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职责:确定会议主题和主、承办单位,审核项目立项、进展与结项,审议资金使用,研究其它相关重大问题。
理事会成员由下列机构代表组成: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北京大学图书馆代表)、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香港代表机构、澳门代表机构、台湾代表机构、海外代表机构。大陆三个代表机构有两票投票权,其它代表机构各有一票投票权。
理事会设有执行主席,由理事会代表机构轮值担任,任期两年。执行主席所在机构负责主办任期内的会议和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国家图书馆,秘书长由中国国家图书馆指定,副秘书长由理事会执行主席所在机构派员出任。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原则上在每年11月份召开,根据需要,可邀请其它代表列席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