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整个中国东北地区,使其沦为日本的殖民地。1931年9月22日,关东军参谋部制定了《满蒙问题解决方案》,确定在日本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以宣统帝为首,领土包括东北四省及蒙古地区的傀儡政权。1932年1月,日本陆军省、海军省和外务省共同制定了《中国问题处理方针纲要》,决定将东北从中国主权下分离出来,建立一个政治、经济、国防、交通、通讯等均受日本控制的“新政权”。2月12日,日本政府内阁会议通过《满蒙问题的处理方针纲要》。2月16日,日本帝国主义策划的“建国会议”在沈阳召开。18日,伪“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独立宣言》,宣布东北地区"独立",并宣称将成立“满洲国”。3月1日,日本帝国主义用“满洲国”政府的名义,发表了所谓的《建国宣言》。3月8日,伪“满洲国”宣布正式成立,9日,溥仪举行了就职典礼,10日,同日本签订了《日满协议书》。3月12日,日本政府通过了内阁会议决定的《满蒙问题处理方针纲要》。
法庭证据第223号为日本内阁1932年4月11日通过的会议决定,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伪“满洲国”的具体援助和指导方案。该方案从国家组织、政治机构、财政金融等诸方面阐述了日本关东军控制伪满政权的基本政策,要求必须采用日本人担任官吏或指导。
日本帝国对“满蒙”新国家的具体援助与指导方案
(1932年4月11日内阁决议)
“满蒙”新国家的由来及现状等,大致情况如附件说明书中所言。本年3月12日公布的日本政府内阁会议决定《满蒙问题处理方针纲要》第一项规定,令新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交通和通讯等诸多方面,体现其作为日本帝国存亡关键因素的性能。
为达成以上目的,日本帝国需明确了解新国家关于以上各种设施的要求。同时,依据3月12日内阁决议《伴随满蒙新国家成立的对外关系处理纲要》第(一)项,逐步向“满蒙”新政权提供具体援助和指导。
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聘请权威担任新国家财政指导者,以及交通机构问题。为此,制定了如下针对性措施:
第一,为了确立新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巩固建国基础,提高对外信用,进而在日“满”两国之间实行合理的产业统制,使日“满”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体,具有权威性的指导者是不可或缺的。为此,权衡考量新国家的要求及其所肩负的帝国使命等情况,酌情实施下述两项提案:
(1)促使新国家聘用日方权威顾问,作为财政经济问题和一般政治问题方面的最高指导;
(2)新国家的参议府、中央银行以及其他机构的指导性职务,由日方的有能之士担任。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