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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长访谈 | 湘图雷树德副馆长解读全国首个省级古保规范

  “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绩,尤其是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了许多古籍保护工作方案、制度和标准、规范。那么省级古籍保护中心,该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呢?湖南图书馆副馆长、湖南省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雷树德认为,可以制定一个规范,分为管理与服务两部分,用于指导全省古籍保护工作。

  2020年4月20日,由雷树德牵头组织制订的《古籍保护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并将于7月20日实施。这是有关古籍保护的湖南省地方标准,也是目前古籍保护领域的第一个省级规范。

  雷树德:湖南图书馆副馆长

  湖南省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

  全国首个古籍保护省级规范发布

  《古籍保护与服务规范》解读

  采访人:王雪霞

  受访人:雷树德

  藏书报:《规范》涉及古籍保护的哪些方面?分别是怎么规定的?

  雷树德:《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使用范围。规定了古籍征集、古籍普査登记、古籍分级保护、古籍典藏、古籍修复、古籍缩微与数字化、古籍人才队伍建设、古籍服务等古籍工作的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寺观等古籍收藏单位。此外,藏有古籍的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参照引用了业界相关标准、规范和资料。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一些概念,如:古籍、珍贵古籍、普通古籍、古籍书库、善本书库、原生性保护、再生性保护、古籍修复、古籍修复师、古籍编目、古籍缩微、古籍数字化、古籍整理、古籍公藏单位、古籍文创产品等。

  基本原则与要求。古籍保护应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省、市、县应成立相应级别的古籍保护机构和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咨询机构。古籍公藏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古籍保护人员和设施设备,应制定完善的古籍保护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古籍征集。古籍公藏单位宜通过购买、接受捐赠等多种方式开展古籍征集工作,可重点征集与本地区有关的地方史志、家谱等类型的古籍。有条件的古籍公藏单位宜提供古籍代管服务,双方应签订古籍委托代管协议。

  古籍普查登记。登记工作的范围为各收藏单位和个人所藏古籍,包括汉文古籍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版本学、目录学知识和相应的古籍编目工作经验。普查数据以“部”为记录单位,一部古籍对应一条古籍普査数据。每条古籍普查数据应包括索书号、题名卷数、著者(含著作方式)、版本、册数、存缺卷、收藏单位等登记项目。有条件的收藏单位和个人可选择增加其他登记项目,如分类、版式、装帧形式、材质、刻工、 批校题跋、钤印、丛书子目、破损状况、书影等。古籍普査数据经专家审校后,应交由省级古籍保护机构存档。

  古籍分级保护。古籍公藏单位应将馆藏古籍划分为一、二、三、四级。入选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宜实施专库或专架管理,应优先配置合适的装具,优先进行再生性保护。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藏单位应定期向省级古籍保护机构提交古籍保护情况报告。

  古籍典藏。古籍书库建筑应注重适用、经济、节能,应考虑气象、水文、地质、城市规划等因素进行选址。古籍书库应符合《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并配置古籍装具、空气调节装置以及照明、消防、安防、消毒等设备。有条件的古籍公藏单位应设立善本书库,并安装独立的恒温恒湿系统。普通古籍书库的温湿度调节可参照善本书库进行。

  古籍公藏单位应制定书库管理规章制度、古籍出入库清点制度和古籍定期检査清点制度,原则上应实行双人双锁、共同负责的管理模式,严禁非书库管理人员随意出入书库。古籍公藏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古籍保护技术,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虫、防霉、 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等工作。

  应对馆藏古籍逐部逐册钤印,并为每部古籍制作长条形宣纸书标,写明索书号、题名、著者、册数、版本等信息,夹在或贴在每部古籍首册。

  古籍修复。古籍修复应遵循抢救为主、整旧如旧、最小干预、过程可逆的原则。古籍公藏单位应按《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将馆藏破损古籍划分为一、二、三、四、五级。古籍藏量在十万册以上的古籍公藏单位应成立古籍修复中心,能独立承担三级破损古籍的修复。古籍藏量在十万册以下、一万册以上的古籍公藏单位应成立古籍修复室,能独立承担五级破损古籍的简单修复及基础维护。开展修复工作的古籍公藏单位应有专用修复场所、专职修复人员,配置必要的修复工具、材料和设备,制定健全的修复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古籍交接、修复操作、质量验收等流程。

  藏书报:作为全国首个古籍保护方面的省级规范,从提出到发布实施经历了怎样的过程?有没有一些经验分享?

  雷树德:2017年9月,认识到标准、规范对于推进行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我正式提出要制定湖南省“古籍保护与服务规范”,并与本馆刘雪平、李姣一起着手起草。该项目得到了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高度重视,并被确定为湖南省古籍保护“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之一;得到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处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于2018年3月正式批准立项。

  规范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图书馆员大多缺少有关标准制定的知识,因此仔细研读标准制定要求,请教标准专家,是很重要的工作。如何形成古籍保护与管理的共识,需要全面调研省内各古籍收藏单位,广泛征求业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整合形成文本。

  为此,起草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规范》调研与框架设计阶段(2018.3—2018.6)。课题组通过文献调研、对省内各古籍收藏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等工作,充分借鉴湖南省古籍普查的相关成果,初步掌握湖南省古籍保护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规范》的基本框架和结构。

  《规范》资料收集和草案制订阶段(2018.6—2018.11)。课题组对涉及湖南省古籍保护的相关材料和国内外各图书馆古籍保护的相关经验进行广泛搜罗,积累了大量的课题素材。2018年10月初,课题组走访长沙理工大学轻化工程专业制浆造纸实验室,委托其进行湖南图书馆库房环境对古籍纸张性能影响的研究,评估古籍库房环境对古籍(包括对白度、色度、强度等)性能的影响;并研究恒温恒湿保存对古籍耐久性的作用,最终形成《湖南图书馆馆藏书籍纸样性能检测分析报告》。2018年10月底,课题组赴衡阳市图书馆、邵阳市图书馆、邵阳学院图书馆、湘潭市图书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图书馆、新化县图书馆等单位开展了全面的实地调研,获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同时委派相关人员前往北京、天津、济南等地,开展省外图书馆的古籍保护工作调研。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召开十余次工作会议,先后撰写草案多稿,其间多次进行条文、文字及结构的反复斟酌、推敲、调整和修改,形成《规范》(草案)的初稿。

  课题组征求意见和形成初步成果阶段(2018.12—2019.7)。2018年12月,在形成草案后,课题组发文进行第一轮广泛意见征集,意见征集以函件形式进行,随后课题组根据专家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2019年1月,课题组进行了第二轮意见征集。课题组对征求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绝大部分给予采纳,并再次进行修改,正式形成《规范》(送审稿)。

  该项目的完成,为更好地保护古籍提供了科学依据。一年多来,课题组深入各馆藏单位,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积累了丰厚的研究素材,为了便于回顾和保存这些宝贵的工作材料,课题组将其汇总和选辑,2019年8月编印成《湖南省古籍保护与服务案例材料选编》一书。

  送审稿审查评审阶段(2019.8—2019.12)。2019年8月,课题组就相关条款进行统一梳理,形成最终送审稿,评审会评审后提出修改意见,课题组根据这些意见进行修改,最终得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20年4月20日发布。

  藏书报:对于不同条件的存藏单位,《规范》是否有针对性的标准予以指导?对于民间收藏者、收藏组织是否适用?

  雷树德:省内有省馆、市馆、县馆、高校馆等,在馆藏数量、古籍级别、书库大小、人员素质和数量方面等都有不同。《规范》在坚持原则性的前提下,考虑了这些因素,对于个性要求提出了级别规定,以便于具体操作,如在古籍分级保护、古籍修复力量建设等方面均有所体现。同时,在起草《规范》时,我们主动请湖南省民间古籍收藏协会参与讨论,提出建议,并大部分予以采纳,因此本《规范》可供民间古籍收藏者参照使用。

  藏书报:《规范》的出台对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有怎样的作用?

  雷树德:《规范》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业界已经出台的有关古籍保护的制度,学习、参考、综合和借鉴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及全国兄弟省馆的有关经验,确保《规范》内容有较强的专业性,能全面系统地指导各级图书馆的各项古籍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可以说,这一《规范》反映了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者的心声,出台后对于全国古籍保护界有较好的参考价值,对于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藏书报:古籍保护的标准化、规范化是否是一项迫切需要推进的工作?还应该有什么标准值得期待?

  雷树德: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的出台,为推动湖南省古籍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古籍保护条件,促进古籍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古籍保护标准化体系,更好地为古籍分级保护和多元化开发利用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古籍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服务功能,提高全社会的古籍保护意识,传承和弘扬丰富而宝贵的文化遗产,真正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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