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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籍里的廉洁故事|赵轨为官“清若水”

【编者按】为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国家图书馆编纂了《典籍里的廉洁故事》,深入挖掘馆藏文献中的廉洁文化资源,从古代典籍中梳理出30名历史人物的清廉事迹,并精心选取了典籍书影。今天,我们将事迹和书影一并呈现,意在“以图证史、以文传馨”。愿读者在欣赏典籍原貌的同时,体悟清官廉吏的操守与情怀,从墨香中感受先贤们的一身正气与两袖清风。

赵轨——选自国家图书馆藏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刻本《隋书》

其东邻有桑,葚落其家,轨遣人悉拾还其主,诫其诸子曰:“吾非以此求名,意者非机杼之物,不愿侵人。汝等宜以为诫。”

在州四年,考绩连最。持节使者郃阳公梁子恭状上,高祖嘉之,赐物三百段,米三百石,征轨入朝。父老相送者各挥涕曰:“别驾在官,水火不与百姓交,是以不敢以壶酒相送。公清若水,请酌一杯水奉饯。”轨受而饮之。

既至京师,诏与奇章公牛弘撰定律令格式。时卫王爽为原州总管,上见爽年少,以轨所在有声,授原州总管司马。在道夜行,其左右马逸入田中,暴人禾。轨驻马待明,访禾主酬直而去。原州人吏闻之,莫不改操。

选自《隋书》卷73《循吏列传》

北周(557—581)与隋朝(581—618)交替之际,有一位被老百姓誉为“公清若水”的清官,载入史册。他就是河南洛阳人赵轨。

隋文帝杨坚(庙号高祖)刚即位时,赵轨在齐州(今山东济南)担任别驾。别驾之职,地位相当于一州的“二把手”。

当时赵轨家东边的邻居种有桑树。有一次,所结的桑葚掉落到赵轨家院子里,他派人收好后归还邻居,并告诫儿子们说:“我这样做并不是沽名钓誉,只是觉得这些意外的收获并不是我们自己的劳动果实,所以不愿据为己有。你们也要以此为戒。”

在他的言传身教之下,两个儿子赵弘安、赵弘智均在唐初官至最高教育行政长官——国子祭酒,成为名重一时的人物。

赵轨在齐州四年,连年政绩考核都是最优等。杨坚闻报十分欣喜,赏赐绸缎布匹三百段、米三百石,并征召他入朝为官。临行之时,前来送行的父老们流着眼泪,依依不舍地说:“您在任期间,连用水、用火这样的小事,都不烦扰百姓,我们也不敢以美酒相送。您清廉如水,我们请求以一杯清水为您饯行。”

史书精炼,只有区区“轨受而饮之”五个字,但赵轨此时内心的欣慰可想而知。

赵轨任原州(今宁夏固原一带)总管司马时,有一次夜行道中,左右随从的马忽然脱缰跃入农田,踩坏了不少庄稼。赵轨便停下马等待天亮,直至找到庄稼主人,赔偿损失后才离开。原州百姓和官吏听说后,见贤思齐,纷纷纠正自己的言行。

史书还记载,赵轨任寿州(今安徽寿县一带)总管长史时,发动百姓和官吏,将芍陂水利工程加以整修,增开堰门三十六处,灌溉农田五千余顷,百姓受益良多。这项水利工程,从春秋时楚国国相孙叔敖始修,其后包括赵轨在内的历代良吏多有修缮,现在仍位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对赵轨这位爱民、恤民并且有为的清官而言,他在老百姓那里的口碑,就是在一件件具体的“良政”中积累起来的。“公清若水”,就是最高的评价,最大的口碑。

后世的人们,一说起清官,总会用“清如水,明如镜”来形容。赵轨留下的口碑,被老百姓推而广之,成为了评判清官的标准。

来源:文旅之声、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