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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以山西省为例
时间:2024-04-12 来源:文化月刊杂志

公共图书馆是国内古籍收藏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规定了古籍保护的职责和任务:“公共图书馆应当配备防火、防盗等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和其他珍贵、易损文献信息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馆内古籍的保护,根据自身条件采用数字化、影印或者缩微技术等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并通过巡回展览、公益性讲座、善本再造、创意产品开发等方式,加强古籍宣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02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对各类古籍收藏单位提升古籍保护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新挑战,公共图书馆如何更好地履行古籍保护工作职责、做好古籍保护工作值得深入探讨。

一  山西省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概况

(一)基本完成古籍普查登记工作

山西省公共图书馆古籍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这项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著录内容全,山西省公共图书馆古籍普查著录项有古籍普查登记编号、索书号、分类、题名、著者、版本、存缺项、尺寸、破损状况、附注10项,高于国家标准,普查登记著录数据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为后续的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了依据。二是覆盖面广,通过连续8年的“中华古籍普查文化志愿服务行动山西行”,基本完成山西省公共图书馆系统的普查,由于成绩突出,2021年得到了文化和旅游部的表彰,三次受到中国古籍保护协会通报表扬。三是基本摸清了山西省公共图书馆古籍家底,古籍目录体系逐步建立。现有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山西省有古籍收藏的公共图书馆共有55家,古籍收藏量在1000册以上的有32家,2000册以上的有23家,共收藏古籍3.5万余部,39万余册,约占全省古籍收藏量的54.7%。收藏古籍数量最多的为山西省图书馆,约占全省公共图书馆古籍总量的41.7%。

(二)全面落实古籍分级保护

自2007年《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开始评选至今,山西省公共图书馆系统有116部古籍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山西省有3家公共图书馆,分别是山西省图书馆、太原市图书馆和祁县图书馆。《山西省珍贵古籍名录》有公共图书馆系统的267部古籍入选。“山西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有8个公共图书馆,分别是山西省图书馆、太原市图书馆、祁县图书馆、晋中市太谷区图书馆、曲沃县图书馆、运城市盐湖区图书馆、临猗县图书馆、长治市图书馆,实现了对珍贵古籍和重点藏书单位的分级保护。

(三)全面提升古籍修复能力

2009年,山西省图书馆被原文化部评为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2016年,山西省图书馆挂牌成立“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中心山西传习所”,在业界资深修复专家的指导下,先后完成了山西省21件国家珍贵古籍和珍贵地方文献《退想斋日记》的修复工作。

2021年,山西省文物局向山西省图书馆颁发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西夏文佛经扉画》修复项目在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字节跳动古籍保护专项基金支持下实施,并于2022年顺利结项,这是首次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山西省公共图书馆系统的古籍修复项目。2022年,山西省中医院中医药古籍修复项目的顺利完成,为后续的修复工作拓展了视野和范围。

2023年,山西省古籍修复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更好地传承三晋文脉,推进古籍保护、研究与利用工作,由山西省图书馆发起、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设立的山西省公共图书馆珍贵古籍修复项目,在全省公共图书馆范围内实施,旨在实现逐年地对全省公共图书馆珍贵古籍进行抢救性修复,由山西省图书馆(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提供技术保障支持,进一步改善山西省公共图书馆珍贵古籍的保护、保存情况。

(四)全面转化古籍保护成果

在做好古籍原生性保护工作的同时,山西省公共图书馆积极推进再生性保护,尤其是保护成果的衍生转化,古籍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出版古籍整理各种著作共计20余种。目前已出版《现存山西刻书总目》《国家珍贵古籍书志》《山西省图书馆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山西省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太原市图书馆古籍书目》《太原市图书馆珍贵古籍名录图录》《山西省晋中地区六家收藏单位古籍普查登记目录》《隰县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图录(契约篇)》等。

2021年11月,山西省图书馆古籍数字资源库开始提供阅览服务,提供了大量馆藏国家珍贵古籍的数字书影,以多种方式促进古籍资源和普查成果的有效利用,更好地满足读者对馆藏古籍的阅览需求。

(五)全面推进古籍保护人才培养

古籍保护工作离不开人才队伍培养,一直以来,山西省公共图书馆坚持从实践出发,通过多元的、实用性的人才培养办法,打造了一支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队伍。

一是组织业务骨干,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古籍保护培训班,全面系统地开展人员培训。历年来,共选派山西省内古籍保护工作业务骨干200余人次参加了古籍数字化、中华古籍总目编纂、推广传统文化、古籍普查技能、古籍编目鉴定、古籍修复技术等各类型的培训。

二是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支持下,举办了三期全国性的古籍培训班,有力地促进了山西省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的发展。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自主举办10次培训班,培训400余人次。在集中举办培训班的同时,山西省图书馆工作人员还多次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阵地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集中开展志愿者服务培训。2016年至2023年,为保证“中华古籍普查文化志愿服务行动”的顺利开展,山西省图书馆(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在活动开始前针对每一批志愿者都进行了培训,培训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向志愿者们介绍了古籍基本知识和普查登记方法,针对性强,在实践中学习,使志愿者们在活动初期便能够基本掌握古籍普查方法。

(六)古籍保护宣传推广全面推开

山西省图书馆(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一直致力于向公众宣传古籍保护理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古籍保护氛围,主要通过举办展览、主题活动、经典传习、馆藏研究宣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宣传古籍保护事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一是举办展览。2008年,山西省图书馆举办“守望精神家园—山西省古籍保护初步成果展”;2018年,山西省图书馆承办“册府千华  妙手匠心—山西省古籍保护成果展”;2019年,山西省图书馆举办“晋风石韵  拓古传今—山西省图书馆石刻拓片展”;2021年,山西省图书馆举办“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暨山西省图书馆馆藏珍品展”。太原市图书馆、介休市图书馆等公共图书馆先后举办各类大型古籍保护展览数十场,吸引读者走进古籍保护的世界,全面展示了近年来山西省在古籍保护和文化传承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

二是主题活动。山西省各公共图书馆坚持在每年的世界读书日、全国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古籍修复技艺进校园”“中华传统晒书”等主题活动,让广大学生和读者亲身体验“碑帖传拓”“雕版刷印”“学做线装书”和“经典传抄”等传统技艺,加深他们对中华典籍的了解。

三是经典传习。山西省图书馆、太原市图书馆等单位分别设立“文源书院”“太原书院”,通过“图书馆+书院”的模式,积极面向大众开展中华传统经典传习和诵读活动。2021年,山西省图书馆开设了中华经典传习班,聘请山西大学教授刘毓庆、太原师范学院教授潘杰作为传习导师,分别讲授“汉字与中国文化”和“《论语》诵读”,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了传统优秀文化。

四是馆藏研究宣传。山西省图书馆、太原市图书馆等单位积极组织馆员挖掘馆藏、宣传馆藏,通过学习强国号、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方式宣传古籍保护。2022年全年,山西省图书馆发布推送古籍保护方面文章63篇,累计阅读量3.3万余次,内容涵盖馆藏文献、古籍修复、志愿服务以及日常工作等方方面面,优秀文章还被《太原日报》等新闻媒体转载,扩大了社会影响。

《王摩诘诗集》七卷  明代凌蒙初刻朱墨套印本

 山西省图书馆藏

二  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人才严重短缺

山西省图书馆现有古籍保护工作人员18名,除承担本馆的古籍保护业务外,还要兼顾全省各藏书单位的古籍普查、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负担重。基层图书馆则更加缺乏相关从业人员,目前只有太原市、长治市和阳泉市三个市级图书馆有古籍保护专职工作人员,县级馆只有太谷和祁县有专职的古籍保护工作人员,古籍保护人才面临断层的风险仍然存在。

(二)缺乏经费保障

山西省公共图书系统只有省文化和旅游厅每年设立100万元的古籍保护专项经费。这些经费对于全省公共图书馆系统的古籍保护工作来说基本是杯水车薪,经费的不足导致古籍保护工作相关软硬件得不到及时更新和完善,古籍数字化等耗资较多的古籍再生性保护项目只能小规模开展,古籍整理出版、活化利用等也因缺少经费进展有限。除个别市县图书馆外,大部分公共图书馆均没有古籍保护专项经费,无法开展古籍保护相关工作。

三  提升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做好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保障工作

针对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人才匮乏、经费保障不足的困难,各级政府应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为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做好保障,具体在经费、人员配置、人员评价机制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形成保障机制。

(二)做好公共图书馆古籍普查登记工作

古籍普查登记要做到应登尽登、摸清家底,对于新发现的古籍应及时开展普查登记,为古籍保护工作夯实基础,公共图书馆通过多种途径(捐赠、购买)入藏的古籍,也应及时完成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如临汾市图书馆对新入藏古籍及时进行了普查登记。

(三)做好古籍分级保护工作

在古籍普查登记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古籍定级工作,有助于实现古籍分级管理;做好古籍库房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专门的古籍书库,实现恒温恒湿的存藏条件,延长古籍寿命;在权属不变的条件下,公共图书馆通过古籍寄存制度的实施,可以将不具备良好存藏条件的古籍文献寄存至符合国家书库标准的专门书库中,从而改善古籍的存藏环境。

(四)做好古籍修复工作

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应在业界资深专家的指导下,通过古籍修复项目的实施,提升古籍修复的质量和能力。如山西省公共图书馆珍贵古籍修复项目的实施,能提升公共图书馆系统珍贵古籍的存藏情况,下一步还将开展以珍贵文献为主题的古籍修复项目,如《武备志》修复项目、《山西通志》修复项目等。

(五)做好古籍保护成果转化工作

公共图书馆要积极推进完成山西省公共图书馆古籍普查登记目录的出版,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推进《中华古籍总目·山西卷》的编撰,全面展示山西省古籍的存藏情况;积极推进古籍数字化工作,如可通过智慧图书馆的实施,建设实施书目数据库和全文影像数据库,并探索数字人文理念在古籍数字化中的应用;积极推进古籍文献整理影印出版工作,对有价值的文献可以考虑以丛书形式整理出版,使古籍也能方便读者利用。

(六)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公共图书馆应积极推进人才培养常态化,让相关人员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如每年上半年举办古籍编目整理利用培训班,下半年举办古籍修复培训班,在现有修复传习导师的基础上,聘请古籍编目整理传习导师,打造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的高素质队伍。

(七)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公共图书馆还应积极推进中华经典传习工作,聘请当地知名专家学者为传习导师开展经典传习工作,带领读者阅典籍、传经典;举办一批古籍保护精品展览,如继续承办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册府千华”系列展览、举办馆藏精品展、馆藏石刻拓片展等,使读者感受古籍之美;举办“古籍修复技艺进校园”“中华传统晒书”等主题活动,提升读者体验;通过新媒体如学习强国、微信、微博、抖音等宣传揭示馆藏,扩大社会影响。

综上所述,山西省公共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在各级政府、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各古籍收藏单位努力奋斗,在艰难中走出了一片辉煌。新时代,公共图书馆应总结经验,开阔眼界,抓住时代机遇,争取更多支持,全面提升古籍保护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的阵地作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古籍保护工作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作者:张利民(山西省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来源:文化月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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