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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致力于改善全省古籍保护环境,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保护制度,以评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为抓手,改善存藏环境;以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四川省珍贵古籍名录”为依托,建立分级保护制度。
目前,四川省已有成都市图书馆、泸州市图书馆、南充市图书馆、四川大学图书馆、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四川师范大学图书馆、四川博物院7家古籍收藏单位,被评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自贡市图书馆、富顺县图书馆、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等14家单位被评为“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广汉市图书馆、郫县图书馆、中江县图书馆等12家单位被评为“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全省共有237种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373种古籍入选《第一批四川省珍贵古籍名录》。经过十年的努力,全省万册以上的古籍收藏单位正在逐步建设标准书库,古籍保护设备与设施得到改善,珍贵古籍得到有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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