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天津图书馆、南京图书馆、云南省图书馆、苏州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等6家单位,在线召开古籍数字资源联合发布会。中宣部出版局副局长、古籍办副主任杨芳,国家图书馆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熊远明分别致辞,国家图书馆常务副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志清主持会议,专家学者代表、联合发布单位代表、部分新闻媒体代表等参加会议。

本次活动是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组织的第七次古籍数字资源联合发布。本次6家单位新增发布古籍资源6786部(件),不仅有明清版刻、稿抄本古籍,还有碑帖拓本等特色资源,为广大读者和专家学者开展利用和研究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文献资料。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发布古籍及特藏文献影像资源达到13万部(件),其中国家图书馆建设的“中华古籍资源库”发布古籍影像资源超过10.2万部(件),先后联合39家单位发布古籍资源2.8万部(件)。此次发布的国家图书馆“中华古籍资源库”新增发布目录类、年谱类古籍1075部;天津图书馆发布馆藏稿抄本文献165种;南京图书馆“清人文集数据库”发布清人文集399种;云南省图书馆发布馆藏善本63部;苏州图书馆发布馆藏善本古籍资源888部;中山大学图书馆发布馆藏碑帖4196种。

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强调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特别是强调要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把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发展的重大意义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赋予其特殊的时代使命。古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把古籍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党和国家关于古籍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2021—2035年国家古籍工作规划》,并召开全国古籍工作会议,明确了古籍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了顶层设计和规划部署,也对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古籍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文化和旅游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古籍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保护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近期工作举措和中长期工作计划进行了部署。2022年12月27日,国家图书馆召开第十七届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城市图书馆馆长联席会议,对下一步古籍保护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古籍保护的目的在于传承和利用,古籍数字资源的在线发布与共建共享,使社会大众和研究者可以足不出户阅览古籍资源,在有效解决古籍保护和利用矛盾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古籍传播,为中外学者方便地研究古籍提供便利,对于揭示和坚守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坚定和增强文化自信,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国家图书馆为代表的各古籍存藏机构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国图老专家回信精神,坚守“传承文明、服务社会”初心,按照中宣部对古籍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古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共建共享途径,持续不断开放共享古籍资源,借助全国智慧图书馆建设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深入挖掘古籍的深厚内涵和时代价值,提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传播能力,共同为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

座谈会上,与会领导、专家对在线联合发布古籍资源的举措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评价,认为图书馆在古籍资源共享方面走在了前列,也为各系统古籍收藏单位做出了表率。同时,会上围绕古籍数字资源建设和合作服务机制、古籍数字化成果共享方式、古籍数字化标准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为下一步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