19d)辛卯卜,何贞:不其受年。二

(19e)□申卜,彭贞:其又帚。  

《合集》27255+《合补》9014[何组]

(20a)庚午卜,妣、母甲盧豕。

(20b)癸酉[卜],疋弜于入㲽比。

(20c)癸酉[卜],自及疋弜。

(20d)癸酉卜,疋于枼次。

(20e)小鹿。   《合集》19956[类]

(21a)庚午又卯于,伐一。

(21b)癸酉贞:[旬]亡忧。

(21c)〼[旬]亡忧。 

《屯南》759[历一]

(19a)(20a)(21a)内容全部倒刻,同版其他刻辞则全部正常书写,“正反互见”。辞(19)为肩胛骨的骨条和骨颈残余,(19a)原见《甲编》2766,内容为贞问田猎射麋之事,不记贞人名,且没有对应的钻凿和卜兆,应该属于习刻刻辞。辞(20)为肩胛骨的骨首残余,(20a)贞问祭祀母甲、妣甲之事,其文字间距大,笔画较细,且周边无对应的兆纹,可能也属于习刻刻辞。辞(21)为肩胛骨的背面骨扇残余,(21a)占卜祭祀之事,有对应的钻凿,应该属于占卜刻辞。通过比较可知,(19a)(20a)(21a)与同版其他刻辞没有内容上的相关性。

 《合集》19956

《屯南》759

2.多例刻辞倒书。多例刻辞倒书是指整版甲骨中存在两例及以上刻辞倒书的现象(同版甲骨中需要存在正书刻辞),如:

(22a)[丁]未卜,王:延二尸,余示□。一

(22b)丁未卜,王:延二尸,余示武。二月。一

(22c)丁未卜,:王令戎呼□甫曰来。二月。一

(22d)癸卯卜,贞:克妾□力〼日 一  

《合集》19799[师小字]

(23a)丁卯卜,、母豕。

(23b)戊辰卜,

(23c)癸酉卜,子虎。

(23d)甲戌卜,〼

(23e)甲戌卜,〼

(23f)乙亥卜,〼  

《怀特》1588正[类]

上述刻辞中(22a)(22b)与(23a)(23b)(23c)(23d)均为倒书,其余卜辞全部正常刻写。辞(22)为龟背甲残片,原即《乙编》407,《合集》收录时误将其倒置。(22a)(22b)周边存有卜兆,应该属于卜辞。从内容上看,(22a)(22b)是由商王贞问尸祭的筹备情况,同版其他卜辞则在占卜王命与祭祀,并由贞人发起,与(22a)(22b)的内容不相关。辞(23)为肩胛骨残片,(23a)(23b)(23c)贞问祭祀,(23d)内容不详,可能都属于习刻刻辞,正常刻写的(23e)与(23f)由于残缺,内容不得而知,并被界划线隔在左方。刘影怀疑辞(23)的拓片可能被整理者倒置,若此说不误,则(23e)与(23f)为倒书刻辞,其余正常刻写。

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在龟背甲黄类刻辞中,当干支习刻与占卜刻辞同版时,干支习刻可能会倒着刻写,似可归入多例刻辞倒书,试举如下:

(24a)己丑卜,贞:王宾岁,亡尤。

(24b)〼庚午。辛未。〼

(24c)〼庚辰。辛巳。〼  

《合集》38100[黄类]

(25a)乙未卜,□贞:王宾□,亡[尤]。

(25b)〼贞:王宾,[亡尤]。

(25c)〼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〼

(25d)〼[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〼

(25e)〼戊子。〼  

《契合集》196+《合集》38089+《明续》2720倒[黄类]

(26a)贞:王宾,亡尤。

(26b)〼王宾〼

(26c)〼丙子。丁丑。戊寅。己卯。〼

(26d)〼丙寅。丁卯。戊辰。己巳。〼  

《合集》38085+《合补》13136[黄类]

上举(24b)(24c)(25c)(25d)(25e)(26c)(26d)为干支习刻,全部倒书,其余则是王宾卜辞,全部正常契刻,对比鲜明。龟背甲黄类刻辞中将王宾卜辞正刻,而将习刻刻辞倒书的特殊现象,还见于《合集》36277、38085、38093、38095、38096、38101、41122,等等。需要强调,这一现象并非通例,如《合集》38532作“〼[辛]未。〼壬申。○〼[辛]巳。壬午。〼○丁亥卜,贞:王宾岁,[亡]尤”,其内容与辞(24)大致相同,且同属龟背甲黄类刻辞,但是其所有刻字全部正书,相同情况者还见于《合集》38091、38092、38094、38097,等等。

龟背甲干支习刻的契刻位置通常会选择在相对宽绰的边甲与脊甲处,就目前所见到的情况看,似乎在龟右背甲上的干支习刻(多刻在王宾卜辞之左)往往正书,而在龟左背甲上的干支习刻(多刻在王宾卜辞之右)往往倒书,具体成因不明,并且后者也存在一些反例,如《合集》38099当是左背甲,但是其干支却是正刻,《合集》38105似乎也是如此,可惜正常刻辞被刮削了,内容不清。龟背甲通常会被一分为二使用,形成左右背甲,笔者推测左右背甲在占卜完之后会被一正向、一反向放置起来,右背甲正放,左背甲倒置,练习者使用占卜之后的背甲时皆正常契刻干支,只不过有时忽略了一些背甲被倒置过来,从而使得正常契刻的干支全部变为倒书。倘使上述假设成立,所谓的“干支倒书”就成了相对概念,譬如《缀汇》729(《合集》38090+《合补》12098)为龟左背甲,其王宾卜辞正书,而干支习刻倒书,但是在干支习刻之中却出现一个“戌”字正书,该字相对于该版的干支习刻是“倒书”,但从整个骨面的文字来看,反而成了“正书”之字。

3.整版刻辞倒书。整版刻辞倒书是指整版甲骨刻辞全部倒刻的现象,这种情况集中出现于类,黄天树曾对此有非常全面的总结:

《甲》2902即《合》20576,是类字体的卜骨。本类多见在牛胛骨上倒刻(臼部朝下),其例还见于《合》21473=《甲》2858、《合》35261=《粹》959、《屯》2236+《屯》2239(裘锡圭先生缀合)、《合》35274+《合》35263+《合补》10535(方稚松缀合,见方稚松:《甲骨缀合十组》第5组,《北方论丛》2006年第3期)、《合》19956(正倒互见)等。

除了《合集》19956,上述例子均属于整版刻辞倒书,其中以《合集》20576保存最完整,最具典型性。《合集》20576原即《甲编》2902,为右肩胛骨,其正面共计24例刻辞,其中既有占卜刻辞,如对边上的10条卜辞,也有参照占卜刻辞进行练习的习刻刻辞,内容与前者完全相同。24例刻辞全部倒书,其中13例与商王朝的南土事宜相关,如“庚申卜,贞:雀亡忧,南土肩告事。○壬戌卜,贞:多亡忧,在南土肩告事”,其余11例则涉及祭祀母壬、母癸等母辈亲属,如“壬戌卜,母壬盧豕。○壬戌卜,母癸盧豕”。《合集》20576的反面仅有2例刻辞,“己未,捒※□在壴。○辛巳,捒※祖辛、父□,在厥”,全部正书,且字体较大,笔画粗肥,或可归入师组肥笔类,内容也与正面刻辞无关。从字体与内容看,正面刻辞与反面刻辞应该出自不同的刻手。在黄天树的举例之外,类整版刻辞倒书还见于《合集》19957,为肩胛骨残片,其正面刻辞正常刻写,反面刻辞则全部倒书,限于篇幅,暂不罗列其内容。类整版刻辞倒书的成因不明,刻手可能有区分内容的考虑,抑或是对于刻辞方向有着不同的理解,如一般认为使用肩胛骨进行占卜,卜官手持骨颈,骨扇朝上,恰恰与甲骨刻辞方向相反,当然,整版倒书现象集中出现于该类也能说明相关刻手也存在倒书的习惯。

除了类,其他组类罕见整版刻辞倒书现象,目前笔者仅找到无名类的《屯南》2693,为肩胛骨的骨面残余,“辛未卜,今日辛〼○辛未卜,王其,不雨。○辛未卜,王其田,不”,三例刻辞全部倒书,且内容残缺,无对应卜兆,大概属于习刻刻辞。另有《花东》145,为残缺首甲与中甲的龟腹甲,其上仅刻有一例卜辞且作倒书,“子贞。一”,通常情况下刻手会在兆枝上方开始契刻卜辞,此版卜辞、兆序位于兆枝之下,赵伟认为其行款与占卜习惯极为不符,应是殷人占卜后误将甲首与甲尾倒置而刻写所致,当可从。

综上,导致甲骨刻辞倒书最主要的原因应当是“习刻”。刘一曼曾将甲骨习刻分为习字之刻、习辞之刻、示范之刻,其中习字之刻的特点为字体歪斜、书法稚嫩、不成辞句,习辞之刻以卜辞为蓝本仿刻,字体幼稚,行款较乱,而示范之刻是提供给习刻者的范本,有时与习字、习辞之刻相混杂。在刘说的基础上,似乎可以将“倒书”补充作为习刻刻辞的主要特征与判别方法之一。除此之外,倒书刻辞与正书刻辞往往没有内容相关性,如上举辞(23),可能包含了刻手区分不同内容刻辞的用意。最后可以补充,殷墟甲骨文也存在一些伪刻刻辞,由于造伪者不熟悉甲骨刻辞而将其倒刻,如《合集》12843正,该版除了两例正书刻辞(“戊戌卜,奏蔑。○戊戌卜,叀豕南”),其余倒刻刻辞全系伪刻。

 三、记事刻辞倒书现象

记事刻辞(学界也称作署辞)是殷墟甲骨文中比较特殊的一类,它属于对已发生事件的记录,除了部分涉及田猎、战争之事,绝大多数是关于甲骨来源、修治人员和保管人员的记录。同一版甲骨上,习刻刻辞的契刻时间一般要晚于占卜刻辞,而记事刻辞的契刻时间大多要早于占卜刻辞。记事刻辞大致可分为甲桥刻辞、甲尾刻辞、背甲刻辞、骨臼刻辞与骨面刻辞。对比占卜刻辞,记事刻辞不属于殷人的占卜记录,且更容易出现倒书现象,由于其情况比较特殊,现予以单独讨论。

在整版甲骨之中,记事刻辞通常只会出现一到二例,有时会倒着刻写,节录如下:

(27)庚戌乞肩三。   《合集》32301[历一]

(28)壬辰乞肩三。䝭。   《合集》35174[历一]

(29)甲申乞肩三。   《合集》35188[历一]

(30)戊午乞肩一。   《村中南》289[历一]

上举记事刻辞均作倒书,同版其他刻辞则全部正书。辞(27)至(30)都是肩胛骨刻辞,属于殷人搜集肩胛骨的记录,“乞肩”即乞求肩胛骨。

一些学者已经关注到“乞肩”记事刻辞中的倒书现象,指出这些刻辞有时只记干支,一般刻在肩胛骨之背面左、右两端的下部,刻在左下端的大都为倒刻,刻在右下端的为正刻,如其所说,试举几例:

(31)癸亥力乞肩三。   《合集》33747反[历一]

(32)癸卯乞。   《屯南》2330[无名]

(33)乙亥。   《屯南》2307[无名]

(34)癸未。   《屯南》2372[无名]

(35)庚午。   《屯南》2302[无名]

辞(31)至(35)均为肩胛骨的背面刻辞,且全部倒书,而其正面刻辞均作正刻。辞(33)至(35)仅保留了日期干支,略去了内容,类似倒书者还见于《屯南》661、2264、2387、2458等。除了背面下部,肩胛骨正面的下部也会契刻记事刻辞,如上举辞(27),类似者又如“乙亥乞肩三。䝭”(《屯南》2282,历一),“庚戌乞肩六。䝭”(《村中南》380,历一),都是刻在肩胛骨正面下部的倒书记事刻辞。林宏明曾总结历一类胛骨署辞规律:右胛骨正面的署辞刻在右下方,并且倒书;右胛骨反面的署辞刻在左下方,并且倒书;左胛骨正面的署辞刻在左下方,并且倒书;左胛骨反面的署辞尚未发现。又总结无名类署辞则是左胛骨署辞正刻,右胛骨署辞倒刻,并认为这和卜骨的管理有关,由于胛骨上窄下宽,一正一倒摆放便于收纳,而当胛骨一正一倒摆放后,卜骨管理记录的署辞也会一正一倒,而将右胛骨的署辞倒刻,就可以避免这个困扰。上述胛骨记事刻辞的倒书现象集中出现于无名类、历一类,偶见于历二类,如“〼肩一。河”(《屯南》2410,历二),总体数量较少。通过观察可知,肩胛骨记事刻辞无论正反、左右,通常都会选择刻在靠近臼边的下部。肩胛骨左右一对,合称“一屯”,在整治时锯有臼角的一边称“臼边”,另一边则称“对边”,占卜刻辞大多会刻在对边之上,骨臼、骨颈、骨面有时也会刻有卜辞,臼边下部会空置出来,是刻写记事刻辞比较理想的位置。

至于上举记事刻辞倒书现象的规律性,在前人观点的基础上似可再作精简:多数情况下,刻在右胛骨臼边下部的记事刻辞会倒书(尤其是右胛骨的背面),刻在左胛骨臼边下部的记事刻辞则既有正书,亦有倒书。另有倒写的朱书文字,如《村中南》471为右胛骨的背面,其臼边的下部倒着写有三字“引厗”,又如《村中南》488同样为右胛骨的背面,其臼边下部倒着写有两字“日辛”,整理者认为“日”或为“且(祖)”字之误写,可备一说。两例朱书文字含义不明,其倒书现象同样符合上述规律。肩胛骨记事刻辞的倒书现象与前文所举龟背甲黄类习刻刻辞有相似之处,其产生原因较难理解。赵鹏曾表示殷人占卜集团在实践中对胛骨的左右是有着占卜层面的认知和考虑的,如在黄类卜旬辞中,商王亲自卜旬的辞基本使用右胛骨,其他贞人为商王卜旬的辞基本使用左胛骨和龟腹甲,由此推想左右胛骨的保存可能也有所区别。

记事刻辞还存在人名倒书现象,集中见于宾组,如:

(36)妇示十屯。宾。   《合集》2631臼[典宾]

(37)丁丑乞于,示十屯。河。   《合集》9399[典宾]

(38)弜入。   《合集》117[典宾]

(39)啟入。   《合集》10514[典宾]

(40)雪※入。    《合集》9366[典宾]

辞(36)中“宾”与辞(37)中“河”倒刻,其余正书。“妇”与“”是龟甲、牛骨的提供者,而“宾”与“河”则是签收甲骨的记录员或史官,“宾”“河”两字均单独成列,两人的名字有可能是在签收之时增补上去的,与之前的内容不在同一时间刻写。笔者推测记录员签收时失误将骨版倒置,因此名字会被倒书,而在其他同类记事刻辞中,大多数记录员的名字是正书的,如《合集》3467臼、3651臼、4340臼,等等,倒书属于少数特例。记事刻辞中的补刻现象已有发现,如《合补》495臼“自乞。癸卯妇井示四屯。”,“自乞”表明骨料来源,三字较小,且刻在刻辞的最右端,同类者都刻在最左端,如“癸卯示三屯。。自乞”(《合集》3255臼,典宾),方稚松认为“自乞”可能是后来补刻的,可从。辞(38)至(40)都是尾甲刻辞,“弜”“啟”“雪”均为人名,且作倒书,“入”字则全部为正书,比较特殊。宾组尾甲刻辞另有“入”,见于《合集》2886、6852、9370等,“”为人名,其字不识,不过结合辞(38)至(40)推测,“”应该也是倒书,本字当作“”,形似人目。尾甲是记事刻辞的固定位置之一,尾甲人名倒刻的成因可能也与龟甲的签收制度有关,至于“入”字为何不会倒书则原因不详。需补充的是,不同于上述“刻辞倒书”,记事刻辞中的人名通常是单字,似可归入“单字倒书”的范畴,但是就其成因而言,这种现象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属于记事刻辞中的特定内容的倒书,在宾组记事刻辞中相对比较常见,似乎并不适合从“正倒无别”的文字学角度予以解读,又由于存在大量反例,也不太会是刻手有意为之。

概言之,记事刻辞倒书的成因应该与当时甲骨的收集、整治、验收中的登记环节有关,虽然它存在一定的规律,但是不具备普遍性,而且往往集中出现于某组(类),这可能也与刻手们的个人风格存在一些联系,其真实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的考察。此外,殷墟甲骨文偶尔还见有倒书的数字卦,似亦可归入特殊的“记事刻辞”,如“六七七六”(《合集》29074,无名),“八七六五”(《屯南》4352,无名),数字卦非常少见,刻手将占筮结果记录在甲骨上,大概是与甲骨占卜结果进行对照,而倒书可能是为了显示区别。

 四、小结

综上,殷墟甲骨文倒书现象大致可分为笔画倒书、偏旁倒书、单字倒书、多字倒书与单例刻辞倒书、多例刻辞倒书、整版刻辞倒书等多种情况。倒书属于“非常态”的文字契刻方式,其主要原因或可归纳为以下五点:1.商代文字尚未发展成熟,有时可以“正倒无别”;2.甲骨文字属于商代正规文字中的一种俗体或变体,刻手的个人刻写习惯可能会导致倒书,一些生疏或粗率的契刻也可能会导致倒书;3.刻手为了区别内容,或是与正式占卜进行区分,有时会将文字、词句进行倒书;4.甲骨的收集、整治、验收等记录环节中,由于失误或粗率可能会产生倒书;5.甲骨在贮藏时的放置方式也可能会间接导致刻手在习刻时产生倒书。总之,倒书现象非常生动地展示了殷墟甲骨文契刻的真实面貌,它既表现出甲骨文具有一定的“原始性”,也说明了商人在刻写文字时确实存在一些缺乏规范性、严谨性的刻写,以及时而闪现的创造性思维。加深对甲骨文倒书现象的认识,不仅有利于提高释读甲骨文字、词句的准确性,也将有助于重新理解甲骨文献生成的历史情境。

附录:本文引用甲骨著录文献繁简称对照(以简称音序排列)

《粹》——郭沫若:《殷墟粹编》,科学出版社,2002年。

《村中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云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

《合集》——郭沫若主编:《甲骨文合集》,中华书局,1978—1983年。

《合补》——彭邦炯、谢济、马季凡编著:《甲骨文合集补编》,语文出版社,1999年。

《花东》——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

《怀特》——许进雄编著:《怀特氏等收藏甲骨文集》,加拿大皇家安大略博物馆,1979年。

《甲编》——董作宾:《殷虚文字甲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48年。

《明续》——明义士:《殷墟卜辞后编》,艺文印书馆,1972年。

《拼合》——黄天树主编:《甲骨拼合集》,学苑出版社,2010年。

《契合集》——林宏明:《契合集》,万卷楼,2013年。

《屯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小屯南地甲骨》,中华书局,1980年。

《乙编》——董作宾:《殷虚文字乙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48—1953年。

《英藏》——李学勤、齐文心、[美]艾兰编:《英国所藏甲骨集》,中华书局,1985年。

《缀汇》——蔡哲茂主编:《甲骨缀合汇编》,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1年。

本文写作过程中得到赵鹏、孙亚冰、刘源、牛海茹、强晨、腾兴建等师友指正,匿名审稿专家也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本文发表于《文献》2024年第1期,为省篇幅删去注释,如需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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