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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志鑫:《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续纂考论——以新见嘉庆内府写本为中心

内容摘要:《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历来被视为经乾隆二十九年(1764)初纂、乾隆四十六年重纂两次纂辑而成,而新见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嘉庆内府写本正是目前仅见的《宗室表传》续纂本原物。分析嘉庆内府写本形制、粘签、内容,并与《宗室表传》其他版本对勘,可见其记事在各版本中最为准确完备,并能定谳为嘉庆朝国史馆进呈后的钦定本;晚清时期《国朝耆献类征初编》所编印的《宗室表传》之底本,应为该续纂本未进呈的原稿本。《宗室表传》续纂始于嘉庆十五年(1810),迄于嘉庆十九年,此后再无续纂。考察嘉庆内府写本补遗辅国公兴兆事迹之原委,可管窥宗室王公在皇权集中的高压政治环境下,利用《宗室表传》编纂与皇帝进行互动的微妙过程,显现嘉庆内府写本对于清代皇族政治史研究的特殊价值。

关键词:《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嘉庆内府写本;清宗室王公

引   言

清自建国初已留意纂修国史,康熙二十九年(1690)正式开办国史馆,乾隆三十年(1765)改国史馆为常设,修史工作持续至清亡,留存大量国史纪、志、表、传等史籍。其中,《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以下简称“《宗室表传》”)与《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以下简称“《蒙古表传》”)于乾隆朝相继纂辑,体例相仿(采用前表后传体例,以表详列封爵世袭,以传记载立功原委),均独立刊印成书,在清国史中性质相类。《蒙古表传》在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光绪朝历有纂修,学界已有认知。然而对于《宗室表传》,现仅知乾隆一朝修纂情况,即乾隆二十九年由宗人府会同内阁初纂,题名为“宗室王公功绩表传”;四十六年改由国史馆重纂,书中内容增叙至乾隆五十一年,题名作“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而乾隆朝之后是否续纂、续纂情况如何,尚未引起关注。究其原因,一是反映《宗室表传》续纂情况的上谕、奏折未被《清实录》《起居注册》等常见官书记载;二是现今主要目录书著录《宗室表传》仅有乾隆朝初纂本、重纂本二种,未见续纂本。

笔者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发现一部新公布的清嘉庆间内府朱丝栏写本《宗室表传》(索书号:故殿027393、027382—027392,以下简称“嘉庆内府写本”),恰为嘉庆朝续纂《宗室表传》之实物。但台北故宫博物院著录该书影像信息时,误将其第二至十二册与该院另藏的清乾隆间内府朱丝栏写本《宗室表传》(索书号:故殿027381、027394—027404,以下简称“乾隆内府写本”)第二至十二册互淆,经重新整理可还原嘉庆内府写本原貌。本文将分析嘉庆内府写本性质,再结合相关档案文献,讨论《宗室表传》续纂情况,并揭示其对于清代皇族政治史研究的特殊价值。

一、嘉庆内府写本的性质

嘉庆内府写本十二卷卷首一卷,十二册,第一册为卷首、目录及卷一,其余均一册一卷。卷首为谕旨、圣制文、圣制诗;卷一为亲王、郡王表;卷二为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以罪黜宗室贝勒表;卷三至七为亲王传;卷八为郡王传;卷九为贝勒传;卷十为贝子传;卷十一为镇国公、辅国公传;卷十二为以罪黜宗室贝勒传。除第一册缺失封面外,其余各册均为黄绫封面,墨笔楷书题签“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及相应卷次。书高约40厘米、宽约20厘米,版框纵约28厘米、横约18厘米,朱丝双栏,单鱼尾,版心题书名,下书卷次、叶码。表分10横格,表头占1竖行;传半叶8竖行,行20字,常有出格。传文低二格书写(实18字),遇尊称(如“盛京”等)单抬,遇皇帝有关之尊称(如“上”“谕”“实录”“玉牒”等)三抬出格一字,引谕旨内容则顶格书写。书中用朱圈断句,分大小两种。表中除表头外均为小字,用小朱圈,置文字右下;传为大字,用大朱圈,亦置文字右下,但在表示语气停顿时,则另用小朱圈置文字正下方。

嘉庆内府写本特别之处在于附有18张反映该书纂修情况的粘签。由于涉及同一人物事迹的粘签在表与传中各存一张,故除去相同者,反映不同纂修情况的粘签有12张,兹按出现的顺序抄录如下:

裕丰以隐匿首告逆谋不奏等罪于嘉庆十九年三月奉旨革去王爵。因表传谨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其革去王爵及拣选引见袭爵事,俟下次续纂时恭添。(见图1)

奉恩辅国公成宽于嘉庆十二年九月卒,兴兆第三子成秀于十二月袭爵。因表传谨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俟下次续纂时恭添。

云骑尉品级荣光于嘉庆十六年二月卒,无袭。因表传谨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俟下次续纂时恭添。

奉恩将军恩额穆于嘉庆十二年二月卒,第一子魁秀于六月袭。因表传谨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俟下次续纂时恭添。

一等奉国将军彭龄于嘉庆十一年十二月卒,第一子都勒都礼于十二年四月袭。因表传谨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俟下次续纂时恭添。(见图2)

积拉堪于嘉庆十二年三月以荆州将军任内与地方官交接,革去公爵及将军任。不入八分辅国公经讷亨第二子伊丰额袭公爵。因表传谨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俟下次续纂时恭添。

肃亲王永锡复于嘉庆十六年闰三月任正红旗蒙古都统,十一月任宗人府右宗正。因表传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其任都统等官俟下次续纂时恭添。

庄亲王绵课于嘉庆十一年五月失察护卫德昌得贿给民船投充当差执照,以避官繇,退出内廷行走,革署都统及领侍卫内大臣,后又任都统及宗人府宗令等官。因表传谨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其任都统等官俟下次续纂时恭添。

景熠于嘉庆十六年正月故。因表传谨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俟下次续纂时恭添。

奉恩辅国公禄义于嘉庆十一年九月仍授散秩大臣。因表传谨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其复任散秩大臣俟下次续纂时恭添。

奉恩辅国公成宽曾奏表传遗漏兴兆出师云南事,今恭据实录并宗人府镶蓝旗各册补纂。

兴兆又任侍卫副都统、护军统领及杭州将军、荆州将军、察哈尔都统等官,由都统降为头等侍卫。因表传谨遵馆例纂至嘉庆十年,俟下次续纂时恭添。

上述粘签提供了有关嘉庆内府写本内容的两点重要信息:其一,嘉庆内府写本中宗室王公事迹续叙至嘉庆十年(1805);其二,在乾隆五十一年之前的宗室王公原有叙事中,嘉庆内府写本补充了辅国公兴兆(“hingjao”,亦作“兴肇”)出师云南的事迹。

需要注意的是,在清代综合类传文中其实留有《宗室表传》续纂的痕迹,惜未被学界关注。同光年间由李桓编印的《国朝耆献类征初编》收录一种《宗室表传》(以下简称“耆献类征本”),并视之为乾隆二十九年所纂者。但事实上,耆献类征本与嘉庆内府写本一样,续叙至嘉庆十年间。耆献类征本续写内容整齐,符合体例,虽尚不知其底本,但应是有所依据。编者李桓的父兄曾在清国史馆任职,抄过一些传记,编书期间他又另请亲友抄录清国史,故耆献类征本很可能抄自清内府藏书。但是,耆献类征本与嘉庆内府写本在具体内容上又有出入,最明显的是续纂部分,耆献类征本缺载辅国公兴兆出师云南的事迹。因此,要澄清嘉庆内府写本的性质,还须与耆献类征本一同考察。

为此,可将嘉庆内府写本、耆献类征本,与另外两种反映《宗室表传》纂修情况的典型版本,即乾隆内府写本与嘉庆二年武英殿刻本(以下简称“嘉庆殿本”)进行比较。后两者均为乾隆四十六年重纂本,是嘉庆朝续纂《宗室表传》时应当参考的原本。其中,乾隆内府写本为国史馆重纂《宗室表传》时的定本,通常藏于内府,除修书参考外不常取阅;嘉庆殿本是武英殿在乾隆内府写本基础上制作的刻本,主要用于御览、颁赐、陈设等。由于《宗室表传》纂辑时先撰写王公传,再由王公传汇辑成王公表,故王公表最宜概观全书面貌,因此下文主要以王公表管窥上述各本之异同。

1.《和硕睿亲王》表中初次袭爵者淳颖的世系,乾隆内府写本称“多尔衮六世孙,如松第三子”,嘉庆殿本称“豫亲王多铎子多尔博之五世孙”,耆献类征本称“多尔衮六世孙,如松第三子”,而嘉庆内府写本作“豫亲王多铎子多尔博之四世孙”。按,和硕睿亲王爵世系中,始封者为多尔衮,但多尔衮无嗣,故将同母弟豫亲王多铎第五子多尔博过继为嗣子。多尔衮被夺爵后,多尔博复归本宗,封多罗贝勒。之后袭多尔博爵者有四世,依次为苏尔发、塞勒、功宜布、如松。至乾隆四十三年多尔衮平反复爵,如松第三子淳颖又改袭和硕睿亲王爵。在世系计算上,乾隆内府写本、嘉庆殿本、耆献类征本均以子辈为一世孙计算,而嘉庆内府写本改以孙辈为一世孙计算,后者与《实录》计算方式相符,且嘉庆内府写本中称淳颖为“多尔博之四世孙”之语与乾隆四十三年《列祖子孙宗室竖格玉牒》表述吻合,可见嘉庆内府写本记载更为准确。而考其书法,乾隆内府写本、耆献类征本均从“多尔衮”起论世系,显示两者有承袭关系;嘉庆殿本与嘉庆内府写本则从“多铎子多尔博”起论世系,两者虽世系计算方式有别,但嘉庆内府写本在校改时应该参考了嘉庆殿本的书法。

2.《和硕敬谨亲王》表中七次袭爵者在乾隆内府写本、嘉庆殿本、耆献类征本中均写作“宾宁”,唯嘉庆内府写本作“斌宁”。按,“宾宁”“斌宁”均为满语“binning”汉字对音。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相关档案中,乾隆三十一年至四十七年间汉名“宾宁”“斌宁”混用,但至嘉庆年间档案则均作“斌宁”,再无“宾宁”;再查乾、嘉两朝《实录》则均作“斌宁”,无“宾宁”用法,两朝《实录》反映的是乾隆朝之后实录馆臣对史料的认识。上述情况说明至少乾隆四十七年之后“binning”的汉名进行了划一,而这最有可能是乾隆五十二年纂修《玉牒》的结果。但无论如何,嘉庆内府写本无疑是根据最新的皇族规范汉名做了修订。

3.《和硕端重亲王》表中初次袭爵者齐克新的袭爵时间,乾隆内府写本、嘉庆殿本、耆献类征本均作“顺治十二年四月袭”,嘉庆内府写本则区分了袭爵与封号时间,作“顺治九年八月袭,十二年四月仍号端重”,后者与《实录》记载相合。

4.《固山贝子固尔玛浑所立爵》表中鄂齐袭爵时间,乾隆内府写本、嘉庆殿本、耆献类征本均作“雍正三年十二月袭”,嘉庆内府写本作“雍正四年十二月袭”,后者与《实录》、乾隆四十三年《列祖子孙宗室竖格玉牒》记载吻合。

通过王公表的对比可知:(一)耆献类征本所据底本与乾隆内府写本有继承关系,而与嘉庆殿本有别;(二)嘉庆内府写本与耆献类征本虽然均续纂了乾隆五十一年至嘉庆十年间内容,但在乾隆五十一年之前的原有内容上,耆献类征本几乎照抄了乾隆内府写本,而嘉庆内府写本则兼采乾隆内府写本与嘉庆殿本两类文献,并参考其他资料进行修订,记事最为准确。

一般而言,清国史馆纂修国史传记,在纂辑阶段会形成初辑本、校订本、增辑本、定稿等传记原稿。之后则会将定稿誊录于朱丝栏本上,并以朱圈标点,外覆黄绫封面,用于进呈。需要说明的是,黄绫进呈本处在一个动态过程中,进呈前属于稿本,经皇帝审阅后则成为定本。从形制特征上看,现存的进呈本中会留有馆臣根据皇帝审阅意见所做的签改痕迹。其签改方式,可由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清内府朱丝栏写本《大清国史功臣列传》(索书号:故殿026532—026550)观之。需删改处,用与行格等宽的黄签将其遮去,并在黄签上重新填写文字;需添补处,用宽约占行格四分之一的小黄签粘于须填补的行界处,上书增添的文字;其他不便用黄签直接修改处,或将修改方式直接书于页眉,或书诸签条并粘于页眉(见图3、图4)。而嘉庆内府写本较乾隆内府写本、嘉庆殿本、耆献类征本各书内容均有较多修改,但书中并无签改痕迹,这显示嘉庆内府写本并非进呈本。至于嘉庆内府写本中的粘签,实际上是对因馆例限制而未能收入传文的内容所作的说明。而在进呈本签改完成之后,国史馆会据之重缮一部钦定本,一般称为黄绫定本。清国史馆朱丝栏写本中,唯黄绫定本的题名可冠以“钦定”字样,版心可题写书名,以示正式成书。这正与前述嘉庆内府写本形制相符。综上,嘉庆内府写本可定谳为清国史馆续纂《宗室表传》时形成的黄绫定本,即进呈后修订重缮的钦定本。

同时,耆献类征本所据底本之性质也可尝试厘清。经前文对比,耆献类征本继承了庋藏宫中的乾隆内府写本的内容,说明其底本并非来自宫外;其续叙时限亦与嘉庆内府写本相同,则其底本应同为嘉庆朝续纂时产生。而清国史传记进呈本与黄绫定本相比,除前者有签改痕迹外,修改后内容不应差别过大,李桓等人若是抄录进呈本,不应对签改内容略而不录。但事实上,耆献类征本不仅未对乾隆朝重纂的内容进行修订,在续叙部分也缺少辅国公兴兆出师云南的事迹,准确完整程度远不及嘉庆内府写本。因此,耆献类征本所据底本可推定为嘉庆朝续纂《宗室表传》时未进呈的原稿本。

二、嘉庆朝《宗室表传》续纂过程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载:“(嘉庆)十五年,敕续修《宗室王公功绩表传》。”但对其续纂缘起经过,所示信息无多。不过,《清国史馆奏稿》及若干清宫档案则提供了关键线索。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清高宗曾谕《宗室表传》续纂“俟再过十年,届期另降谕旨”,但十年后高宗已近垂危,无暇考虑续纂事宜。高宗逝世后,清廷修书首务为编纂《高宗实录》及国史《高宗本纪》,而《宗室表传》是否编修须奉旨办理,并非国史馆日常功课,故续纂事宜长期耽搁。

嘉庆十二年《高宗实录》告竣,为《宗室表传》续纂提供契机。七月十三日,湖广道监察御史徐国楠奏称《高宗实录》业已告成,此时编纂国史易于稽核史实,并请皇帝敕交国史馆增纂国史列传等书,于是,仁宗命大学士、六部尚书、国史馆总裁议奏。当月,国史馆总裁大学士庆桂等回奏称,相关应纂各书定于《高宗本纪》纂竣后接续办理,并同时进呈应办各书章程,内开“乾隆五十年后《宗室王公表传》……应按年接续纂辑”,显示《宗室表传》已列入续纂计划。嘉庆十五年二月,《高宗本纪》核校完毕,《宗室表传》得以于当年开始续纂。

在编纂程序与方法方面,《宗室表传》续纂除遵循国史馆既定的定凡例、分派功课、纂写稿本、标点审定、誊写进呈等程序外,在若干具体环节与处理方式上亦有自身特点。其一,在续纂体例上,《宗室表传》并未将续纂内容另为分卷,而是先复叙原书所载事迹,再续列新纂内容,使之合成一部完整的表传。这是由于《宗室表传》所载人物事迹数量相对不多,国史馆具备以此方式编纂的条件。可与之对照的是,《蒙古表传》因涉及人物甚繁,为便利纂辑,续纂时仅单独编辑续叙部分,而不再复述嘉庆元年前已载事迹。其二,在乾隆四十六年重纂《宗室表传》时,由于需要对乾隆二十九年初纂本做全面改修,耗费功程极大。为避免延误办理,国史馆并未等待全书纂成后统一进呈,而是每完成一部分王公传记,便即行将其缮写正本,连同粘签改订的初纂本一并进呈,俟皇帝依次审阅后,再汇辑成全书。但嘉庆朝续纂时却不同。国史馆总裁董诰进呈各书时称“臣等当于嘉庆十五年督同满汉蒙古提调、总纂、纂修等官,悉心搜讨,详慎编辑,至本年(引者按,嘉庆十九年)二月全行告竣。计《宗室王公功绩表传》清汉书共二十四卷……(所办各书)谨校对装订分为三十三函,恭呈御览,伏候钦定”,显示续纂《宗室表传》并未按卷次逐次进呈,而是待全书纂成后一次呈审;同时,由于皇帝没有要求对原纂内容加以修订,国史馆也不必进呈粘签改订的乾隆朝重纂本。正因为如此,国史馆在纂辑稿本阶段并未对乾隆内府写本的内容进行审校,而是直接抄录,唯待全书进呈后,方依据皇帝的指示,对原叙内容与新纂内容一并加以修订。此种做法正与前揭嘉庆内府写本及耆献类征本所呈现的特征相吻合。

嘉庆十九年二月,《宗室表传》续纂完竣,四月进呈审定,国史馆总裁董诰称,之后将“缮写副本移交武英殿刊刻”。这里所称的“副本”是相对于进呈本而言的,所指正是重缮的黄绫定本。二十五年,实录馆向国史馆咨取《宗室表传》,国史馆答称,该书业经移送武英殿刊刻,应由实录馆径行武英殿咨取,可见内府定本只存一部,正是今存的嘉庆内府写本。道光元年(1821)十一月十六日武英殿刊印完毕,国史馆总裁托津奏称刊印“清文续纂《宗室王公功绩表传》三函十三册……汉文续纂《宗室王公功绩表传》三函十三册”。不过,道光殿本《宗室表传》迄今未发现。笔者认为,若道光殿本并未亡佚,则可能是由于其原叙和续叙部分合为一书,卷首未收录与续纂有关的上谕,题名亦未另加“续纂”二字,导致其整体形制与乾隆朝重纂本极为类似。学者经眼阅看、著录目录时,如不细加分辨,极易将其误认为乾隆朝重纂本(可资对比的是,《蒙古表传》因续纂部分独立成书,卷首收入续纂谕旨,题名添入“续纂”二字,故各类目录书均著录明晰)。有待后续对各处所藏《宗室表传》逐一清查验看,本文暂不展开。

嘉庆内府写本所附粘签及道光元年国史馆总裁托津奏疏均称,之后将再续《宗室表传》,然目前资料均未见再度续纂痕迹。民国初年开清史馆期间,嘉业堂曾请人代抄清国史馆所修国史成稿,其中录有《国史宗室王公传》。该部分有传无表,但查其文字正是抄自嘉庆内府写本。据中华书局影印说明,嘉业堂在发现所选抄之清国史馆传稿与已流出的传记文字不尽相同后,便改为全抄清国史馆所有传稿,可见嘉业堂当时没有发现再续的《宗室表传》。此外,《清史列传》亦有《宗室王公传》三卷。该书形成于民国时期,编者不详,其《宗室王公传》内容抄自耆献类征本,说明其编者亦未见再续版本。1933年故宫博物院《故宫殿本书库现存目》中有“国史馆写定稿本”目录,内载“《宗室王公功绩表传》七册,又十二册,又十二册”。据前文考证可知,“七册”应为乾隆二十九年初纂本,两个“十二册”分别是乾隆四十六年重纂本和嘉庆十五年续纂本。现今,清国史馆档案分藏台北故宫博物院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台北故宫博物院馆藏目录中未见再度续纂的《宗室表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国史馆全宗档案多为编纂类、人事类、经费类、庶务类,惜尚未整理公开,然就清国史列传黄绫定本而言,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甚少,前人阅看其馆藏时亦未提及有关《宗室表传》续纂情况。在其他资料方面,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清国史馆人物传包中有“成宽传包”。成宽虽是嘉庆十五年续纂《宗室表传》时新增附传王公,但该传包实际是用于编纂《国史大臣列传次编》的,与《宗室表传》无关。故现有诸项证据均显示,《宗室表传》自嘉庆十九年后再无续纂。

综此,笔者认为《宗室表传》在乾隆朝之后仅续纂一次,起于嘉庆十五年,迄于嘉庆十九年,后于道光元年由武英殿刊印。清廷虽有再度续纂计划,但没有实际执行。一方面是因为晚清时期清国势衰颓,修史机构衰落。相关研究指出,道光以降清廷在史馆设置数量上,只是循例保证了国史、实录、方略、起居注等馆,至于其他特设馆,除光绪年间特设规模较小的功臣馆外,几乎未特设修史之馆。其二,《宗室表传》纂辑缘起于乾隆朝重塑皇族政治文化与开国历史的政治意图,四十六年重纂本告成之后,《宗室表传》实际已完成表彰功封宗室王公、平反清初革爵除籍宗王、宣扬清朝开国武功的任务。而嘉庆以降管理宗室王公已不再是清朝政治活动的重心,《宗室表传》续纂遂不复紧要。与之成对比的是,在晚清西北边疆危机愈烈的环境下,原本仿《宗室表传》而修纂的《蒙古表传》却不断续纂刊印颁赐,展现出不同的历史命运。

三、兴兆履历补遗与皇族政治发微

嘉庆内府写本对原叙宗室王公事迹最显著的改动,是补入辅国公兴兆在乾隆三十年至三十四年间(1765—1769)的履历;而这一补遗也蕴含着《宗室表传》编纂与清皇族政治之间微妙关系的独特历史信息。历来史家言《宗室表传》编纂用意,多从帝王心术观之,考察皇帝对宗室王公的统治及对国史的重塑,而兴兆履历的补遗过程恰好提供了另外一种观察视角。该事缘起于兴兆之子成宽的奏请,揭示出宗室王公如何借用《宗室表传》编纂这一具体事件,自下而上地谋求家族政治利益。

兴兆为固山贝子傅喇塔后裔。傅喇塔是舒尔哈齐孙,追封靖定贝勒芬古(亦作“费扬武”)第三子,顺治六年(1649)由辅国公晋封固山贝子,因军功得爵,所以本传得以列入《宗室表传》卷十,其后世袭爵者则附传于后。兴兆于乾隆三十七年十月袭封奉恩辅国公,是家族第五次袭爵。嘉庆四年十二月,时任荆州将军的兴兆因多次追剿白莲教党羽不力,连同明亮上奏蒙混欺罔,被革职除爵,发新疆效力赎罪。其子成宽同年袭奉恩辅国公。嘉庆十年三月初十,时任乌里雅苏台将军的成宽奏陈《宗室表传》内遗漏兴兆出征云南等事,并请补入。

成宽上奏时间嘉庆十年三月初十日颇为微妙。通常《宗室表传》刊印后即会向宗室王公颁赐,而嘉庆十年距嘉庆二年武英殿刊印《宗室表传》已逾八年,距成宽袭公爵也已六年,成宽何以时隔如此之久方才奏请?成宽亦自觉须就此事向皇帝解释,故在奏请中自辩是因其父效力新疆而未遑具奏,待父亲获准回京时方敢陈奏。成宽所言并非虚辞,兴兆奉旨回京,说明其效力赎罪结束,往日过犯似已得到皇帝宽恕。成宽择此时机奏请,显示宗室王公已经完全受控于皇权,即便是增补《宗室表传》遗漏履历这类正当请求也要斟酌机宜,以免触怒皇帝。

但问题远没有如此简单。命兴兆更换回京的上谕是嘉庆九年十月十九日发出的,成宽嘉庆十年正月初十得知其父将更换回京的消息,但他正式奏请却是在三月初十,酝酿了两个月之久。综合来看,成宽对自己延迟数年方才奏请的忧虑,奏请前数月的斟酌,以及奏折中极尽讨好皇帝的言辞,均提示此番上奏在单纯请求补遗兴兆履历之外,还有着更为隐秘幽微的诉求。其中关键为,兴兆虽获准回京,但之后是回旗不复起用,还是重新任职,若任用是复原职还是降职,均需皇帝另旨安排。因此,兴兆此时虽面临机遇,实则前途并不明朗。成宽的奏请表面上是针对《宗室表传》编纂问题,实际也在隐隐提示皇帝关注兴兆往日勋劳,意在为乃父博取皇帝恩遇。细绎成宽奏请与《宗室表传》等书记载间的张隐,可窥见其斟酌用心。

首先,成宽在奏请《宗室表传》补遗的内容中讳言兴兆曾遭革职等不利事件。成宽奏请分正文和兴兆履历单附件两部分。奏折正文言兴兆被遗漏的履历为:

查奴才父兴肇,二十一岁(引者按,乾隆三十年)仰蒙高宗纯皇帝恩典,封辅国将军,赏戴花翎,乾清门行走。二十四岁(引者按,乾隆三十三年)奉旨率健锐营官兵赴云南军营,进抵老官屯。乾隆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起昼夜围攻堡垒,奴才父奋勇进攻,血盆骨中鸟枪伤。是年十二月七日奉上谕:兴肇此次甚属奋勇,兼受有伤,著补授正白旗护军统领。

奏折正文只写兴兆曾于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著补授正白旗护军统领”,而不书乾隆三十五年五月因云南撤兵画押被革护军统领之事,此事仅在履历单中略及。需要注意的是,成宽奏折正文是满文,履历单是汉文。对于清皇族而言,奏请正文使用满文,既能显示所奏事项为皇族内务,也助于拉近与皇帝间亲族感情,汉文履历单则多用于备查。而清帝政务繁多,对于此类不涉要务的皇族奏请,往往只关注奏请正文,所附汉文履历单主要供相关衙门后续参考使用。不过,从《宗室表传》纂辑义例来看,兴兆被革护军统领事并非无关紧要。嘉庆内府写本正式补遗的兴兆履历为:

乾隆三十年十二月封二等辅国将军,赏戴花翎,乾清门行走。三十三年二月以征缅甸,命带健锐营兵往云南。三十四年十月攻老官屯,兴兆昼夜围西棘木城,冲杀贼匪,血盆骨受鸟枪伤。十二月上奖其奋勉,授正白旗护军统领。初攻老官屯,缅甸恳解围,经略傅恒未允。副将军阿桂以气恶人病,势难再进,欲允之。各领队大臣等以乘机彻〔撤〕兵为是,出结,兴兆与焉。三十五年五月,上责阿桂迁就了事,革兴兆护军统领任。

引文中划线部分为兴兆被革护军统领的经过,所叙篇幅几乎占全部补遗内容的一半,可见其革职原委虽为成宽所讳,但实是《宗室表传》应当详述的内容。成宽奏请中对乃父兴兆事迹的斟酌取舍,可见他为父谋求恩遇时,既不愿因触及乃父往日罪责而削弱其功绩,又不敢在皇帝面前有所隐瞒的谨慎用心。

其次,成宽奏请中除举出兴兆遗漏履历外,还陈述了兴兆生平,然其书法颇有意夸耀乃父功劳。如乾隆三十七年兴兆往金川作战,《宗室表传》作“奉旨兴兆著授为领队大臣,出征金川”,而成宽奏请格外补充了“奴才父请缨效力军营”,强调其父主动效力;乾隆四十年兴兆因战功获赏,《宗室表传》记载“兴兆并在事有功,得头等功牌六、三等功牌二”,成宽奏请则另补充“累计五十六战”,强调作战之勤劳。此外,成宽还提到“乾隆六十年五月,奴才之父率荆州官兵赴湖南军营,凡百五十八战,得功牌十八”,而在嘉庆朝续纂《宗室表传》时只载奖励为“得恩赉荷包等三次”,可见成宽对兴兆功绩勋奖描述之细致具体,远超国史馆修史义例。

不过对于成宽而言,最为棘手的问题是如何陈述导致兴兆发新疆效力的追剿白莲教事件。成宽奏请虽不得不提及兴兆“因迎合明亮,办理贼情不周,获罪革职”,但依然先叙嘉庆二年兴兆“奉旨从湖南率兵追剿湖北教匪,转战湖北、陕西、四川、河南等地,凡九十四战”,以强调转战地域之广,参战次数之多,示其苦劳。但事实上,在兴兆被革职前,皇帝已频繁对他严行责斥,不仅斥其奏报“纸上空谈,岂可凭信”,甚至一度将他革去花翎,而这些斥责均被嘉庆内府写本续叙。追剿白莲教一役,是嘉庆朝初年的重大军政事件,也是兴兆获罪之由,成宽虽意欲渲染兴兆辛苦,但为避免再度触怒皇帝影响乃父仕途,故只能对该事做保守描述。

最后,成宽奏请中还多次提到皇帝对兴兆的恩典,如“奴才父自幼再三荷高宗纯皇帝教养深恩,复蒙圣主洪恩厚泽”,并申陈“国家定制,凡奴才等稍有功绩,必载入书册永存,以昭示厚宠深恩”。这实际是用委婉曲折的方式提示仁宗亲亲睦族、优遇皇族宗亲的“祖宗之法”,以期皇帝能够念及亲亲之谊与兴兆往日功劳,给予父亲优待。

但成宽没料到的是,在其奏请前不久的二月二十三日,兴兆又因哈萨克毡房烧毁一案被革职问罪,此时远在乌里雅苏台的成宽尚未得知此事,但已注定使他为父亲谋求皇帝恩典的目标难以达成。不过,成宽终因一贯的勤谨,在死后为家族延泽。嘉庆十二年九月,成宽于乌里雅苏台将军任上去世。十月,仁宗嘉其实心任事,加恩赐恤,准其灵柩送京安葬,而此时其父兴兆也因之被加恩赏赐二等侍卫在乾清门行走,此后兴兆仕途重上正轨,先后调任杭州将军、荆州将军、察哈尔都统、江宁将军、正蓝旗汉军都统等要职,终于嘉庆二十二年以二品顶戴休致。而回过头看,成宽通过奏请《宗室表传》补遗兴兆履历,以为父亲谋求皇帝恩典的目标虽未立即实现,但因该奏请业经朱批,不仅使兴兆履历得以成功补遗,也促使国史馆在皇帝谕旨压力下,于续纂兴兆事迹时用功颇勤。其传记续叙篇幅在嘉庆内府写本中长达14叶,不仅是诸王公续叙事迹中最多最详的,甚至远超其始封祖傅喇塔的传记篇幅,以致百年后兴兆的详细事迹可为今人发现阅读。成宽的目的,也由历史以另一种方式予以了回应。

《宗室表传》不仅是清国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皇族政治运作的场域。于皇帝而言,可以通过决定《宗室表传》入传人选、义理体例,对宗室王公予以褒贬奖斥,塑造符合统治需要的历史记忆,使皇权渗透于宗室王公的日常生活与认知世界中。然而,随着自皇帝到王公大臣的广泛阅看,《宗室表传》的政治功能逐渐超越皇权独占的范畴,成为宗室王公亦可共享和利用的工具。清雍正朝以降,鉴于清前期激烈的皇族权力斗争,皇帝剥夺宗王旗主权力,对其采取严厉控制,形成了高压的政治氛围,宗室王公几乎匍匐于皇权之下。而《宗室表传》的编纂、阅读及反馈,则构成了一个看似远离权力中心,却又与皇族成员政治前途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场域。宗王可以借此向皇帝申陈家族功绩、维系亲亲之谊,在争取皇帝恩典并提出利益诉求的同时,也能规避触犯皇帝权柄的危险,呈现一种“被统治的艺术”。

结   语

《宗室表传》在清代共经三次纂辑:乾隆二十九年由宗人府会同内阁初纂;乾隆四十六年改由国史馆重纂(嘉庆二年由武英殿刊印);嘉庆十五年由国史馆主持续纂、十九年告成(道光元年由武英殿刊印)。之后,清廷虽有再度续纂计划,但由于清末国史纂修事业的衰颓,及《宗室表传》现实政治功能的减弱而未成。今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嘉庆内府写本正是嘉庆朝续纂《宗室表传》进呈后最终修订的钦定本;而晚清时期编印入《国朝耆献类征初编》的,则应源自续纂时未进呈的原稿本。从形制上看,嘉庆朝《宗室表传》续纂部分并未单独成书,而是将新纂事迹与原纂内容整合为一体,其题名也未增入“续纂”二字,整体形制与乾隆朝重纂本类似。从内容上看,嘉庆内府写本不仅新纂了乾隆五十一年至嘉庆十年间的王公事迹,还增补了乾隆三十年至三十四年间辅国公兴兆被遗漏的履历,并且参考各类资料对新纂、原纂内容均有所修订,可谓目前反映清宗室王公历史最为完备、准确的版本。从皇族政治的角度看,嘉庆内府写本中兴兆履历补遗案例显示,《宗室表传》编纂工作已超越单纯的史书编修性质,成为清代皇族政治活动的组成部分。皇帝不仅可以通过纂修《宗室表传》来对宗室王公施行教化统治,宗室王公也能将其作为与皇帝进行婉转沟通,进而谋取家族利益的渠道,从中折射出在皇权独尊的政治环境下,宗室王公形成的独特政治文化与政治实践。

本文初稿完成后承董建中老师教正,投稿后又蒙《文献》审稿专家惠赐修改建议,谨致谢忱!

【作者简介】陶志鑫,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清代政治史。

本文发表于《文献》2026年第3期,为省篇幅删去注释,如需引用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