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从出资人或主刻人的角度、刊刻先后次序等因素划分的刻本类型:
1.官刻本:指历代官方机构刻印的书本。如宋代公使库、郡学,元代各路儒学,明代藩府、国子监,清代武英殿、官书局等。这些机构刻印的书本叫官刻本。
2.监本:历朝国子监刻印的书本。国子监是古代最高教育机关,据文献记载,从五代开始,国子监刻印有九经,北宋承其遗制,继续刻印经史。南宋时,旧版不存,遂征调地方版片至京师国子监印书,称旧版为“旧监本”,新版为“新监本”。明朝有南北两监,北京国子监称北监,南京国子监称南监。国子监所刻书籍主要是各种儒家经典、文史名著。
3.内府本:明清两代内廷刻印的书本。
4.殿本:清朝武英殿刻印的书本。清康熙间于武英殿设修书处,乾隆四年(1739)又设刻书处,派亲王、大臣主持校刻图书。所刻之书称为殿本。殿本校刻精致,纸墨上佳,堪与宋刻本相媲美。所刻《明史》、《通典》、《通志》、《文献通考》等书,一向被列为清刻善本。
5.局本:清同治光绪时各地书局刻印的书本。清同治间,由曾国藩提倡,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四川、安徽、两广、两湖、山东、山西、直隶先后创立官书局,所刻图书称为“书局本”或“局本”。
6.藩府本:明朝各地藩王刻印的书本。
7.私刻本:也叫家刻本,指个人、家族、家塾刻印的书本。
8.坊刻本:历代各地书坊刻印的书本,可以视为私刻本的一种。
9.麻沙本:南宋福建建阳县麻沙镇书坊刻印的书本。
10.书棚本:南宋临安书坊刻印的书本。
11.初刻本:第一次刻版印制的书本。
12.翻刻本:也称覆刻本。按照某一底本翻雕印制的书本。
13.重刻本:依据某一底本而重新刻版印制的书本。
14.仿刻本:摹仿原版字体版式刻印的书本。
15.影刻本:按照某一底本原样摹刻印制的书本。
16.写刻本:按照手书字迹雕版印刷的书本。
17.递修本:用经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修补过的旧版刷印而成的书本。宋代的雕版,经宋元两代修补后在元代刷印成的书本称宋元递修本,或经元明两代修补在明代刷印成的书本称元明递修本,或经宋元明三代修补在明代刷印成的书本称宋元明递修本,亦称三朝递修本。如宋版眉山七史,多经宋、元、明三朝修补,称为三朝递修本或三朝本。
18.百衲本:利用零散不全的版本配成一部完整的书,如同僧人的百衲衣,故称为百衲本。清初人宋荦汇集宋元三种版本印成百衲本《史记》,近代又有百衲本《资治通鉴》和《二十四史》。其中商务印书馆于1930-1937年影印的百衲本《二十四史》最为著名。
19.巾箱本:也称袖珍本。巾箱即古人放置头巾的小箱子,巾箱本指可置于巾箱之中开本很小的图书。由于这种书体积小,携带方便,可放在衣袖之中,所以又称为袖珍本。古代书商还刻印有一种儒经解题之类小册子,专供科举考生挟带作弊之用,这种袖珍本则称为挟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