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后占领中国东北,1932年在东北成立了伪满洲国傀儡政权,从此,东北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为进一步对东北经济实行统制和掠夺, 于1934年3月制定了《日满经济统制方策纲要》。法庭证据236号是《日满经济统制方策纲要》全文,具体如下:
(接上条)
第四、各事业统制纲要
各类型事业统制的具体方策需进行审议并尽快确立。其统制纲要大致如下:
一、 交通及通信业相关
对满洲的交通及通信业,特别是国内及日满两国间的交通及通信设施进行整备扩充并使其合理运营,毋庸置疑这是国防上乃至治安维持上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满洲经济开发乃至日满经济统制上最关键的一点。特别要致力于铁路及船舶运费的进一步修改。
二、 工矿业相关
1. 钢铁业
与我国国内同业保持紧密的协调联系,期待其迅速发展。
2. 轻金属工业
与我国国内既定计划连结,期待其迅速发展。
3. 石油业
期待其迅速发展。
4. 代用液体燃料工业
同上。
5. 汽车工业
与我国国内同业保持紧密的协调联系,期待其迅速发展。
6. 兵器工业
期待其迅速发展。
7. 铅、锌、镍、石棉等的原矿采掘业
同上。
8. 煤矿业
力求日满两国煤矿业的紧密统制,完善两国的供需,完成煤炭对各产业的使命,同时增大满洲煤矿向第三国的输出,以此为宗旨进行开发。
9. 硫铵工业
考虑日满两国农业上的要求及我国国内同业的发展状况,期待其迅速发展。
10. 碱工业
考虑国防上的要求及我国国内同业的发展状况,期待其迅速发展。
11. 采金业
期待其迅速发展。
12. 电业
促进其发展。
13. 制盐业
期待其迅速发展。
14. 纸浆工业
促进其发展。
15. 纤维工业
维持现状。
16. 制粉工业
促进其发展。
17. 油脂工业
同上。
18. 制麻工业
同上。
19. 造纸工业
考虑我国国内同业的发展状况,促进其发展。
20. 水泥工业
同上。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