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公布《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

蒙古文抄本《新译红楼梦》
名录共收录古籍198部,其中汉文古籍93部,蒙古文、满文、藏文、西夏文等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05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占比过半。

明铜活字印本《太平御览》
入选古籍品类丰富、版本珍稀,涵盖宋辽夏金元时期古本及明清刻本、写本、稿本、泥金写经、铜活字印本等,内容涉及经、史、子、集、医药、历算、文学译作等多个门类,集中展现了内蒙古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文化遗存。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巴彦淖尔市图书馆、鄂尔多斯市图书馆、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内蒙古师范大学图书馆、呼和浩特市图书馆等7家入选“内蒙古自治区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
目前,内蒙古全区已有116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4家单位获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此次公布名录是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新时代古籍保护工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内蒙古将持续做好古籍抢救修复、整理研究和活化传播,深入挖掘多民族古籍中蕴含的共同体理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内蒙古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