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日期:2016-08-30
作者:郑小悠
除了古籍修复的跨系统联动机制开风气之先以外,四川省的民营古籍保护产业和公私互补、古籍存藏单位向社会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的运行模式也颇具特色。
今年3月,四川省内第一家被命名为国家级古籍修复传习所的“西部文献修复中心”,就是一家民营机构。该机构初建于2005年。其时,几位志同道合的图书馆人,意识到省内古籍破损情况十分严重,且受现阶段人力、财力的限制,仅靠公藏单位的力量抢救修复数量如此之巨的古籍非常困难。出于老图书馆人爱书护书的朴素情怀,他们油然而生一种“抢救民族记忆,缝补文明伤痕”的强烈使命感,开始了筚路蓝缕、艰苦卓绝的古籍修复创业之路。
西部文献修复中心主任彭德泉修复古籍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后,各级政府对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迅速提高,并很快惠及民营机构。这一年,西部修复中心获得四川省文化厅、民政厅批准正式挂牌。2012年该中心在成都博物院的支持下将修复基地设在成都市区,2013年获得省文物局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此后,社会知名度和业务量都发生了质的飞跃,业务范围扩展到省内数十个基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高等院校,并开始承接四川省外,乃至东部地区古籍公藏单位的修复工作。修复对象也从早期的普通线装古籍,扩大到档案、字画、钱币、碑帖拓片,甚至珍贵的写、刻善本。他们对修复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为每部古籍都建立了完整的修复档案。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依然将青年员工送到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开办的各类古籍修复培训班进行系统培训。竭力购进大量昂贵的文献修复设备和各类修复用纸,甚至开始自行研制防霉防虫的仿古纸,并通过国家标准检测。
“十二五”期间,全国古籍普查工作开始全面铺开。受制于人员数量及专业化程度,许多基层公藏单位难以独立胜任普查工作。发现这一问题后,原本以从事古籍修复起家的西部文献修复中心,迅速利用在修复过程中学到的古籍知识,组织相关专业员工,成立了一支古籍普查小分队,承接包括都江堰市图书馆、西昌市图书馆、什邡市博物馆等十余家古籍公藏单位的普查工作。普查小分队的负责人李政老师,是从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退休的老专家。她不顾高龄病体,带领普查人员转战省内各家单位,甚至远赴条件极为艰苦的藏区,无论寒暑,长期加班、周末不休。他们在各单位的古籍书库中,打开被虫霉严重破坏的古籍,准确录入编目项,再将古籍整理上架,为四川省古籍普查工作的艰难推进贡献了很大力量。
201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其中第十条提到:“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古籍保护工作作为社会主义公共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践行上述政策,是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必由之路。今年3月,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西部文献修复中心设立了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所,聘请修复大师杜伟生先生为传习导师,这不但体现了中央文化主管机构对西部文献修复中心本身的认可与支持,更是对四川古籍保护工作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机制的充分肯定和积极助力,并为其他省份古籍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种可资借鉴的模式。
除了汉文古籍保护的公私互动外,地处西南,沟通汉藏的四川省在藏文古籍的保存保护中,也充分践行了政府与社会合作的工作模式。在郫县,藏族学者降洛堪布带领30多名藏族青年,成立了四川省藏文古籍搜集保护编务院。他们从广大藏区的寺院和民众手中收购、借入大量珍贵的藏文古籍,甚至包括松赞干布时期的古藏文写本。他们在对原生古籍进行保存保护的同时,将大量古籍影印出版,一些无法影印的古籍则人工录入、校勘其文字,并将出版的部分丛书捐赠给四川省图书馆。对于编务院的工作,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始终给予大力支持,将编务院指定为四川省汉藏文化交流基地,并多次邀请其负责人和员工参加省保护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这一举措,是方兴未艾的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一种有益的尝试。
当然,由于古籍保存条件要求高、古籍修复对专业技能要求严格,社会机构参与古籍保护的技术水准和可持续性都很难控制,因此,如何既鼓励全社会参与古籍保护,又对参与古籍保护的社会机构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管,是摆在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和古籍公藏单位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转自《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