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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成果
古籍普查|《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史部编目札记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全国性的古籍保护工程“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同年5月,“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正式成立,至今已15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首要工作是了解全国各公藏单位古籍收藏状况,并完善其古籍财产目录。

  15年来,各地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古籍普查、出版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华古籍总目》分省卷的编纂工作,其间遇到了不少问题,各地古籍工作者积极想办法,开展多方面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积淀了累累硕果。

  作者 | 宋文娟 天津图书馆历史文献部

  笔者有幸自2017年7月份开始承担“天津卷”史部的编目工作,随着工作的行进,在著录、分类及款目组织等方面遇到不少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与大家分享。

  1、史部著录问题

  中国典籍四部分类中,史部乃收录记载历史兴废治乱和各种人物以及沿革 等的历史书籍。“天津卷”汇集天津图书馆、南开大学图书馆、其他19家成员馆和李保田先生清代教科书的数据而成,共计46000余条,其中史部数据14178 条。

  古籍著录是对书籍的基本信息进行客观描述,使读者准确了解图书的基本情况。普查登记已完成了古籍基本著录工作,为分省卷的进一步编纂打下良好 基础。但是各藏书单位参与古籍著录的人员阅历不同、实践经验不同、水平不同, 这样在著录时就会出现差异。为了防止出现同一种书不同的著录方式,我们在编目时利用计算机将史部数据的书名项按照音序排列,这样就使书名相同的数据集中到一起,数据著录上的差异或问 题就相对显而易见。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有的利用出版的图录改正;有的将问题数据返回各藏书单位,请他们专人目验原书进行核查;有的亲自前往藏书单位看书核查,以保证数据客观、准确,同时也修订了原有著录讹误。

  下面所举数例就是在“天津卷”史部编目工作中发现并修正的典型问题数据。

  题名问题数据

  孙征君日谱录存三十六卷,(清)孙奇逢撰,清光绪孙世玟刻本。二十二册。

  按:此南开大学图书馆数据,普登号:120000-0341-0006561,原著录为“日晋三十六卷”,不知其为何书。笔者于《贩书偶记》查著者孙奇逢,发现其著作有《晚年批定四书近指》十七卷、《孙征君年谱》二卷、《日谱录存》三十六卷、《夏峰集》十四卷《补遗》二卷,未见“日晋”此书。后请南开大学图书馆老师目验原书核查,实为“孙征君日谱录存三十六卷”, 因此改之。

  卷数问题数据

  文献通考二十四卷首一卷,(元)马端临撰,清光绪十一年(1885)上海点石斋石印二十年(1894)重印本。十五册。

  按:此天津市和平区图书馆数据,普登号:120000-0303-0000113,索书号:209/71378,原卷数著录“文献通考二十卷”,而其他藏书单位卷数均为“二十四卷首一卷”。查《天津市和平区图书馆藏古籍图录》,第157页著录为“文献通考二十四卷首一卷,(元)马端临撰,清光绪十一年(1885)上海点石斋石印二十年(1894)重印本”,索书号亦相同,据此知普登目录未将附录信息著录完整,现将卷数改为“二十四卷首一卷”。

  版本项问题数据

  读史方舆纪要一百三十卷舆图要览四卷,(清)顾祖禹撰,清光绪五年(1879)蜀南薛氏桐华书屋校修敷文阁本。五十册。

  按:此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图书馆数据,普登号:120000-0307-0000370, 原著录为“清光绪五年(1879)敷文阁刻本”。《读史方舆纪要》有五卷本、九卷本,卷帙、内容与顾祖禹原撰一百三十卷不可同日而语。《中国古籍总目》史部第 71449620 著录此书,敷文阁刊本有四:清乾隆间敷文阁刻本、清嘉庆十七年(1812)成都龙氏敷文阁刻本、清道光间龙万育敷文阁刻本、清光绪三年(1877)敷文阁刻本;重修敷文阁本有二:清嘉庆十七年(1812)成都龙氏敷文阁刻清宏道堂重修本、清光绪五年(1879)蜀南薛氏桐华书屋校修敷文阁本。如《中国古籍总目》所列版本,此滨海新区塘沽图书馆藏“清光绪五年敷文阁本”盖为“蜀南薛氏桐华书屋校修本”,但未目验原书,不敢妄论,暂将其作为存疑数据标注。后经核查原书,发现题名页镌“读史方舆纪要敷文阁藏板”,牌记页镌“光绪己卯蜀南桐华书屋/薛氏家塾修补校正足本”,知其确为清光绪五年蜀南薛氏桐华书屋校修敷文阁本,因改之。

  2、史部书籍归类问题探讨

  史部书籍体量大,类目亦繁多,在工作中编目人员对其准确分类是一个很 大的考验。笔者按照《中华古籍总目·五部分类表》,参照国家图书馆、上海图 书馆等国内各大图书馆的分类方法,同时利用前人的古籍编目成果,如《中国 丛书综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中国古籍总目》等作为类分古籍的重要线 索和依据。尤其是《中国丛书综录》第二册,将是书所收子目按照经史子集四 部分类进行细分,其中“别史”“编年”“杂 史”“载记”“史表”“史钞”“诏令奏议”等类目细化至每一个朝代。地理类下的“山志”“水志”“纪胜”等亦细化至每一个行政区域。这样精细的分类虽然比较繁琐,但为后面款目组织的排列打下了基础。笔者在古籍分类时依照《中国丛书综录》尽量将每一部古籍分到最小类目,这样既有利于下一步的款目组织工作,也便于发现问题。

  下面就史部分类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例进行分析。

  清代教科书(老课本)及学校章程等书籍的归类

  我国的老课本,历朝历代都没有政府层面的专门收藏,至今尚没有一个可信而完整的目录,更没有专家学者做基础性的研究。天津私人藏书家李保田先 生,十几年来致力于老课本的收藏和研究,为清代及民国老课本收藏最多世界 纪录保持者,基本填补了晚清民国期间的史料空白。此次《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收录李保田先生所藏清代老课本数据250条,有《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初等小学珠算教科书》《初级英语读本》《初等地理教科书》《初等物理学教科书》《最新修身教科书》等。这些数据为“天津卷”注入了新的元素,但在归类时遇到 了问题,把它分到史部—政书类—仪制之属—专志—科举校规这一类目有些不恰当,因为《中华古籍总目·编目手册》之“类分释例”中指出“科举校规”收 录“研究科举制度之著作,例如陈彭年《贡举叙略》、明董其昌《学科考略》、清李调元《淡墨录》等入此”。

  查《中国古籍总目》,在史部—政书类—科举学校之属,收录科举、贡举之著作及学部、学堂章程规则。又查上海图书馆数据,如:《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被归入史部—政书类—教育之属。

  笔者在具体分类中参照上面的分类设置,并与李国庆主任商议,在天津卷“科举校规”下增加“教育”类目, 将李保田先生的老课本和有关学堂章程规则入此。

  类表的调整

  史部数据量大,类目繁杂,笔者在分类中发现,《中华古籍总目·编目手册》有两处小类目收录内容重复。

  一是政书类—军政之属—边政:

  凡论述防务事项,包括江防、海防、边防之著作,如明卜大同《备倭图记》、明胡宗宪《筹海图编》、清姜宸英《江防总论》等入此。

  二是地理类—防务之属:

  凡记边(塞)防之著作入此。

  海防

  凡专记海防之著作,如明胡宗宪《筹海图编》等入此。

  江防

  凡记江防之著作,如明郑若曾《江防图考》、清姜宸英《江防总论》等入此。

  陆防

  凡记陆防之著作,如黄焜《边防三事》、清郑观应《防边危言》等入此。

  上述两处所收类目有相同之处。笔者查阅《中国丛书综录》,是书仅在“政书—军政之属”下设“江防 海防”和“边政”类目,将明卜大同《备倭图记》、明胡宗宪《筹海图编》、清姜宸英《江防总论》等入“江防 海防”类目;将黄焜《边防三事》、清郑观应《防边危言》等入“边政”类目。发现此问题后,笔者向李国庆主任汇报,主任让参照《中国丛书综录》,将“地理类”下的“防务之属”移出,并入“政书类—军政之属”下的“边政”。

  合刻书的分类

  合刻书是指刻书者将两种以上著作合刻在一起,这些著作各自为独立整体, 在分类上有的为同一类目,如:(清)王兆玺撰《王衍绪行述》一卷、(清)王 燕绪撰《王启绪行略》一卷和(清)王念曾撰《王燕绪行述》一卷于清嘉庆间合刻,三书题名、著者各不相同,但类目都属史部—传记类—别传之属—事状;有的则各有所属,如:(明)顾鼎臣汇编(明)黄应澄绘图《明状元图考》三卷与(清)翁方纲撰《三元喜讌诗》二卷于清咸丰六年(1856)福元书室合刻,二书,一为史部,一为集部。《中华古籍总目款目组织规则》中没有提及合刻书的分类与目录组织如何处理,我们在具体编目中参照《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方式,以第一种古籍为依据进行分类排序,第二、第三种古籍在索引中给予揭示。

  3、史部书籍款目组织

  “款目组织”是古籍编目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将著录准确,分类正确的款目加以有序编排,可以充分发挥目录著作的固有功能。《中华古籍总目》的性质是版本目录,即依版本立目,一部古籍相同版本立一条款目,不同版本分别各自立目。此次编制《中华古籍总目》规模大,参编范围广,人员多,为防止编目过程中出现混乱,保证《中华古籍总目》的编制质量,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编制了《中华古籍总目·分类款目组织规则》,详细规定了款目的组织原则、 方法和依据,使编目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

  按照时代组织款目

  史部款目组织多依时代之先后排序,如:传记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 杂史类、载记类、史表类、史抄类等。前面细化的分类为款目组织打下了基础,但是面对数量庞大、门类繁多的数据,其款目组织不是一步就能到位的。首先,按照古籍产生之先后原则排序,即原生古籍在前,衍生古籍(注释、研究)在后。例如:纪传类—正史之属, 凡“正史”及其注解、研究正史的著作,在款目组织时先将正史之款目按照古籍在历史进程中所产生的自然朝代组织排序。其次,按照著者生卒之先后顺序排列,著者早者在前,晚者在后。最后在上述排序的基础上,再按照版本产生之时间先后排序,即先行者在前,后行者在后。同书异本的古籍都要体现出来。例如: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有五个 版本,按照时间先后依次排列为: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洞泾草堂刻本、清 光绪六年(1880)太原王氏刻本、清光绪十九年(1893)广雅书局刻本、清光 绪二十年(1894)点石斋石印本、清刻本。对于未能确定具体出版年份之明、 清刻本,按照朝代排在有具体出版年份的款目之后。

  按照地区组织款目

  史部地理类下多依地区组织款目,如:杂志之属、水利之属、山川之属和游记之属下的纪胜等。笔者在前面分类时,已将其细化分至每一个区域,如:明刘侗、于奕正撰《帝京景物略》已归入地理类—杂志之属—北京。这样再按照《中国丛书综录》之行政区划,例: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等组织排列。其次,同一地区者再按照作者生卒之先后顺序排序。最后,同一部古籍再按照版本之先后排序。方法与前面依时代组织款目相同。经过这样几步调整与排序,才能使每一个款目立于其准确位置,《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也初步完成。

  (《藏书报·古籍保护专刊》2022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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