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展览地址:国家典籍博物馆第五、六、七、八展厅
  • 指导单位:国家文物局
  • 主办单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敦煌研究院、甘肃简牍博物馆、国家图书馆(国家典籍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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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丑年(821)报恩寺人户团头刘沙沙请便麦牒及处分等

        此是寺户申请谷物借贷的牒状,呈给敦煌佛教界最高机构都僧统司。丑年二月的6 份牒状写在不同纸上,未标日期,每份牒状上都有谷仓主管机关的批复,标注日期,据此可还原借贷程序:由寺户或所隶属的寺院撰写牒状,送至都司仓等待批复。“教授”负责审批并在牒状上署名,由“执仓所由”经手发放。数日后申请人往看批复,若已允准,可将借贷谷物携回。

      国家图书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