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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图书馆与沈阳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培养古籍保护专门人才协议

来源: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时间:2017-01-20 

  2016年12月15日上午,“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与沈阳师范大学合作培养古籍保护专门人才协议签字仪式”在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三楼报告厅举行。辽宁省文化厅副厅长杨世涛,辽宁省图书馆馆长王筱雯、副馆长杜希林,沈阳师范大学副校长夏敏,文学院及图书馆班子成员,师生代表出席了此次活动,研究生处处长朱爱军主持签约仪式。

  卷帙浩繁的古籍文献是中华文脉绵延数千载的历史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古籍保护,国务院于2016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列入文化重大工程,从而把古籍保护推上新的历史高度。因此,保护好古籍,尤其是抢救性修复古籍、提升古籍修复的专业化水平,成为当务之急。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为解决古籍保护人才的培养问题,委托辽宁省图书馆联合本地高校培养我国亟需的古籍保护专门人才。此次辽宁省图书馆与沈阳师范大学合作培养古籍保护专门人才,正是应对古籍保护与修复高层次专业人才缺乏的重要举措。

  签约仪式上,杨世涛副厅长和夏敏副校长分别讲话。杨世涛副厅长在讲话中对此次合作办学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此次合作办学是继2014年双方共同荣获“国家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之后,在古籍保护领域合作的又一典范。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在服务对象和服务模式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但双方在古籍保护人才培养方面,找到了很好的契合点。辽宁省图书馆在文献资源、古籍编目、整理、古籍修复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沈阳师范大学在科研能力、师资力量方面又有很好的工作基础。这种合作方式是解决辽宁省古籍保护人才短缺的最好方式,在业内极具开拓性和示范性。希望双方精诚团结,合作共赢,通过合作办学能够培养出更多适合辽宁省古籍保护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

  随后,辽宁省图书馆馆长王筱雯和文学院院长胡玉伟签署了合作培养“古籍保护与修复”方向研究生协议。此次合作办学充分调动了辽宁省图书馆和沈阳师范大学的优势资源,对于高校发挥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必将为国家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的高层次古籍保护人才,传承历史与文化做出贡献。

  签约仪式上还进行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挂牌、“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古籍特藏中心”揭牌仪式。杨世涛副厅长、夏敏副校长,王筱雯、王宇馆长分别为两个牌匾挂牌和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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