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图书馆:
经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评审,并通过结果公示,现将12家“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人才培训基地”名单公布如下:
国家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辽宁省图书馆
上海图书馆
复旦大学图书馆
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
浙江图书馆
山东省图书馆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中山大学图书馆
贵州省古籍保护中心
甘肃省古籍保护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关于公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人才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25KB)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