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
动态
王冕森:明珠家族谱牒与清代官方谱牒档案的文献特性
时间:2024-04-13 来源:《文献》

内容摘要:大学士明珠家族作为叶赫国主后裔,位列满洲“八大家”,是清代著名的旗人世家之一,颇受学界关注。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七件清代官方修撰的明珠家族谱牒,可据以整理出明珠家族从清初到民国初年的谱系信息,对私著文献和口碑信息中有关明珠后裔的不同说法均有所驳正。同时,通过将七件谱牒互相对比,指出清代官方谱牒档案存在的问题,讨论其着重于实用价值的文献特性,作为今后利用此类文献的参考。

关键词:明珠   纳兰性德   叶赫纳喇   官方谱牒

 引    言

明珠,出身正黄旗满洲叶赫纳喇氏,由云麾使入仕,在康熙朝历任总管内务府大臣、左都御史、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等职,是康熙朝中前期掌握权柄的大臣。康熙二十七年(1688),明珠遭到弹劾,被革去大学士等职,改任内大臣,就此远离中枢,但是直到去世为止,他依然为康熙帝所信任。明珠有子三人,第一子名性德,原名成德,是康熙十五年(1676)文进士,仕至一等侍卫,以文学知名;第二子名揆叙,由佐领入仕,仕至左都御史兼管翰林院掌院学士事,得谥“文端”;第三子名揆方,娶康亲王杰书第八女郡主为妻,封和硕额驸。其后,明珠家族开枝散叶,如明珠之孙、性德之子富勒敦为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揆方之子、揆叙承继子永寿仕至兵部左侍郎兼正黄旗满洲副都统;明珠曾孙、性德之孙瞻岱仕至甘肃提督,得谥“恭勤”,均于史有名,可谓“代有闻人”。

从家族整体来讲,明珠是叶赫东城贝勒金台石之孙,金台石第一子、明珠的伯父德勒格尔获封三等男,金台石的第二子、明珠之父尼雅哈获封骑都尉,除此之外,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下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佐领均由金台石家族世袭。乾隆朝中叶对八旗佐领进行整顿后,这五个佐领各自的承袭支脉得以固定。其中,第六佐领由德勒格尔第四子苗色后裔承袭,第七佐领由尼雅哈之子明珠后裔承袭,第八佐领由德勒格尔第一子南褚的次支后裔(即长房次支)承袭,第九佐领由南褚的长支后裔(即长房长支)承袭,第十佐领由金台石的亲弟赛必图后裔承袭(见图1)。以此为背景,礼亲王昭梿在《啸亭杂录》中指出:“满洲氏族以瓜尔佳氏直义公之后,钮祜禄氏宏毅公之后,舒穆禄氏武勋王之后,纳兰氏金台吉之后,董鄂氏温顺公之后,辉发氏阿兰泰之后,乌喇氏卜占泰之后,伊尔根觉罗氏某之后,马佳氏文襄公之后为八大家云。凡尚主选婚,以及赏赐功臣奴仆,皆以八族为最云。”此处“纳兰氏金台吉之后”即指叶赫纳喇氏金台石之后裔。由此可见,作为叶赫国主后裔,明珠家族不仅数代出任高官,而且拥有世职,在正黄旗满洲旗分内也拥有世管佐领,是八旗的重要世家之一。

鉴于明珠家族的重要性,学界对明珠家族有颇多研究,主要集中于讨论明珠和其子性德的生平、政治生涯、文化生活。近几年,学界推进研究视野,开始研究明珠家族在乾隆年间的境遇,其中最为典型的,有黄一农从明珠之孙永寿所生四女的婚姻情况出发,勾勒明珠家族六代人的谱系,进而讨论明珠家族与《红楼梦》的某种联系,又有永莉娜立足于乾隆年间明珠曾孙瞻岱的一件满文奏折,讨论明珠家族世管佐领形成、承袭的背景、过程及变化。

但是,学界对于明珠家族的研究目前尚止步于乾嘉时期,究其原因,可能是受史料所限。之前学界所使用的明珠家族谱牒主要是额腾额所修《叶赫那兰氏八旗族谱》,此谱为道光三年(1823)抄本,现藏国家图书馆(索书号:T04584),记载叶赫国主家族的谱系。不过,叶赫国主家族支脉十分繁杂,《叶赫那兰氏八旗族谱》作为私修谱书,修撰条件有限,对各支脉记录的繁简差异甚大,明珠家族在谱内只记至明珠孙辈,难以满足学界的研究需求。

近年来,笔者在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共发现七件明珠家族谱牒,均属清代官方修撰的谱牒档案。与《叶赫那兰氏八旗族谱》相比,这七件谱牒具有官方属性,不仅记载详尽,又分处不同时期。借此可以将明珠家族的谱系信息延展至民国初年,成为深入研究的基础。

一、七件明珠家族谱牒概况

本节谨介绍这七件谱牒的概况,并以示意图的方式表现每件谱牒记载的明珠家族后裔谱系信息。

1.乾隆二十五年《纳丹珠承袭世管佐领宗谱》

《纳丹珠承袭世管佐领宗谱》为国家图书馆所藏,索书号:man0644。满文,经折装。原无题名,“纳丹珠承袭世管佐领宗谱”为入藏国家图书馆之后馆方所拟。

此谱牒为宝塔形谱单,以杨吉砮(yangginu)立祖,记录杨吉砮的三个儿子金台石(gintasi)、赛必图(saibitu)、阿山(asan)后裔百余人,并标注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下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佐领的承袭情况。谱牒内人物名讳,已故者用墨笔书写,在世者用朱笔书写。凡是曾经承袭佐领者,均用贴纸及小注写明承袭情况。在世者则于名下小注写明现任职官、差事或年岁。其中,第十三次承袭第九佐领的杨吉砮六世孙、金台石长孙南褚的长支后裔纳丹珠(nadanju)名下写有“niru bošofi abkai wehiyehe i orin sunjaci aniya sunja biyade g’an su yung cang kūwaran i aisilame kadalara da sindahabi,ne erei wesike oronde nirui janggin sindambi”,意为“管理佐领后,于乾隆二十五年五月外放为甘肃永昌营参将。现因其升任,派放佐领之缺”。由此可知,由于承袭第九佐领的纳丹珠乾隆二十五年(1760)五月出缺,故而修撰此谱牒呈进御前,供皇帝钦定承袭人员。

此谱中,记载明珠家族自明珠以下子三人、孙五人、曾孙五人、玄孙十一人、四世孙三人,一共28人。其谱系见图2。

此谱牒所记的明珠后裔中,较为特殊的是明珠曾孙、性德之孙延熙(yanhi),他的名字在谱牒中用朱字书写,其名下写有“uksin bihe. an be tuwakiyarakū ini ama i asihan sargan,deo i asihan sargan be tantaha turgunde beidere jurgan de benebufi jurgan ci wesimbufi ningguta de falabuha”,意为“原任披甲。因不守本分,殴打其父之侧妻及弟之侧妻,故送交刑部,由刑部奏请,发遣宁古塔”,注明了其特殊的人身状态。

2.清中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

《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满文《正黄旗满洲五甲喇世爵世职家谱档》(档案号:02-121-世职087)中的一页,属于内阁档案全宗。“正黄旗满洲五甲喇世爵世职家谱档”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拟题名,档案封面则写为“gulu suwayan manju gūsai jebele dube jalan”,意为“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可知馆方定名有误。

此谱牒为宝塔形谱单,以尼雅哈(niyaha)立祖,记录尼雅哈所生二子郑库(jengku)和明珠(mingju)后裔数十人,并标注尼雅哈所得骑都尉爵位的承袭情况。谱牒内人物名讳,已故者用墨笔书写,在世者用朱笔书写。凡是曾经承袭爵位者,均用小注写明承袭次序。此谱牒是内阁保存的尼雅哈家族骑都尉爵位承袭档案,未写年代,从所记信息推测,大致为嘉庆晚期或道光初期。

此谱中记载明珠家族自明珠以下子二人、孙四人、曾孙五人、玄孙九人、四世孙十三人、五世孙十三人、六世孙二人,一共49人。其谱系可见图3。

3.道光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

《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满文《正黄旗满洲五甲喇家谱》(档案号:02-121-世职058)中的一页,属于内阁档案全宗。“正黄旗满洲五甲喇家谱”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拟题名,档案封面则写为“gulu suwayan manju gūsai jebele dube jalan doro eldengge i juwan juweci aniya weileci arara booi durugan”,意为“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道光十二年造写家谱”,可知馆方定名有误。

此谱牒为宝塔形谱单,记录形式与上述乾隆二十五年《纳丹珠承袭世管佐领宗谱》相仿,记载杨吉砮后裔,并标注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下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佐领的承袭情况。与《纳丹珠承袭世管佐领宗谱》不同之处在于,此谱牒是内阁所保存的杨吉砮家族五个世管佐领承袭档案,修撰于道光十二年(1832)。由于是备查、存档所用,其版式不如《纳丹珠承袭世管佐领宗谱》精美,小注也较为简略。

此谱中记载明珠家族自明珠以下子三人、孙五人、曾孙五人、玄孙九人、四世孙十二人、五世孙十三人、六世孙六人,一共54人。其谱系可见图4。

4.道光二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

《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满文《正黄旗满洲三甲喇道光二十二年造报袭职家谱》(档案号:02-121-世职248)中的一页,属于内阁档案全宗。“正黄旗满洲三甲喇道光二十二年造报袭职家谱”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拟题名,档案封面写为“jebele dube doro eldengge i orin juweci aniya arame weilehe sirara hafasai booi durugan”,意为“第三参领道光二十二年修造家谱袭职官员家谱”。

此谱牒为宝塔形谱单,记录形式与上述道光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一致,记载杨吉砮后裔,并标注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下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佐领的承袭情况。此谱牒是内阁所保存的杨吉砮家族五个世管佐领承袭档案,修撰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

此谱中记载明珠家族自明珠以下子三人、孙五人、曾孙五人、玄孙九人、四世孙十三人、五世孙十四人、六世孙九人、七世孙四人,一共63人。其谱系可见图5。

5.咸丰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

《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满文《正黄旗满洲五甲喇袭职家谱》(档案号:02-121-世职057)中的一页,属于内阁档案全宗。“正黄旗满洲五甲喇袭职家谱”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拟题名,档案封面则写为“gulu suwayan manju gūsai jebele dube jalan sirara hafasai booi durugan”,意为“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袭职官员家谱”,可知馆方定名有误。

此谱牒为宝塔形谱单,记录形式与上述道光十二年、道光二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一致,记载杨吉砮后裔,并标注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下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佐领的承袭情况。此谱牒是内阁所保存的杨吉砮家族五个世管佐领承袭档案,修撰于咸丰二年(1852)。

此谱中记载明珠家族自明珠以下子三人、孙五人、曾孙五人、玄孙九人、四世孙十三人、五世孙十五人、六世孙十二人、七世孙八人,一共71人。其谱系可见图6。

6.清晚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

《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满文《正黄旗满洲世职官员家谱档》(档案号:02-121-世职071)中的一页,属于内阁档案全宗。“正黄旗满洲世职官员家谱档”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拟题名,档案封面写为“gulu suwayan manju gūsai jebele dube jalan sirara hafasai booi durugan”,意为“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袭职官员家谱”。

此谱牒为宝塔形谱单,记录形式与上述清中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一致,记载尼雅哈后裔,并标注尼雅哈所得骑都尉爵位的承袭情况。此谱牒是内阁所保存的尼雅哈家族骑都尉爵位承袭档案,未写年代,从所记信息推测,大致为光绪中期。

此谱中,记载明珠家族自明珠以下子二人、孙四人、曾孙五人、玄孙九人、四世孙十三人、五世孙十七人、六世孙十二人、七世孙十七人、八世孙四人,一共84人。其谱系可见图7。

7.民国元年《正黄旗满洲承袭已故世管佐领武印家谱》

《正黄旗满洲承袭已故世管佐领武印家谱》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八旗世职世爵承袭家谱(之三十四)》(档案号:023-02-职官0426)中的一件,属于八旗都统衙门档案全宗内八旗世爵世职承袭家谱之一。《八旗世职世爵承袭家谱》,是数十件八旗世爵世职承袭家谱的统称。“武印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为原档案封面题名,汉文,经折装。

此谱牒为宝塔形谱单,记录形式与上述乾隆二十五年《纳丹珠承袭世管佐领宗谱》一致,记载杨吉砮后裔,并标注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下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佐领的承袭情况。其中,明珠的八世孙、性德的七世孙武印名下写有“十四次承管三次滋生佐领。承管后,壬子年七月出缺。今所出之缺承管佐领”。由此可知,此谱牒修撰的缘由是承袭第七佐领的武印在民国元年(1912)七月时出缺,故而修撰此谱牒呈进官方,供选定承袭人员。

此谱中记载明珠家族自明珠以下子三人、孙五人、曾孙四人、玄孙五人、四世孙五人、五世孙七人、六世孙九人、七世孙十三人、八世孙十八人、九世孙九人,一共79人。其谱系可见图8。

二、七件谱牒形成的明珠家族谱系

将以上七件谱牒的记载加以整合,可将明珠家族的谱系由清初下延至民国元年,形成明珠家族在清代整体的谱系信息(见图9)。

从整体谱系来看,明珠生有三子,形成三房后裔。其中,三房揆方一支因为子孙先后出继与二房揆叙一支,导致本支绝嗣。二房揆叙一支在两次过继三房子孙后,依然面临绝嗣,只能再过继长房性德的曾孙毓麟为嗣。所以,明珠家族在名义上流传有长房性德和二房揆叙两支后裔,而实际血缘均出自长房性德一支。

明珠家族所承袭的正黄旗满洲第三参领第七佐领最开始由性德管理,性德是明珠的第一子,并有后裔传世,具有门长大宗的身份。但在性德去世后,此佐领并未交予性德之子,而是由性德二弟揆叙承袭。其后,揆叙的后裔永寿、宁琇、毓麟、承安等人先后承袭佐领,造成门长大宗支系与承袭世职支系分离的状态。乾隆五十五年(1790),承安在伊犁领队大臣任上被革职,所管佐领由当时明珠家族的门长大宗——性德的玄孙那伦承袭,至此,明珠家族门长大宗支系和承袭世职支系再次统一。

那伦去世之后,佐领由他的两个儿子恩隆和恩升先后承袭,但兄弟二人均无嗣,富格一支就此绝嗣。原本性德生有三子,形成三支后裔。第一子富格一支绝嗣之前,第二子富勒敦的第一子延熙一支已经绝嗣,故而门长大宗的身份落到富勒敦第二子延宁后裔内,由富勒敦曾孙廷瑞继承,并承袭佐领。在此之后,第七佐领一直由廷瑞后裔承袭。民国元年七月,廷瑞的玄孙武印去世,佐领一职出缺,从《正黄旗满洲承袭已故世管佐领武印家谱》来看,官方拟正的第一继承人是武印的第一子普山,名下小注记录他当时为“闲散十七岁”。

通过七件谱牒所完善的明珠家族谱系,一些既存的疑问也进一步得到解答。

之前已有学人指出,私著文献对明珠子孙人数与身份的记载存在矛盾。以明珠之子性德为例,与性德有师生之谊的徐乾学不仅在性德身后整理刊刻《通志堂集》,还曾为性德撰写墓志铭。据陈桂英统计,该墓志铭见存版本凡四,其一为《通志堂集》所附,时间在康熙三十年(1691),提及性德“男子子二人:福哥、□”;其二为徐乾学《憺园集》所收,是光绪朝据修改本刻印,提及性德“男子子二人:福哥”;其三为国家图书馆藏手抄本《纳兰明珠家墓志铭》中的性德墓志铭,推测为清中后期所录,提及性德“男子子三人:长富格、次富尔敦、次富森”;其四为皂角屯明珠家族墓地发现的性德墓碑,碑文提及性德“男子子二人:福哥、永哥,遗腹子一人”。对于四者所记子嗣的矛盾,陈桂英以同属手抄本《纳兰明珠家墓志铭》内明珠墓志铭提及的“(明珠)孙五人:长富格早卒,次富尔敦,康熙三十九年进士,次富森,皆性德出”为由,认为如手抄本所载,性德应有三子。而在以上七件官修谱牒中,明确记载性德生有富格、富勒敦(富尔敦)、富森三子,富森不仅列名其中,且苗裔颇繁,后来二房揆叙一支亦由其后裔承继,是明珠家族的重要宗支之一。

另一方面,自清帝退位,民国肇建以来,一直有学者试图访求明珠后裔,访求到许多口碑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均无法与之前所知的明珠家族谱系进行连接,故一直难有定论,兹举其中三种影响较大者为例:

其一,张任政在民国十九年(1930)著成《清纳兰容若先生性德年谱》一书,序言中提及他访求明珠后裔称:

先生后裔,自籍产后,渐式微。有名锟钰者,先生之后裔也。前数年卒。有子一,年甫壮,飘沦无室家。初依其族伯。族伯亦贫甚,不堪久依。今且执挽父之役,贾劳力以自为活。短衣黧面,奔走于通衢间,盖自改国以还满族之贫乏而不能为生者,什之八九,固不独先生之后为然也。余撰谱时,访求先生后裔,始得其详。而家谱卒以无存,求累月不得,最后竟获见道光三年抄本,曰《叶赫那兰氏八旗族谱》,署有十四世玄孙额腾额修一行,适为北平图书馆新入藏者。

指出明珠第一子性德后裔名为锟钰,当时已经去世,留有一子,家境十分破败,并特别指出锟钰家未能出具家谱。

其二,1989年,冯其利曾到海淀区双榆树明珠之孙富格的墓地进行考查,经调查走访,当地老人告知“墓主后人为广忠”。随后,冯其利找到广忠的儿媳王秀衡,“她(王秀衡)说叶广忠(1833年~1904年)官正一品,九门提督”,“叶广忠第二子叶常敬……第三子叶常续”,指出明珠后裔为晚清的九门提督广忠。

其三,徐征在《纳兰性德西郊寻踪》中引用北京市档案馆所藏档案,指出民国年间曾经有自称明珠后裔之人向当时北平市警察局申诉自家祖坟被盗的问题,此档案中提及:

叶连德供:年卅六岁,宛平县人,住地安门内西板桥二号。我有祖茔一处,坐落平北沙河镇上庄村,我先祖明珠,系前清康熙年间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学士,共有九座坟。

经过徐征调查走访,寻得一位名为朱俊的居民,他生于1915年,家住皂甲屯上庄村,其家曾在1948年时与明珠后裔就土地问题打过官司。朱俊回忆道:

纳兰家族的后裔叶连德(祖父叫巴哈穆或称巴赫布)住在北安河西头三间土房。大清未倒时,每年都来皂甲屯上坟、烧纸。

即指出民国年间的明珠后裔有一位名为叶连德,叶连德之祖父名为巴哈穆或巴赫布。

通过本文所揭示七件谱牒形成的明珠家族谱系,这些说法似可迎刃而解。首先,锟钰并未在明珠家族谱牒中列名,应该并非明珠后裔(亦可能锟钰确为明珠后裔,但锟钰是字号而非谱名)。其次,广忠亦未在明珠家族谱牒中列名。而据《清代职官年表》,自同治元年(1862)以降,曾任九门提督者依次为瑞常、存诚、英元、英桂、荣禄、恩承、麟书、福锟、崇礼、载勋、敬信、善耆、那桐、毓朗、乌珍,并无名为“广忠”之人。再者,清末八旗出身且仕至武一品的“广忠”只有光绪年间的都统广忠,他卒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七月,其子为“礼部员外郎常顺”,从时间和子辈范字来看,应该是冯其利调查所得之广忠。而根据清代官方所修的广忠列传,这位曾经仕至正黄旗汉军都统的广忠为“叶赫那拉氏,满洲正红旗人”,与明珠家族所在旗分不同,并非明珠后裔。最后,性德第三子富森的后代自富森五世孙以下,命名均范字排辈,其中五世孙命名均为“文某”,六世孙命名均为“联某”,七世孙命名均为“锡某”。揆叙一房在血缘上实际为富森后裔,故亦照此规则范字排辈。而揆叙的七世孙中,有一位名为“联德”,其祖父名为“巴哈布(bahabu)”,与北京市档案馆所藏档案以及徐征调查走访所得的口碑信息吻合。

三、由明珠家族谱牒看清代官方谱牒档案

七件明珠家族谱牒除具有形成明珠家族谱系以供分析明珠后裔情况、讨论家族结构等价值外,亦可供讨论清代官方谱牒档案的部分文献学特点。

根据清代官方所修《会典》所述:“顺治年间定:旗员于承袭官爵时承造家谱,故将有分亲支子孙不行造入者,降三级调用。若承造家谱,将同祖亲属姓名疏忽遗漏者,罚俸三月。”早在清初,八旗承袭世爵、世职时,即已经使用家谱作为凭证。而根据雍正年间奏议所述:“管理旗务王大臣等议覆:副都统博第奏言,旗下袭职,向于缺出后,方行传集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族长等,取具家谱。其所送家谱,旗下无凭查对,不无遗漏错误。请嗣后凡系世职家谱,预取保结,校对钤印,存贮本旗衙门。遇有世职缺出,查对明晰,奏请承袭。从之。”可知虽然清初已经使用家谱,但这些家谱在官方并无存档,出现错谬亦无从核对,直到雍正五年(1727)才形成相应的存档制度。这种现象,也与乾隆三年(1738)乾隆帝在上谕中提及的“从前,八旗承袭世职官员、佐领时并无家谱,皆由管旗大臣拣选奏放。嗣恐管旗大臣办理偏私,虽添家谱,而或有将不应与挑之人挑选,将应挑之人反为裁减,且于佐领原由,亦多不明晰。八旗佐领根原,若不详查酌定,日后必至争讼不息。因屡降谕旨,交王大臣等详细查办”相一致,即清代官方谱牒档案在雍乾两朝形成并逐步规范化。

经过不断完善,清代官方最终形成谱牒档案的相关制度:

八旗世爵家谱,各该旗每十年一修,送内阁,交满本房存库。如世爵官有遗忘世系,或所得佐领缘由不明,须查家谱者,咨内阁,或经奏请得旨准查,内阁同该旗官赴库检看。

凡袭职家谱,造册二分,一钤用旗印,交内阁存储,一钤用参领关防、佐领图记,存储旗署。岁终,将新袭职之人及续生子孙添注册内。至十年,将修过之谱汇交内阁。

根据这种制度要求,清代官方形成了两种谱牒档案。第一种,是遇到世爵、世职或世袭佐领官员出缺时,八旗都统衙门修撰家谱呈进御览,以供钦定承袭人员。这种家谱是即时性的,形态是经折装,在清代官方档案中一般称为“家谱”或“袭职家谱”。由于被用于呈进御前,所以其修撰较为考究,版面宽阔、书写规范、标识清晰、记录详尽。第二种,是每隔十年由八旗都统衙门专门修撰的家谱合集,修成之后分别在内阁和八旗都统衙门存档,以备查询。这种家谱是定时性的,形态是档册,原本并无统一名称,每件封皮所写题名亦不尽相同,学界曾经以“世职世袭家谱档”“袭职谱档”等词进行指代,现在则大多称为“世袭谱档”。由于这类家谱的主要用途是存档,所以版面宽幅较小,书写较为随意,标识和记录亦不如袭职家谱明确、详尽。

上述七件明珠家族谱牒,乾隆二十五年《纳丹珠承袭世管佐领宗谱》和民国元年《正黄旗满洲承袭已故世管佐领武印家谱》属于袭职家谱,清中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和清晚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属于世袭谱档中的世职家谱,道光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道光二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和咸丰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属于世袭谱档中的世袭佐领家谱。

根据官方制度的描述,袭职家谱是即时修成的谱牒档案,世袭谱档则根据袭职家谱定时“添注”,其所记载的谱系信息应该同出一源、不断累加。但是,对七件明珠家族谱牒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不同谱牒所记谱系信息有相当的出入,大略有以下几点:

1.文字抄写错误

不同年代的谱牒之间,人物名讳经常记录不同。这种情况大多是因当事人更改名讳所致,如明珠的五世孙塔克什布的第一子,在道光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中记为巴俊(bagiyūn),至道光二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中则记为松恒(sungheng)。不过,也有一些明显是由抄写错误所致。如明珠之孙富森的独子,在乾隆二十五年《纳丹珠承袭世管佐领宗谱》和清中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中记为根泰(gentai),在道光十二年、道光二十二年、咸丰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以及清晚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中则记为金泰(gintai),这是由于满文“ge”和“gi”的写法十分相似(见图10),且世袭谱档均使用行书体满文抄写,使得词汇容易混淆。

至于民国元年《正黄旗满洲承袭已故世管佐领武印家谱》,虽然是七件谱牒中唯一的汉文本,但是从其将明珠写为“明卓”、性德写为“兴德”等细节来看,其内容并非是用汉文直接修撰,而是根据满文本翻译而来。并且,在翻译过程中也有一些错误,如根泰之子富忠阿(fujungga),被译为“富永阿”,这是由于满文“ju”和“yu”在词中的写法十分相似(见图11),译者认读错误所致。

2.谱系抄写错误

明珠的五世孙塔克什布生有四子,第一子原名巴俊(bagiyūn)后更名为松恒(sungheng),第二子原名巴诚(baceng)后更名为巴哈纳(bahana),第三子名巴彦(bayan),第四子名巴扬阿(bayangga)。但在道光二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中将巴扬阿记录为巴彦之子,辈分错乱,应是抄写时产生的错误。

类似的错误并非个例,原本明珠四世孙廷瑞生有三子,第一子名塔克什布(taksibu),第二子名塔那保(tanaboo),第三子名巴克兴阿(baksingga),廷瑞胞叔富龄阿生有二子,第一子名托克托布(toktobu),第二子名恒安(henggan),均无重复。清晚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中,则将恒安之名也写为“巴克兴阿”,造成堂叔侄同名。其实,恒安之名早在道光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中就已用墨笔书写,可知其早已亡故,断无身后更名之理,写为“巴克兴阿”显然是抄录不谨所致。

3.同辈长幼倒置

将清晚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与民国元年《正黄旗满洲承袭已故世管佐领武印家谱》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两谱在记录明珠的七世孙和八世孙两代人时,出现了明显的长幼倒置现象。例如,前者记录巴彦所生三子为文印(wenyen)、文琳(wenlin)、文敦(wendun),巴扬阿所生二子为文源(wenyuwan)、文厚(wenheo),而后者记录巴彦德(巴彦)生有二子为文端(文敦)、文林,巴杨阿生有二子为文厚、文源。清代八旗满洲的袭职家谱以及世袭谱档原本皆为满文本,至清末才改为汉文本。满文的书写顺序是从左至右,其所绘谱图亦以左侧居长,汉文的书写顺序则是从右至左,所绘谱图则以右侧居长。清末汉文本的谱牒多从满文本翻译而来,抄录文本时,必然经过一个左右顺序转换的过程。同辈人长幼次序的倒置,应是在转换过程中出现疏漏所导致。

4.支系繁简不一

对于性德一房,清中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记录有五世孙二人,道光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记录有六世孙六人,道光二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则记录至七世孙,若以此分析,似可推断《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的修撰时期早于道光十二年。但是,对于揆叙一房,清中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记载至承安(cenggan)之子喀勒春(kalcun),道光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却只记载承安本人,道光二十二年《杨吉砮后裔承袭世管佐领家谱》则亦记录至喀勒春。可知在同一谱牒内,对于各支系所记的繁简并不统一,亦有失载现象。

5.刻意删除谱系

清中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和清晚期《骑都尉尼雅哈世职家谱》均属于世袭谱档中的世职家谱,与其他五件相比,这两件均未将明珠第三子揆方一房记录在内。这可能是因为揆方一房已经绝嗣,不再具有承袭世职的可能性,故而被删去。

与之类似的,还有明珠曾孙延熙(yanhi)一支。乾隆二十五年《纳丹珠承袭世管佐领宗谱》中记录有延熙及其三子,而在其后的谱牒档案中,延熙先是由生有三子变为只有一子商坚泰(šanggiyantai),民国元年《正黄旗满洲承袭已故世管佐领武印家谱》中更是径直将延熙一支删去。这应该也是因为延熙一支不仅未曾承袭世职或佐领,并且后裔早亡、绝嗣,故而被删除。

通过以上五种情况可以看出,袭职家谱和世袭谱档作为官方修撰的谱牒档案,有官方制度作为保障,定期续修、人力物力充足、文献体量大、信息较为客观、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是其优势所在,非私人修撰的谱牒所能比拟。但是,这些官方谱牒的修撰并非以完整记录谱系为目的,而是专门作为承袭世职的凭证使用,有着明确的实用价值。在此背景下,对袭职几率较大的支系记录较为详尽,对袭职几率较小的支系或是记录草率,或是直接从谱图内剔除,就成为常态。尤其是相比于呈进御前的袭职家谱而言,世袭谱档作为存档备查的档案,重要程度等而下之,导致修撰世袭谱档时更加漫不经心,文字和谱系错谬频出,可信度亦因此而降低。

四、结语

明珠家族是清代著名的八旗世家之一,颇受学界瞩目,其家族谱系有必要梳理清楚。通常而言,记载谱系的文献主要有私修谱书和私著文集两种载体。私修谱书由于其私家性质,副本较少,保存、传承不易,特别是清代旗人的私修谱书多为谱单形式,如学界使用较多的国家图书馆藏《叶赫那兰氏八旗族谱》即系如此,其内容简略,不同支脉记录繁简亦不统一。私著文集内记载的谱系,如系外人所著,则容易受到著者与所记家族关系亲疏的影响,如为性德撰写墓志铭的徐乾学,他与性德有师生之谊,相识十余年,但对其内眷、子嗣的情况未必十分清楚,特别是《通志堂集》所附墓志铭为康熙三十年作,其时性德已故去六年,徐乾学亦已离京归乡三年,不同版本墓志铭所载性德子嗣的缺失和矛盾,或许正是徐乾学所知信息未尽的反映。至于近代以来访求到的口碑信息,更是受到访谈人、受访人、时代背景等主客观因素影响,易产生错谬,颠倒龃龉。相较之下,官方谱牒档案由于系官方定期修撰,信息较为客观,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利用国家图书馆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的七件官方谱牒档案,构建出清初至民国初年近三百年间明珠家族谱系,不仅可以对私著文献和口碑信息起驳正作用,亦可作为学界进一步研究明珠家族乃至清代旗人世家、八旗佐领承袭等问题的基础。

另一方面,将七件明珠家族谱牒作为文献进行分析,则可借此发现清代官方修撰谱牒档案时存在的若干现象,反映出官方谱牒注重实用价值的本质,以及由此造成的“缺陷”。前辈学者虽已不断强调对史料做“竭泽而渔”式搜访的重要性,但清代史料数量庞大,若想穷尽利用也确属不易。譬如对于以袭职家谱、世袭谱档为代表的清代官方谱牒档案,既往的研究大多望而却步,改求他径;少数利用者也常常满足于利用某一件谱牒以形成简单谱系,并未考虑到这些官方谱牒档案也有自己的文献特性,同样需要对其详加考证,辨明其中信息的正误,方可更为有效地加以利用。

本文发表于《文献》2024年第2期,为省篇幅删去注释,如需引用请参考原文。

联系我们
电话:010-88544649
传真:010-68476406
扫描关注我们
保护计划
简介
工作机构
政策法规
规划
标准规范
工作简报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国家图书馆
国家典籍博物馆
中国古籍保护协会
北京大学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各省保护中心
京ICP备05014420号  电话:(+86 10)88544317  ©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