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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工作组来疆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等工作
时间:2023-04-23 来源:新疆图书馆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等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6号)精神,4月19日至21日,由故宫博物院原副院长宋纪蓉教授为组长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第三工作组一行7人来新疆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及第二批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申报评估工作,工作组主要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和实地查看方式开展工作。

  工作会议于19日下午在新疆图书馆召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全、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江出席会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处相关人员、新疆古籍保护中心及民委古籍办工作人员参会。

  工作组组长宋纪蓉介绍复核抽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工作安排与要求。她指出,复核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古籍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古籍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掌握和了解各省(区、市)古籍收藏单位古籍保护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最有效的方式,目的在于建立动态的古籍保护监管机制,有效推动古籍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并重点强调复核工作的创新性和前瞻性,要求被抽查单位要准确客观体现工作实际、突出展示工作亮点、实事求是反应问题、及时高效整改问题等。

  刘全副厅长向工作组汇报了自治区针对新疆图书馆和民委古籍办两个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开展古籍保护自查核实的整体情况,就贯彻2022年文旅部工作部署开展自查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计划、落实责任、成立督导核查专家组等具体事项进行报告,介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古籍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成果。李江副书记、副主任专题汇报了民委古籍办古籍保护具体情况,新疆图书馆(新疆古籍保护中心)专题汇报古籍保护和申报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有关情况。

  实地复核工作分别在新疆图书馆和民委古籍办进行。在新疆图书馆(新疆古籍保护中心)工作组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并查看了古籍书库、古籍阅览室、古籍修复室、古籍修复培训基地等设备设施条件,检查了古籍存藏条件尤其是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保护现状,参观了古籍修复成果、馆藏特色文献展示以及西域边塞诗文献展示等。

  在自治区民委古籍办,工作组查看了古籍特藏书库、消防设施,观看了古籍数字化操作等。工作组专家们就古籍书库环境改善、古籍修复、保障条件等工作与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讨论。

  最后,工作组召开总结会议并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如何更好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给予专业性指导。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是工作检查更是提升水平的重要契机,坚定了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的信心与决心,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服从全国、着眼全疆、突出重点、分级推进古籍保护工作,将新疆古籍文献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

  (转自“新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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