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卫文麿内阁三次对华声明(法庭证据268号)(之四)

  法庭证据268号为日本近卫内阁发表的关于侵华政策的三次对华声明。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不久,1937年12月,日军攻陷南京。1938年1月11日,日本政府决定终止陶德曼调停,1月16日,日本内阁总理大臣近卫文麿发表对华声明,即“第一次近卫声明”,以威胁、迫使蒋介石国民党政府投降。日军侵占广州和武汉之后,转而对国民政府采取诱降的策略,11月3日,日本内阁发表了“东亚新秩序建设声明”,提出所谓的“建设东亚新秩序”构想,即“第二次近卫声明”。12月22日,日本近卫内阁继而又发表了“日华邦交调整方针声明”,提出所谓“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合作”三原则,引诱更多国民党势力追随汪精卫叛国投日,即“第三次近卫声明”。
  (接上条)

三、昭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938年12月22日)日本政府对华声明
日华邦交调整方针声明(续)

  且鉴于中国之现状,为充分保障此项防共目的,在该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日军防共驻屯,并以内蒙地方为特殊防共区域。
  在日华经济关系上,日本绝无在中国实行经济垄断之意,亦不要求中国对理解东亚新情势、且采取相应善意行动的第三国利益予以限制,惟期日华提携及合作取得实效。换言之,即基于日华平等原则,中国承认帝国臣民在中国内地享有居住与经营自由,以促进日华两国国民的经济利益。鉴于日华间的历史与经济关系,对于华北及内蒙地区资源的开发利用,亦应对日本予以积极的便利。
  日本求诸于中国者昭然自明,既非区区领土,亦非军费赔偿。实际上,日本只要求中国作为新秩序建设的分担者,对履行此项职责做出最低限度之保证。日本非但尊重中国之主权,甚而撤废对中国独立完整所必要的治外法权以及返还租界,亦不吝予以积极的考虑。

  [1] 国家图书馆, 上海交通大学编.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证据文献集成. 6: E238~E305 [影印本]. 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4.  
  [2] 东京审判文献丛刊委员会编.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 第6卷[影印本]. 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3.  
  [3] Exhibits of the prosecution and of the defense, introduced as evidence before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 1945-47 [microform].  
2017第三五二期
spdt.png
· 森岛守人宣誓供述书(...
东审证据事变和局势发展
2017第三五一期
spdt.png
· 森岛守人宣誓供述书(...
东审证据事变和局势发展
2017第三五〇期
spdt.png
· 森岛守人宣誓供述书(...
东审证据事变和局势发展
© 国家图书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