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开题论证是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审核、确定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选题,保证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质量,加强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博士后培养和管理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1.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选题
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选题应在合作导师指导下进行。鼓励博士后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本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2.开题报告时间及内容要求
博士后一般应在进站后三个月内,最迟在第五个月内进行开题论证,开题论证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研究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4)课题的重点难点
(5)课题的基本观点
(6)课题的创新性
(7)参考文献
开题论证书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统一编制。
3.开题报告的评议
开题论证的评议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组织实施,聘请3—7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论证进行评议。博士后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论证,导师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专家对课题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书面评议意见。评议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三个等次,“通过”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进入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写作阶段;“修改后通过”者,须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一个月后送交专家审定,通过后,可进入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写作阶段;“不通过”者,须在三个月内重新准备开题报告,三个月后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其重新组织开题论证会。
4.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开题论证书及专家评议意见、结论,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存档。出站时,原件存入博士后个人档案,复印件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