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整个中国东北地区,使其沦为日本的殖民地。1932年3月9日,在日军的协助下,末代皇帝溥仪,从天津秘密潜逃至东北,在长春成立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1933年8月8日,日本内阁召开会议,通过了《“满洲国”指导方针纲要》,史称“八八决议”。法庭证据233号是《“满洲国”指导方针纲要》的全文。
“满洲国”指导方针纲要
大日本帝国对“满洲国”指导方针的根本政策是,根据《日满议定书》精神,使“满洲国”作为同大日本帝国具有不可分隔关系的独立国家,并获得进步与发展。
要 点
1. 日本对于“满洲国”的指导将顺应“满洲国”的社会特性,尊重其独立的尊严和既有的习俗,竭力实现民族和谐与人民的安居乐业。从而使官民上下感到安心和光明,进而使全体人民乐于为完成建国大业而努力奋斗。在此期间,大日本帝国也必须在幕后不间断地展开指导,发挥力量。
2. 有关“满洲国”的国家基本组织形式、国防、治安和外交事项,日满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基础事项,事关确立国家根基的有关重大内政问题, 务须给予积极指导。此外的其它问题则交由“满洲国”当局自由行动。
3. 对“满洲国”的指导,根据现行体制,在关东军司令官兼帝国驻满大使之内部统辖下,主要通过日籍官吏在实质上执行。日本官员必须成为“满洲国”国事运行的核心,因此官员的选举和任命须是妥善且恰当的,须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以便能在满洲国民中充分贯彻本方针。为了使日本籍官吏成为活动中心,为了便于统治起见,决定保持当前以总务厅为中心的运行机制。
4. “满洲国”以实行君主立宪制为最终目标,但当前仍将维持现行体制,须经慎重讨论后方可制订正式宪法。
目前,“满洲国”禁止成立一切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