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自北宋官方校刻以降,《史记集解》中即有部分注释与司马贞《索隐》雷同,或不称来源且与裴注体例不合。《史记集解》为写本时代之通行本,读者在阅读时多引其他注家以便参考,如日本宫内厅藏《范雎蔡泽列传》,其天地、行间引录司马贞、刘伯庄、邹诞生和卢藏用等的大量注释。但在进一步传写过程中,其中部分批注逐渐窜入文本的正式空间。明乎此,再证以传世写本和裴注的性质、体例等,可知前述今本《集解》的问题实属“窜讹”,其源于写本的传播特性,又因北宋官方校刻而固化。
关键词:《史记集解》 写本 北宋校刻 阅读 传写 窜讹
引 言
南朝宋裴骃撰《史记集解》八十卷系注附正文而行的“单集解本”,直至两宋官方国子监本,皆是如此。至于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二书,本各自单行,其体例则摘字列注而已。今所见《索隐》与《集解》合编之“二家注本”始于南宋孝宗朝,其中最早者为南宋乾道七年(1171)蔡梦弼刊本(以下简称“蔡本”),其次是淳熙三年(1176)张杅刊八年耿秉重修本(以下简称“耿本”),二者均源于某失传的蜀刻二家注本,蜀刻本则溯源自“单集解本”之北宋景德监本。至于后世各类《史记》版本,莫不辗转源出宋刻。
然自北宋官方校刻本《史记集解》以降,即有不少《集解》注释与司马贞《索隐》全同,这在二家注本《史记》合编时,被称作“《索隐》注同”。如《史记》卷二《夏本纪》“既载壶口,治梁及岐”《集解》“郑玄曰:《地理志》壶口在河东北屈,梁在左冯翊夏阳,岐在右扶风美阳”,耿本云:“《索隐》注同,今不复具。”蔡本云:“《索隐》注同。”此为《集解》与《索隐》合编时第一次出现二者内容重复,耿本、蔡本均简省作“《索隐》注同”,耿本更详言之。不止今天所见最早的“二家注本”如此,比对两宋国子监本系统《史记集解》,如绍兴本、景祐本、淮南本,与明末汲古阁刻单行本《史记索隐》,也是这样的情况。然司马贞《索隐》既是“以裴为本”进行补注,则不应简单重复《集解》所作的注释。但在北宋官方校刻时,《史记》的注解已经发生混乱,后世学者很难彻底突破旧式,譬如金陵书局另起炉灶合编的“三家注本”《史记》,凡遇《集解》与《索隐》重复便基本“两存其文”,直至如今的点校本《史记》。
除了这些与《索隐》雷同的注释外,今本《集解》中还有一些不称来源的注释同样有问题,却因相关文献早已亡佚,长期以来未引起足够的注意。
笔者在翻阅现存之古写本《史记集解》时发现,上述问题大多是因北宋官方校刻《集解》时发生“窜讹”,而固化为后世《集解》之形态。至于这些窜讹的主要来源,则是司马贞、刘伯庄、邹诞生等《史记》注家以及其他重见文献的注释,其之所以会产生应从写本时代《史记》的阅读、传写等角度进行认识。故而不揣谫陋,就写本时代《史记集解》的传播与今本的窜讹问题作一探讨,敬请方家教正。
一、以《集解》为本的批注阅读
裴骃《史记集解》自成书以来即是《史记》传播的主要载体,现存之敦煌及日本古写本均属“单集解本”。读者在阅读时会参考他家注释及相关文献,如邹诞生《史记音》、刘伯庄《音义》、司马贞《索隐》等,在写本上进行批注,而这些著作则均不附《史记》正文,使用时也需要依傍于通行的“单集解本”。传世写本中的《夏本纪》《吕后本纪》《孝文本纪》《孝景本纪》《范雎蔡泽列传》,天头、地脚、行间布满了多种来源、不同时期的批注,各写入或多或少的“索”“贞”“邹”“刘”“庄”等注释。其中,《范雎蔡泽列传》一卷最为丰富多样,展现出生动的阅读痕迹并保存了诸多珍贵佚书,本文即选择此卷写本为例,先对相关批注作考察。

《夏本纪》(残卷),台北汉学研究中心藏宝治二年安倍时贞写本

《史记·孝景本纪》,日本大东急记念文库藏延久五年大江家国写本
日本宫内厅书陵部藏《范雎蔡泽列传第十九》(《史记》七十九),为镰仓时代《史记集解》写本,共三十一纸,每纸十八行(第一纸十六行)十五字。在此件写本纸表的天地、行间与纸背有大量朱笔、墨笔书写的批注。据官网介绍,朱笔校注用“扌(摺)本”书入,别手墨笔行间音义,“行间纸背校注(用‘或本’‘点本’),补注(用‘索隐’‘贞(按)’‘正义’‘集注’‘后语’‘刘(说)’‘卢’‘决’‘庄’‘今案’‘陆(善经)’)书入”。所谓“摺本”即刻本,今考朱笔校注确即出自刻本,故本文不作讨论。此外,纸表与纸背的墨笔批注内容、形式、来源等也都不同,其中纸背基本为《索隐》和《正义》,实据刻本写入,亦不详论。
本文讨论的中心是此卷写本纸表墨笔引录的注释,经统计,约略引“贞”30条,“索”21条,“刘”22条,“庄”27条,“邹”30条,“后语”22条,“卢”33条,“决”16条,“陆”3条,“善经”1条,“集注”2条,“颜之推”1条,“祝尚丘”1条,“今案”7条,“师说”2条。以下一一对其归属和特征作讨论。其中,“贞”与“索”可与传世之司马贞《索隐》全部对应,可知墨批所引注释最多的就是《索隐》。如所周知,《史记索隐》原是单行本,“二家注本”将其编入《史记集解》时面临如何“标目”以区分二者的问题,考蔡本、耿本均用“《索隐》曰”标目(第一条作“司马贞《索隐》曰”详言之),写本纸背所引即与之一致。而“纸表”天头、地脚所引录的《索隐》则与之不同,如下所示(【】中为写本上的批注):
折胁折齿。【《索》:谓打折其胁,而又拉折其齿。】
○索隐本——折齿。上对答反,谓打折其胁,而又折其齿。
○二家注本——《索隐》曰:折,音力答反。谓打折其胁,而又拉折其齿也。
至湖。【贞:按《地理志》京兆有湖县。】
○索隐本——按《地理志》京兆有湖县,本名胡,武帝更名湖,即今湖城县也。
○二家注本——《索隐》曰:《地理志》京兆有湖县,本名胡,武帝更名湖,即今湖城也。(置于“至湖关”下。)
秦封范雎以应,号为应侯。【贞:“以”作“扵”。】
○索隐本——封范雎於应。
○单集解本、二家注本——秦封范雎以应,号为应侯。
由上可见,纸表引录《索隐》有两点特征:(一)“标目”或从书名取“索”字,或从著者取“贞”字,而不是统一以“《索隐》曰”进行标识;(二)“文字”与单行本系统、二家注本系统《索隐》均有不一致处,有的还存在节引,如“至湖”条。因此,此件写本纸表与纸背引录的《索隐》来源不同,观察二者笔迹,也可见不出一人之手。
此外,在司马贞《索隐》之前,《史记》注释史上还有两部重要的著作,即南朝齐邹诞生的《史记音》三卷,唐初刘伯庄的《史记音义》二十卷。司马贞云:“隋秘书监柳顾言尤善此史。刘伯庄云,其先人曾从彼公受业,或音解随而记录,凡三十卷。隋季丧乱,遂失此书。伯庄以贞观之初,奉敕于弘文馆讲授,遂采邹、徐二说,兼记忆柳公音旨,遂作《音义》二十卷。”可知,刘伯庄之影响尤大。可惜二书早已亡佚,仅见《索隐》《正义》及《通鉴释文》等引。今将他书所引此类残文与此卷写本引录之“刘”“庄”“邹”相比对,可知在日藏写本的批注中还保存了不少刘伯庄、邹诞生的注释,既有助于审视今本《史记集解》的窜讹问题,也可供认识《史记》各家注释的承袭一事。略举如下:
周有砥厉,宋有结绿,梁有悬藜,楚有和朴。【刘:披剥反,四者珎玉之朴也。】
○黄善夫本——《正义》曰:刘伯庄云“珍玉朴也”。
秦封范雎以应。【庄:作“以应”,河西临晋有应亭。贞:“以”作“扵”,刘氏云々,又按:《本纪》以应为太后养地,解者云“在颍川应扫”,未知孰是。】
○索隐本——按:刘氏云“河东临晋县有应亭”,即秦地有应也。又按:《本纪》以应为太后养地,解者云“在颍川之应乡”,未知孰是。
令马服子代廉颇将。【邹:匹波反。】
○索隐本——邹氏音匹波反。
其中引录的“刘”“庄”注释可供检对的材料比较丰富,不难判断其即刘伯庄《史记音义》。至于邹诞生《史记音》,虽然仅有一条可以明确对应,但邹氏书仅三卷,远少于刘伯庄之二十卷,且从《索隐》等引用两书可知,邹氏绝大部分为音注、另记少量异文,而写本中存录之“邹”注的特征亦如此。司马贞《史记索隐后序》称邹诞生书“音则尚奇,义则罕说”,又谓刘伯庄“音乃周备,义则更略”。此论邹氏《音》大体得当,但无论是《索隐》还是写本引录的刘氏《音义》,其中实际有不少释义,且为小司马等直接引用或间接承袭。
除以上所引之《史记》注家外,写本纸表之墨批还引录“后语”22条及“卢”33条,数量相加竟超过司马贞《索隐》,但却未见其他卷帙的写本引用。考其所引《后语》基本全属“异文”注,可知此书当收录有《范雎蔡泽列传》的大量相同内容,又或云“《后语》作湖关,注云:湖城之关”,“《后语》作落,注云:罢敝零落则君臣不合也”,是此书应附有注文。至于所引之“卢”则全为“释义”注,这就使我们联想到晋人孔衍《春秋后语》以及唐人卢藏用《春秋后语注》二书。刘知几《史通》云:“至孔衍,又以《战国策》所书,未为尽善。乃引太史公所记,参其异同,删彼二家,聚为一录,号为《春秋后语》。除二周及宋、卫、中山,其所留者,七国而已。始自秦孝公,终于楚、汉之际,比于《春秋》,亦尽二百三十余年行事。”此书及卢注均为十卷,今已亡佚,略见类书及《战国策》注家引用,而敦煌出土文献中也有《春秋后语》。据诸家所考分卷可知,范雎、蔡泽事当在卷三《秦语下》,但迄今并无相应写本出土,故此卷《史记》写本墨批的引录价值重大。同时,可与对照的文献记载也相对有限,现仅得两条:
昔五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卢:乙橐,韦囊也。】
○吴师道《战国策校注》——补曰:《后语注》云,韦橐。
弊衣间步之邸。【今案:卢用曰,用步间步从小路也,间音古苋反。】
○黄善夫本——批注【今案:卢藏用曰,间步,从小路也。】
吴师道《校注》中多次明确称“卢藏用《后语注》”云云,可知此引即卢注,与写本所引近同。又对照日藏黄善夫本批注所引,可知写本中亦有明称“卢藏用”者,只是有脱文、衍文等误。而上文所指出的《春秋后语》所载内容、来源、起讫及卢藏用注,正与写本引录的“后语”“卢”特征相符,这更是此二条即指《春秋后语》、卢藏用注的证据。明白此点,也就可知传世《史记》写本中独有《范雎蔡泽列传》存录“后语”与“卢”说,而记事在战国前的《夏本纪》和楚汉之后的《吕后》《孝景》《孝文本纪》写本均无相关批注,自是情理之中。
此外,则是“决”16条,“陆”3条,“善经”1条,“集注”2条。因与本文所论主旨关涉不大,故不再详引原文。其中,“陆”和“善经”即指唐代学者“陆善经”。水泽利忠指出,写本引录之“决”,日藏黄善夫本《史记》批注中多称作“陆”,又有“陆本”云云,可知二者所指实同;并根据陆善经以集贤院为中心参与的众多编纂、注解工作,以及此《史记》注与陆氏《文选》《孟子》注有方法的共通性等方面,主张陆善经确有《史记》注释,认为《孝文本纪》写本、黄善夫本引录之“决疑”,盖名《史记决疑》。然据考证,传世史料中陆善经既无相关著作,也没有注释《史记》的记载,疑未能定。
至于两条“集注”,其一在“魏之诸公子,魏齐”句之天头,云“《集注》无‘曰’字”,为异文注;其一在“胜之友也”句之地脚,曰“《集注》云‘式澄反’”,系音切注。有学者介绍称,日本宫内厅所藏三条西实隆抄本《史记》之《秦始皇本纪》批注中有“良家集注”的说法,并主张这表明平安初期的博士良岑安世(?—830)手头握有《史记》集注类书籍。此说很有参考价值。如此处第一条,其行间又引录“曰,集有”,这类“集”字在该写本批注中约有35条,几乎都是“异文”注,另传世写本《孝文本纪》等亦注有出自“集”的异文,则“集”当为某个《史记》异本。然而,却与其他异文称“或本”“点本”“一本”等不同,故此异本之“集”字暗示着它作为“书名”略称的特殊性。今既得“良家集注”这一佐证,颇疑诸本所引之“集”乃是日本博士家所编《史记》“集注本”,与有残卷传世的《文选集注》及亡佚的藤原佐世《古今集注孝经》性质类似。
最后,零散引录有“颜之推”1条,“祝尚丘”1条,以及批注者的相关意见,如“今案”7条,“师说”2条。相关注文均无传世文献可供案验,故此处仅略作介绍。所引“祝尚丘”条为音切,今《广韵》书前“王仁煦”后列有“祝尚丘增加字”,其人著有《切韵》五卷,则所引音切当本此书。至于“今案”自是批注者口吻,大都引《史记》他传、《战国策》、卢藏用注等,并无个人见解。所谓“师说”当即批注者所得传授之博士,学者言平安末年大学寮没落,“师说”逐渐消失,故而11世纪是“师说”流行时间的下限。
通过以上考察可知,此卷《范雎蔡泽列传》写本纸表墨笔引录的文献价值重大,其中引录亡佚已久的《史记》注释如邹诞生、刘伯庄以及孔衍撰、卢藏用注《春秋后语》等颇丰。又包括《索隐》在内的诸书皆出自单行写本,对相关的辑佚、校勘工作,尤其是考察各书的性质及关系意义重大。此外,所引之“决”“陆”及“集”“集注”等都是有待开发的课题,后者更是指向一部异文众多的《史记》“集注本”。而这些对于本文最大的意义则在于,提供了一个写本时代《史记》阅读的生动案例。虽然不能确定此件《史记集解》写本引录诸家进行补注的来源有多早,其批注者又为日本人;但批注阅读行为在任何时代和地域都是普遍的,所以关键的是这种写本形态所具有的启发性:它不仅可与下文所引《殷本纪》等写本相发明,反映写本时代《史记集解》传写的动态历程,而且是刻本以降窜讹问题得以理解的宏观背景。
二、《集解》传写与旁注窜入
以上考察了写本时代《史记集解》的阅读情况,可知写本的天地行间多有引录邹诞生、刘伯庄、司马贞等注释进行批注。然辗转传写则难免误入正文中,前辈学者即多有指出古籍“旁记之字误入正文”的案例。而此处讨论的旁注误入者字数较多,且借由相关写本可以还原其传写与窜讹的细节。
在日藏《史记集解》写本中,有京都高山寺旧藏《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秦本纪》四种,其中的《殷本纪第三》(《史记》三)为镰仓时代初期写本。此件《史记集解》写本卷中和卷末混入两条《索隐》,引起了学者的关注。贺次君以为“是乃《索隐》《集解》合钞最先之形式,亦可推知司马贞《索隐》在晚唐时已有合《集解》并行者矣”,王叔岷则认为“考古钞本通篇于正文之外,概录裴骃《集解》。惟此二处,录《索隐》之文。钞者盖本无意于录《索隐》,而偶误录入者也。钞本何以误录《索隐》之文,此必所据之本为《索隐》本。更由不称‘索隐曰’或‘索隐’,而称‘贞曰’或‘贞云’推之,钞者所据之本,盖即《索隐》原本矣”。贺说论据有限,恐不可取;王说以为《索隐》为抄手无意误录,比较合乎情理。只是二家都未曾仔细分析两条《索隐》的具体情况,王叔岷甚而推断此卷所据为司马贞《索隐》原本,则与基本事实相背。
《殷本纪》写本所录两条《索隐》及相关刻本情况如下:
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々汤々。(贞曰:汤名履,《书》曰“予小子履”是也。又称天乙者,谯周云:“夏、殷之众,生称王,死称庿主,曰帝尊乙神不名配之。天亦帝也,殷人尊曰汤,故天乙者”。从契至汤凡十四代,故《国语》曰“玄王勤商,十四代兴”。玄,契也。张晏曰:“禹、汤皆字也。二王去唐、虞之文,从高阳之质,故夏、殷之王皆以名为号。”《谥法》曰:“除虐去残曰汤也。”)自契至汤八迁。
○单集解本——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成汤。(张晏曰:“禹、汤皆字也。二王去唐、虞之文,从高阳之质,故夏、殷之王皆以名为号。”《谥法》曰:“除虐去残曰汤。”)自契至汤八迁。
○索隐本——汤(汤名履是也。又称天乙者,谯周云:“夏、殷之礼,生称王,死称庙主,皆以帝名配之。天亦帝也,殷人尊汤,故曰天乙。”从契至汤凡十四代,故《国语》曰“玄王勤商,十四代兴”。玄王,契也。)
○二家注本——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张晏曰:……。《索隐》曰:汤名履是也。又称天乙者,谯周云:“夏、殷之礼,生称王,死称庙主,皆以帝名配之。天亦帝也,殷人尊汤,故曰天乙。”从契至汤凡十四代,故《国语》曰“玄王勤商,十四代兴”。玄王,契也。)成汤,自契至汤八迁。
孔子曰,殷路车为善,而色尚白也。(贞云:按《论语》孔子曰“乘殷之々路”,《礼记》曰“殷人尚白”,事连也。太史公为赞,不取成文,遂作此法,事速也。)
○索隐本——色尚白。(《论语》孔子曰“乘殷之辂”,《礼记》曰“殷人尚白”,太史公为赞,不取成文,遂作此语,亦疏略也。)
○二家注本——孔子曰,殷路车为善,而色尚白。(《索隐》曰:《论语》孔子曰“乘殷之路”,《礼记》曰“殷人尚白”,太史公为赞,不取成文,遂作此语,亦疏略也。)
如上所示,此件写本中录入的《索隐》,与上文《范雎蔡泽列传》写本特点一致:(一)“标目”为“贞曰”“贞云”,而非“索隐曰”;(二)“文字”则与刻本参差不同。更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条《索隐》插入的“位置”以及其上的“重文”,有研究者分析说:“案:高山寺本‘是为成=汤=’下,注文先有‘贞曰’至‘契也’六十三字,乃《索隐》文;接下有‘张晏曰’至‘曰汤’,系裴骃《集解》。《索隐》在《集解》之前,且两者未见作任何区分。这条《索隐》显见是后人附记‘而偶误录入(注文)者’,非所谓‘《索隐》、《集解》合钞形式’。考此《索隐》乃释‘成汤’,盖附记者先出‘成汤’两字,再录《索隐》注文,(当作‘成汤贞曰汤名履’云云)。后人转钞不慎,将‘贞曰’以下六十三字误入裴注前,而附记所出‘成汤’两字则阑入正文。”所言大体得实。可以推知写本《殷本纪》所据底本的最初形态,当与《范雎蔡泽列传》相似,抄者在《史记集解》的天地或行间录入《索隐》进行补注。但在写本转写过程中,容易将附记的《索隐》抄入正文中,使其正式进入《集解》的空间,即如此《殷本纪》之例。
今本《史记集解》虽然并没有窜入这两条《索隐》,但从正文仍重“成汤”二字来看,则此处原当与高山寺写本类同,可见北宋校刻时底本确有窜讹嫌疑。此外,在传世写本中,还有疑似邹诞生《史记音》、刘伯庄《史记音义》,及《尚书》注释、《汉书》注释、《集注》异文等传写误入的案例。这也与阅读中批注的类型相对应:除写入《史记》不同注家文字外,又引重见文献的异文及注释,以及日本《集注》类文献。今将所得备举如下。
《夏本纪》:踰于雒,至于南河。(孔安国曰:踰,越也。南河,在冀州南东流,故曰踰洛而至南河也。)
《夏本纪》:浮于雒,通于河。(《集注》及《尚书》作“达于”。)
《夏本纪》:至周,封于杞。(记,后同,国名也。邹同。)
《孝文本纪》:适见于天。(适音徒厄反也。)
《孝景本纪》:孝景皇帝崩。(瓒曰:“帝年三十二即位,即位十六年,寿四十八。”皇甫谧曰:“帝以孝惠七年生,年四十八也。”)
○单集解本——孝景皇帝崩。(皇甫谧曰:“帝以孝惠七年生,年四十八。”)
○《汉书》注——甲子,帝崩于未央宫。(臣瓒曰:“帝年三十二即位,即位十六年,寿四十八。”)
以上注释均已窜入写本正文的空间,而今本《集解》并无相应内容。其中,《孝景本纪》“皇甫谧曰”上误入“瓒曰”,虽然裴注也引用臣瓒,但遍考《集解》所注汉帝之生年寿数,只引皇甫谧说;且两家所说多不同,此处则二者一致,裴注当无舍异而录同之道理。
而考察北宋官方校刻以来之传世本《史记集解》的其他卷帙,可知这类写本时代窜讹的痕迹多有存留者,以下就传世之《史记集解》全书,举其尤彰明较著之例。并按其来源分别为《史记》注家的释文、重见文献的注释两大类进行讨论,前者又分为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邹诞生和刘伯庄《音义》,后者即《汉书》颜师古注。以上两大来源的窜讹,在传世写本、北宋校刻底本中都已出现,具有一般性的特征。
卷五五《留侯世家》: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服虔曰:“狙,伺候也。狙,七预反,伺也。”徐广曰:“伺候也,音千恕反。”)击秦皇帝博浪沙中。
○索隐本——与客狙(按:应劭云:“狙,伺也。”一曰狙,伏伺也,音七豫反。谓狙之伺物,必伏而候之,故今云“狙候”是也。)
按,裴骃《集解》体例,凡引众家义,必以“徐广曰”置首。此处“服虔曰”既位置不伦,又与徐注近乎重复,且徐广曰“伺候也”本当直承正文“狙”字(否则不明所释),可知“服虔曰”为误入。考《索隐》可知,这里的服注实从《索隐》窜入而颇有脱误,故其内部也是前后冗杂矛盾。而金陵本《集解》“狙,七预反,伺也”上有“应劭曰”三字(各本均无),盖为调和误入之文而臆增。
卷四七《孔子世家》:僬侥氏三尺,短之至也。(韦昭曰:“僬侥,西南蛮之列名也。”案《括地志》:“在大秦国地也。”)
按,张文虎曰:“裴骃无引《括地志》之理,而各本《集解》中皆有之,不得独咎合刻本以《正义》误入。寻《大宛传·正义》引《括地志》固有‘小人国’一条,云在大秦南,即僬侥国。盖后人撮注其文于旁,遂混入《集解》。”其说是也。
卷一五《六国年表》:繇诸乞援。(《音义》曰:“一作‘爰’。”)
卷一五《六国年表》:庶长将兵拔魏城,彗星见。(《音义》:“拔一作‘捕’。”)
卷二七《天官书》:鬼哭若呼,其人逢俉。(俉,迎也。伯庄曰:“音五故反。”)
○索隐本——逢俉化言。(俉,音五故反。逢俉谓相逢而惊也。亦作“迕”,音同。)
卷一一六《西南夷列传》:西夷后揃,剽分二方。(《史记音义》曰:“音翦。”)
○索隐本——后揃。(音剪,揃谓被分割也。)
按,裴注引徐广《史记音义》,均称“徐广曰”,卷一《五帝本纪》大题下有发凡云:“凡是徐氏义,称徐姓名以别之。”而以上引《音义》两条、《史记音义》一条,均与此例不合;且后者《索隐》有相同之注音,则其所见《集解》当无注文。至于所引“伯庄曰”条,更显然可见系由刘伯庄《史记音义》窜入。故参伍而言之,盖均属窜讹。
卷七《项羽本纪》:留司马门(凡言司马门者,宫垣之内,兵卫所在,四面皆有司马,主武事。总言之,外门为司马门也。)三日。
○《汉书》注——师古曰:“凡言司马门者,宫垣之内兵卫所在,四面皆有司马。司马主武事,故总谓宫之外门为司马门。”
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以骈怜从起昌邑,以说卫入汉,以中尉击籍,侯千户。(《汉表》师古曰:“二马曰骈怜,谓并两骑为军翼也。说,读曰税。说卫,谓军行止舍主为卫也。”)
○索隐本——栢至靖侯许温。(《汉表》作许盎。栢至,《汉志》阙。又云以骈邻从。姚氏怜邻声相近,骈邻犹比邻也。说卫者,说,税也,税卫谓军行初税之时,主为卫也。)
○《汉书》注——师古曰:“二马曰骈。骈邻,谓并两骑为军翼也。说读曰税。〔税〕卫谓军行初舍止之时主为卫也。”
按,“《汉表》师古曰”条,张文虎云:“此盖后人引《汉书·注》,非《集解》文。”前条虽无明确标识,但文字与今本师古注几乎全同,恐亦属窜讹。又《索隐》有部分相同注文,据此既可推知今本的窜讹,也展现出注释之间的承袭,而二家注本多予删略,上文涉及的《史记音义》也是如此。
综上可见,由于写本传写的不稳定性,原系阅读时写入的批注不可避免地窜进正文的空间。其中,如高山寺本《殷本纪》等,虽然还明确有所标识,但难以确保在继续的传写过程中,这类“贞曰”的字眼不会脱漏或省略。此外,还应考虑到在最初的批注行为中,也未必每件写本的每次引录都会严谨地标识它的来源。如上引《范雎蔡泽列传》中其实还有一些没有标识的批注,略引一条于此:
穰侯、华阳君,昭王母宣太后之弟也。【穰侯,魏冉;华阳君,芈戎。】
○索隐本——穰侯谓魏冉,宣太后之异父弟。穰,县,在南阳。华阳君,芈戎,宣太后之同父弟,亦号为新城君是也。
此盖引自《索隐》而不称“贞曰”云云。这种标识的缺失无论发生在哪个环节,都极易造成写本时代《史记集解》因阅读和传写活动产生明显的窜讹。
三、《集解》校刻与窜讹定型
北宋官方的校刻活动是书籍流传史上的关键节点,它基本结束了写本时代众流并进的历史,同时又创造了刻本时代几乎唯一的源头。《史记集解》的校刻始于北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后又经真宗景德、仁宗景祐时的覆校,终成官方定本。《麟台故事》记景祐校“三史”,云:
景祐元年九月,诏翰林学士张观等刊定《前汉书》、《孟子》,下国子监颁行。议者以谓前代经史,皆以纸素传写,虽有舛误,然尚可参雠。至五代,官始用墨版摹六经,诚欲一其文字,使学者不惑。至太宗朝,又摹印司马迁、班固、范晔诸史,与六经皆传,于是世之写本悉不用。然墨版讹驳,初不是正,而后学者更无他本可以刊验。会秘书丞余靖建言《前汉书》官本差舛,请行刊正,因诏靖及王洙尽取秘阁古本对校,逾年,乃上《汉书刊误》三十卷。至是,改旧摹版,以从新校。然犹有未尽者,而司马迁、范晔史尤多脱略,惜其后不复有古本可正其舛缪者云。
可见,《史记集解》虽经北宋官方反复校定,仍有不尽如意处。而其中《集解》的窜讹,更是因此而固化。本文第二节就其中最显著的例子进行了分析,以下再择取部分有写本传世的卷帙为主要讨论范围。有卷二《夏本纪》、卷三《殷本纪》、卷四《周本纪》、卷五《秦本纪》、卷八《高祖本纪》、卷九《吕后本纪》、卷十《孝文本纪》、卷十一《孝景本纪》、卷二九《河渠书》、卷三四《燕召公世家》、卷三五《管蔡世家》、卷六一《伯夷列传》、卷七九《范雎蔡泽列传》、卷九六《张丞相列传》、卷九七《郦生陆贾列传》,共十五卷。
1.《夏本纪》:其草惟夭,厥木惟乔。(少长曰夭。乔,高也。)
○写本:其草惟美,厥木惟乔。(无《集解》。)
按,今本《尚书》作“厥草惟夭,厥木惟乔”。张文虎曰:“此(《集解》)亦《书传》文,上当有‘孔安国曰’字。”《集解》多引“孔安国曰”,此句又见于伪孔《传》,故张氏以为这句并非裴骃自注,而是上有缺文,极有理据。但写本提供给我们另一条思路,即此则与《集解》体例不合的注文乃后来窜入,写本将正文“夭”写作“美”,又无注,是注解与正文相互印证。
2.《夏本纪》:漆、沮既从,沣(音丰)水所同。
○写本:无《集解》。
3.《殷本纪》: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音与。)有状。
○写本:无《集解》。
4.《周本纪》:差弗卒,子毁隃立。(音踰。《世本》作“榆”。)
○写本:无《集解》。
按,《索隐》曰:“毁隃:《系本》作‘伪榆’。”
5.《秦本纪》:五年,阴晋人犀首为大良造。(犀首,官名,姓公孙,名衍。)
○写本:无《集解》。
按,《索隐》曰:“犀首:官名,若虎牙之类。姓公孙,名衍,魏人也。”
6.《秦本纪》:叶阳(一云“华阳。”)悝出之国,未至而死。
○写本:叶阳君(无《集解》)悝出之国,未至而死。
7.《高祖本纪》:还攻胡阳,(一云“陵”。)遇番君别将梅 。
○写本:无《集解》。
8.《高祖本纪》:令将军薛欧、(音恶后反。)王吸出武关,因王陵兵南阳。
○写本:无《集解》。
9.《孝文本纪》:故遣使者冠盖相望,结轶(音辙)于道。
○写本:无《集解》。
按,“结轶于道”句下,《集解》引“韦昭曰:使车往还,故辙如结也。相如曰:结轨还辙”,是裴注已于所引韦昭、司马相如语注明,则“音辙”之注既无必要更不当错出在上。张文虎曰:“各本‘轶’下并注‘音辙’二字,疑校者所增。中统、游、毛无。”张文虎:《校刊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卷一,第105页。张说是也。然增入音注早在宋刻以前,耿本(叶十)等(中统本、游本、毛本与此本关系紧密)无,则后来版刻又脱。
10.《孝景本纪》: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武陵侯。(徐广曰:《汉书》亦作“系”。邹说本作“傒”,音奚。又案:《汉书·功臣表》及《萧何传》皆云孙嘉,疑其人有二名。)
○写本:无《集解》。
按,《索隐》曰:萧何孙系:“《汉书》亦作‘系’,邹诞本作‘徯’。又按:《汉书·功臣表》及《萧何传》皆云封何孙嘉,疑其人有二名也。”蔡本、耿本云:“《索隐》注同。”张文虎曰:“邹诞生南齐人,裴氏无由引,且其文全同《索隐》,此俗本兼采二注而误入者……北宋本‘诞生’二字作‘说’,亦非。”其说是也。此《索隐》窜入《集解》文中,写本即无此条注释。又,《集解》凡“徐广曰”下引他家义,当称“骃案”,此与之不合,可见当系窜讹。
11.《孝景本纪》:军东都门外。(案《三辅黄图》:东出北第一门曰宣平门,外曰东都门。)
○写本:无《集解》。
按,《索隐》曰:“军东都门:按《三辅黄图》云:东出北第一门曰宣平门,外曰东都门。”蔡本、耿本云:“《索隐》注同。”《集解》引书体例,称“某书”或“某书曰/云”,绝无“案某书”者,而《索隐》多言“按”以起注。有研究者以为裴骃“按语类自注”有“案”字例,举《苏秦列传》为证,与此同属《索隐》窜入。
12.《燕召公世家》: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章子,齐人,见《孟子》。)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
○写本残缺。
按,《索隐》云:“王令章子:按:《孟子》云‘章子,齐人’。”蔡本、耿本删去此条《索隐》。
13.《范雎蔡泽列传》:今太后擅行不顾,穰侯出使不报,华阳、泾阳等击断无讳,(讳,畏也。)高陵进退不请。
○写本:无《集解》。
按,《索隐》曰:“无讳,犹无畏也。”蔡本、耿本删去此条《索隐》。
14.《范雎蔡泽列传》:先生曷鼻,巨肩,魋颜,蹙齃,膝挛。(挛,两膝曲也。徐广曰:“一作‘率’。”)……蔡泽笑谢而去,谓其御者曰:吾持粱刺齿肥,(持粱,作饭也。刺齿二字当作“啮”,又作“龁”也。)跃马疾驱,怀黄金之印。
○写本:先生曷鼻,巨肩,魋颜,蹙齃,敛颐,权准,折頞,膝挛。(徐广曰:“一作‘率’。”)……蔡泽笑谢而去,谓其御者曰:吾持粱啮肥,(无《集解》)跃马疾驱,怀黄金之印。
按,此则《集解》中有两条注释来源不明,一“挛两膝曲也”,一“持粱作饭也”云云,前者错出于“徐广曰”上,更为不伦。《御览》引文中也存在类似注解,只是具体部分不同,如下所引:
先生曷鼻,(曷鼻,如谓蝎虫也。)巨肩,(巨肩,谓顶低而肩竖。)魋颜,蹙齃,(谓蹙鼻于眉。)膝挛。(两脚曲也。)……蔡泽笑谢而去,谓其御者曰:吾持粱啮肥,跃马疾驱,怀黄金之印。
考《索隐》相关注释可知,无论是今本《集解》抑或《御览》所引,皆可从中找到相应文字,备引如下:
曷鼻巨肩:曷鼻,谓鼻如蝎虫也。巨肩,谓肩巨于项也,盖项低而肩竖。魋颜蹙齃:上魋音徒回反。魋颜,谓颜貌魋回,若魋梧然也。齃,音乌曷反。蹙齃,谓鼻蹙眉。膝挛:谓两膝又挛曲也。持粱:谓饭粱米饭而持其器以食也。刺齿肥:按:“刺齿”二字字误,当为“啮”字也。啮肥,谓食肥肉也。
不过,《御览》中所引注文“两脚曲也”更有可能来自刘伯庄《史记音义》。此件写本即引录“庄:两脚曲”,可知刘伯庄《音义》与《御览》引文更相近,则《御览》所引之《史记集解》疑有《索隐》《音义》二书窜入。
15.《范雎蔡泽列传》: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式拙反。)复谬曰:何为不可?
○写本:无《集解》。有墨笔旁批“式出反”。
按,绍兴本、景祐本、淮南本、蔡本、耿本、毛本“拙”字,黄本、凌本、金陵本误作“绌”。《扬子法言音义·问明》云:“刘伯庄《史记音义》曰:说难,上式拙切,下如字。”又,此卷写本上文“游说诸侯”句,引录“庄:说音式拙反”。
16.《郦生陆贾列传》:足下起纠合之众,(一作“乌合”,一作“瓦合”。)收散乱之兵。
○写本:足下起瓦合之众,(无《集解》)收散乱之兵。
17.《郦生陆贾列传》:使我居中国,何渠(音讵)不若汉?”
○写本:无《集解》。
按,《索隐》曰:“何渠:刘氏音讵。《汉书》作‘遽’字。小颜以为‘有何迫促不如汉也’。”蔡本、耿本删去“刘氏音讵”四字。
以上实际涉及十卷,共举17例,除《燕召公世家》写本残缺外,在相应写本中均无所谓《集解》注文。
18.《燕召公世家》:燕人请和,赵人不许,必令将渠处和。燕相将渠(以将渠为相。)以处和,赵听将渠,解燕围。
○写本残缺。
19.《张丞相列传》:有车丞相,长陵人也。(名千秋。)卒而有韦丞相代。
○写本:名千秋。
按,《索隐》曰:“自车千秋以下,皆褚先生等所记。然《丞相传》都自省略,《汉书》则备。”又,写本将注文“名千秋”三字讹入正文。
20.《张丞相列传》:其时京兆尹赵君,(名广汉。)丞相奏以免罪。
○写本:名广汉。
21.《张丞相列传》:御史大夫薛君免,(名广德也。)为御史大夫。
○写本:名德广。
22.《郦生陆贾列传》: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赵氏,秦姓也。)
○写本:赵氏,秦姓也。
以上共举5例,除《燕召公世家》写本残缺外,在相应写本中均有《集解》注文。
两部分共计22例,是本文对有写本可参证的《史记集解》十五卷中存在与《索隐》重复或无来源注文的全部罗列。其中,第5、10、11、12、13、14共六例,《索隐》中有相应内容。其文字虽稍有出入或删节,却是《索隐》抄入《史记集解》时常有之情形,与第一节讨论的情况相合。《索隐》既“以裴为本”进行补注,自不应简单重复《集解》已有的注释,而传世写本中并无相关裴注,则这些重合的文字系司马贞《索隐》窜入无疑。
其余,第2、3、4、6、7、8、9、15、16、17共十例,大部分无法找到来源,但却清一色的属于“音注”或“异文”,与来自《索隐》之注文全属“释义”不同,也与其他在写本中均有之注文(第18—22例)全属“释义”不同。把握住这些注释的性质,便可以指引我们发现它们的来源。如第9例《孝文本纪》“音辙”,与“邹氏音(邹诞生)”相重合;第15例《范雎蔡泽列传》“式拙反”、第17例《郦生陆贾列传》“音讵”,均与“刘氏音(刘伯庄)”同文。可见,这类注文是从邹诞生《史记音》、刘伯庄《史记音义》窜入。
最后,第1例与《尚书》孔安国《传》全同,虽然裴注《夏本纪》多引伪孔《传》,但从传世写本来看,此条仍有后来窜入的嫌疑。联系第一节所论之《范雎蔡泽列传》引录卢藏用《春秋后语注》,则今本《史记集解》中或有与之类似的注文辗转窜入。此外,如《吕后本纪》《孝文本纪》写本引录贞、刘、邹等外,还出现了“师古”注,而《孝景本纪》写本“孝景皇帝崩”《集解》中更是窜入“瓒曰”云云。又,上文已辨明高山本《夏本纪》窜入《尚书》异文,《范雎蔡泽列传》引录《后语》异文,《孝文本纪》引录《汉书》异文,可见,批注者亦多引重见文献的异文及其注释。
本节通过利用传世写本与裴注体例、内容性质等相证,揭明今本《史记集解》中更普遍、更隐蔽的窜讹。而这一问题的产生则源自写本时代,进而经北宋官方的校刻活动,固化为后世《集解》的基本形态。
四、结论
乔秀岩说:“古籍流传的大要,先有刘向、刘歆的编辑整理,后有宋人的校定刻版。有刻本之后,唐代抄本逐渐被淘汰,后来的版本都从北宋官版衍生。”故而研究《史记》的版刻问题,前辈学者如王国维、赵万里即以两宋国子监本为中心,极具典范性。但如何突破北宋官方校定本的藩篱,向写本时代进行追溯,则颇受限于材料。笔者在探索裴骃《史记集解》体例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注文与其体例不合。此外,《集解》广引前人注解,少有己说,其自注则多称“骃案”“骃谓”等,而今本却有不少不称来源的注文,被简单视作“自注”。按考相关写本,并无相应《集解》,其中部分又与司马贞《索隐》同文,可知此类多属后人注释窜入。
裴骃《史记集解》注附正文而行,是写本时代《史记》的通行本,而邹诞生《史记音》、刘伯庄《史记音义》、司马贞《史记索隐》等书,则仅摘字列注。因此,当需要阅读时,可以想见读者会以《史记集解》为底本写入相关注释以便参考之情形,本文讨论的写本《范雎蔡泽列传》即是一个生动的例子。但在进一步的传写过程中,由于写本的不稳定性,某些旁注则逐渐窜入文本的正式空间,并最终被误认为是《集解》的一部分,本文第二节所举《殷本纪》等写本均是其证。明乎《史记集解》在写本时代传播的大背景,再来审视今本的窜讹问题,则可以了然矣。北宋官方的校刻活动,发挥着“一其文字”的力量,是古籍流传由写本进入刻本的关键节点。它广罗众本以相校,提供了一个高质量的定本,但仍然携带着写本时代的痕迹,同时又导致“世之写本悉不用”,无法存异,固化为后世刻本几乎唯一的源头。
值得思考的是,《史记集解》经北宋官方反复校定,却存在大量写本时代传写、窜讹的痕迹。这一现象提醒我们关注北宋宫廷藏书的底本时代。正如《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等所述,历代的战乱火灾等,常常导致“旧籍”“遗籍”无存,只能重加“购募”或“添写”。如玄宗时,安史之乱,“乾元旧籍,亡散殆尽”,文宗时“日令添写”后,又遇黄巢起义,“曩时遗籍,尺简无存”。那么,从南朝宋裴骃撰《史记集解》以来,到北宋初年,宫廷所藏恐怕少有六朝旧本。北宋以降的《史记集解》本,已窜入开元二十四年(736)成书之《史记正义》,可见北宋宫廷所藏恐以晚唐五代之本居多。此点对于我们认识北宋官方校刊的其他书籍,或许也有参考意义。总之,北宋校定作为“写刻转换”的重要节点,一方面是早期经典的版刻源头,可以考见后世重编、重刊的流变;另一方面是写本时代的总结,其中隐含着漫长的阅读、传写史遗痕,等待细心的发现。
【作者简介】梁涛,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学(中国古典文献学)。
本文发表于《文献》2025年第2期,为省篇幅删去注释,如需引用请参考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