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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圆满完成"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工作
时间:2023-04-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6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工作进展情况评估的通知》(办公共发〔2021〕131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1〕132号)的要求,2023年4月10日-11日,文化和旅游部第二工作组专家一行4人到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工作。专家组由国家博物馆常务副馆长、研究馆员陈成军,天津图书馆研究馆员李国庆,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导师邢跃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研究馆员杨照坤组成。

  4月1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申报评估工作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姚文军,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处长白俊明,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馆长何亚睿,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副馆长张树杰、内蒙古社科院图书馆副馆长白颖,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历史文献部主任何砺砻,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蒙文部主任梅花及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相关同志线下参加会议,巴彦淖尔市图书馆、鄂尔多斯市图书馆相关同志线上参加会议。

  专家组组长陈成军系统介绍了本次复核抽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工作安排与工作要求。本次工作一方面是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核实各单位古籍保护和存藏现状,加强古籍保护日常管理,有效保存、合理利用;另一方面将通过实地考察总结提炼各地典型工作经验,推动新时代古籍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准确客观地体现工作,突出展示工作亮点,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处长白俊明向专家组全面汇报了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督查核实情况、全区近几年古籍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在肯定古籍普查、宣传推广、整理研究等方面成绩的同时直面全区古籍保护工作中存在着对古籍保护重视程度不够、保护经费短缺、古籍保护专业人员匮乏、古籍存藏环境不平衡等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馆长何亚睿汇报了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自查自评及第二批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申报情况,从古籍存藏数量及变化、古籍普查登记、古籍定级和分级分类存藏、古籍修复、库房管理及环境改善、古籍保护制度、人员配置及经费保障情况、古籍再生性保护及宣传推广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的工作汇报,并通过汇报座谈、现场核查、交流答疑等方式,对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的古籍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在古籍原生性、再生性保护方面的工作成效,并建议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馆校协同工作,推进蒙古文古籍挖掘整理工作,继续为全国的古籍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探索。此次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副馆长张树杰主持。

  交流座谈

修复核查

实证材料核查

  库房实地核查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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