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田弘毅的罪状(庭审记录第49788-49792页)(一)

  人物简介:广田弘毅(Hirota Koki,1878年2月14日-1948年12月23日),首相,甲级战犯被告。东大法学部毕业,先后出任驻荷兰、苏联大使。1933年出任斋藤实内阁的外务大臣,并在之后的冈田启介内阁中留任,1936年任第32任日本首相,1937年1月末不足一年的广田内阁瓦解,广田在继任的近卫内阁中留任外相,缔结日、德、意防共协议、进一步介入中日战争。主要主张推行对华外交“广田三原则”和确立军国体制。


图:广田弘毅正在听庭长宣读对他的判决

  广田弘毅在东京审判中根据9项罪状被起诉,法庭对导致军部独裁内阁的现役武官制的复活展开问责,认定其至少从1933年起就参加了实行侵略战争的共同计划和阴谋,作为外务大臣参加了对华战争的实行,且无视遵守对俘虏及平民的条约,据此3项罪状判其有罪,其他罪状因无证据证明而判无罪,最终处以绞刑。
  无视遵守对俘虏及平民的条约:
  广田有关此类罪行的唯一证据,就是关于1937年12月和1938年1月及2月的南京暴行。他以外务大臣的地位,在日军进入南京城后,立即接到了关于这类暴行的报告。他认为这类报告可信,并曾就此问题咨照陆军省,还从陆军省得到保证,说将停止这种暴行。在得到保证以后,至少一个月中仍继续有关于暴行的报告。但广田没有在内阁会议上主张立即采取措施阻止暴行继续,也没有采取其他可能的任何措施来停止暴行,这是他对本身义务的怠忽。他明知停止暴行的保证没有真正实行,并且每天都进行着杀人、强奸妇女以及其他暴行,却仅仅满足于保证本身。这种怠忽已达到了犯罪的程度。

  [1]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编; 张效林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 中英文版. 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4.  
  [2] 东京审判文献丛刊委员会编.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影印本]. 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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