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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保护参考
2015 年第 3 期(总第 3 期)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 2015年03月20日

建设古籍标准书库,改善古籍存藏环境

                                            ——国家标准《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GB/T30227-2013)》发布实施

  古籍纸张的酸化、老化、虫蛀、霉蚀、鼠啮、烬毁、水浸等问题是影响古籍寿命的主要因素,这些因素与保存环境有着直接关系。古籍书库是建立和改善古籍保护条件的基础设施。古籍书库的设计、建造是否合理适用,设备的安装、运行是否经济实用,直接关系古籍能否得到长久、安全、完整的保护。建立符合古籍基本保护条件的古籍书库,是防止古籍损坏的有效措施,也是做好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2007 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古籍书库的建设标准和技术指标,改善古籍保存条件,完善安全措施,保障古籍安全”。据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有1000余家古籍收藏单位不同程度地改善了库房条件,完善了库房管理各项制度,其中有近百家古籍收藏单位新建或改建了古籍书库。为进一步使古籍存藏及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组织全国 10 余家单位,在原文化行

  业标准《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24—2006)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相关行业最新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国情,共同制定了国家标准《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GB/T 30227-2013)》。

  该标准在“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基本原则指导下,本着根据损毁原因确定保护条件、适当考虑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的原则编制而成,分别对图书馆古籍书库的温湿度要求、空气净化与通风要求、照明和防紫外线要求,以及书库的建筑、消防、安防、防霉、防虫、防鼠、装具等与古籍保护和安全相关的基本条件都作了规定,具备可操作性。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指导各古籍收藏单位改善存藏环境,规范书库基本建设,夯实古籍保护基础,推动古籍保护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现将该标准主要内容摘引如下。详细内容请参看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GB/T 30227-2013)》。

  一、建筑要求

  (一)古籍书库建筑的设计和选址应符合建筑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的有关规定;图书馆古籍书库应单独设置,并自成一区且有独立通道。

  (二)书库围护结构应根据古籍保护要求和未来发展以及库内要求的温湿度指标、空气调节和当地水文气象参数等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构造;书库围护结构应具有优良的密闭性和保温隔热性能,门窗的气密封性应小于0.1(m3/m·h),外墙的热惰性指标(D值)不应小于6;书库围护结构的总热阻(R0)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计算出最小总热阻再增加30%进行设计;书库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0)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规定。

  (三)古籍书库应具有优良的抗震能力,抗震设防烈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四)地下书库应有可靠的防水防潮措施,防水防潮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规定,防水标准应达到1级;地下书库兼作人防工程的,应符合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的有关规定。

  (五)书库窗应为双层固定窗并具有优良的保温隔热性能;书库的供暖应采用空调系统,不应使用以水为热媒的供暖装置;书库内不应有给、排水和空调、热力、消防等水管线通过,也不应与有给、排水和空调、热力、消防等水管线的空间相通;书库宜设置缓冲间。

  二、温湿度要求

  (一)善本书库应设置独立的恒温恒湿中央空调系统或恒温恒湿空调机组,以保证书库温湿度能够控制在标准要求的范围内;善本书库环境温湿度的控制要求为:温度16 ℃~20℃,湿度50 %~60%。

  (二)普通古籍书库可以按照不同地区进行环境温湿度的控制。具体为:北方地区:温度14℃~22℃,相对湿度45%~60%;南方地区:温度16℃~22℃,相对湿度45%~60%;西北、青藏地区:温度14℃~24℃,相对湿度40%~60%。

  (三)为最大限度地延长古籍保存寿命,有条件的图书馆可以采用更严格的温度标准,如1℃~4℃、8℃~12℃等,但最低温度不宜低于0℃。

  (四)古籍书库的温湿度应保持稳定,温度日较差不应大于2℃,相对湿度日较差不宜大于5%。

  (五)书库应设置温湿度监测仪器,全年监测和记录温湿度变化情况;为保证书库安全,空调设备应置于专门机房,并符合《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中的相关规定。

  三、空气净化与通风要求

  (一)古籍书库的通风系统和空调设备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空气过滤器》(GB/T 14295)要求的粗效和高中效两级空气过滤装置,并可设置化学过滤器,以滤除空气中的灰尘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

  (二)古籍书库的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各项参数为1h平均值):可吸入颗粒物≤0.15 mg/m3 ,二氧化硫≤0.01 mg/m3,二氧化氮≤0.01 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不含樟脑)≤0.12 mg/m3,菌落总数≤2500 cfu/m3。

  (三)书库空气质量的检测应按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规定进行。

  (四)古籍书库内不应混放缩微胶片等其它可能释放酸性或氧化性物质的物品;库房的通风应保证一定比例的新风量,新风比例应符合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规定;通风口新风入口应设置金属网防止虫鼠等进入。

  (五)书库应保持气流均匀平稳,书库内风速应小于0.2 m/s;书库楼、地面应平整、光洁、耐磨。

  四、照明和防紫外线要求

  (一)书库的照明和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相关规定;古籍书库的照明和采光应消除或减轻紫外线对文献的危害;古籍书库照明光源的紫外线含量应小于20 μW/1m。

  (二)自然采光的书库,应采用防紫外线玻璃和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选用绿色节能光源;当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

  (三)书库照明应选用无眩光的灯具,灯具与书架的距离应不小于0.5m,电线不应裸露在外;为减少古籍受到光照的时间,书库照明宜分区设置感应式红外自动开关。

  五、消防和安防要求

  (一)古籍书库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地下建筑应符合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的有关规定。

  (二)古籍书库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书库与毗邻的其它部分之间的隔墙及内部防火分区隔墙应为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4.0 h。

  (三)古籍书库应单独设置防火分区;书库及其内部防火墙上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为甲级防火门。

  (四)古籍书库应设置水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古籍书库应配备灭火系统,但不应采用水喷淋、干粉及泡沫灭火系统;善本书库应采用自动气体灭火系统;书库灭火器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为减少水灾的危害,底层书架距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20cm。

  (五)古籍书库应设置自动防盗报警系统;书库入口应设置门禁系统,书库入口和库内主要通道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书库如有窗户,应设置防盗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

  六、防霉、防虫和防鼠要求

  (一)古籍书库应在库外适当位置设置文献消毒用房和杀虫设备,用于文献入库前的消毒和杀虫处理。

  (二)文献消毒用房和杀虫设备应符合《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的规定;书库的防虫和防鼠要求应符合《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的规定。

  七、装具要求

  (一)书柜、书箱应可关闭,并配有锁具;书柜、书箱应采用耐腐蚀、无酸性或氧化性物质挥发的材料制作,涂覆材料应稳定、耐用。

  (二)古籍宜根据需要制作书盒、函套、包布、束绳、夹板等加以保护;善本宜配置木质书盒;书盒、函套的制作材料和文献包纸应采用无酸纸板或无酸纸张制作,其pH值应在7.5~10.0之间;文献包布应使用无酸材料。

  (三)新采入古籍的书盒、函套以及新制作的书盒、函套在入库之前应进行消毒、杀虫处理;书柜、书箱的排列应有利于书库空气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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