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后占领中国东北,1932年在东北成立了伪满洲国傀儡政权,从此,东北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为进一步对东北经济实行统制和掠夺,于1934年3月制定了《日满经济统制方策纲要》。法庭证据236号是《日满经济统制方策纲要》全文,具体如下:
(接上条)
三、 农业相关
1. 棉花栽培
期其得到快速发展,力求计划性改良增产。
2. 小麦栽培
考虑我国国内的供需状况,特别致力于计划性的改良增产。
3. 大米栽培
考虑我国国内的供需状况,对其生产进行统制。
4. 养蚕
考虑对我国同业的影响,对其生产进行统制。
(备考)
一、“满洲国”内进行积极改良增产的农作物大致如下
1. 烟草
2. 麻类
3. 花生及蓖麻等油料作物
4. 啤酒花
5. 苜蓿
二、“满洲国”内致力于品种改良,而能否增产依靠自然发展的农作物大致如下
1. 大豆
2. 高粱
3. 玉米
4. 陆稻
5. 大麦
6. 荞麦
7. 黍
8. 稗
9. 人参
10. 果树蔬菜
11. 柞蚕
12. 粟
四、畜产相关
1. 绵羊饲育
期其快速发展,进行计划性的改良增殖。
2. 马饲育
考虑到国防上的要求,致力于计划性的改良增殖。
3. 牛饲育
促进其改良增殖。
4. 猪饲育
同上。
五、林业相关
控制满洲森林开发中的滥砍滥伐,努力做到保护森林,采取更新方法等合理性经营来全面保全林业,这有助于治水及国土保全,同时满足日满两国的木材及纸浆原料的需求。
六、水产业相关
顺应我国水产政策,致力于满洲水产资源的保护增殖,以期能够长久利用。为此,“满洲国”对轮船拖网渔业和机轮底网渔业不实施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