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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成果
古籍普查与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对接工作完成

  20137月,文化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做好文化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1315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进行顶层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目前,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有效推进,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6年1213日,在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结束之际,双方进行了数据交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提供除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共计30个省797家单位的280215条数据,主要范围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系统所属单位的古籍数据;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向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办公室提供114家单位的279237条数据,主要范围为图书馆等文化系统所属单位审校完成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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