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古籍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古籍保护事业。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总原则指导下,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展全国古籍保护工作。
   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以保护中华古籍、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为目的,计划完成全国古籍普查,修复破损严重的珍贵文献,分层次培养古籍修复人才,改造全国图书馆现有古籍保存条件,实施文献保护标准化建设,从而使我国古籍保护事业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
  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由国家八个部委组成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实施,成立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地方古籍保护中心具体开展工作。
  2008年,经过严格评审,国务院颁布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共有2392种古籍入选《名录》,51家藏书单位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本次展览是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果和部分珍贵古籍的盛大展示,必将推动我国古籍保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