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图书馆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图书馆标准体系,有效支撑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2022年度图书馆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以及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一)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按照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见https://www.samr.gov.cn/bzjss/tzgg/202201/P020220112612007475330.pdf) 执行。
申报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和技术研究基础。项目的名称、工作范围、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二)需提交如下材料:
1.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推荐函电子版,多个项目需附项目汇总表。
2.《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电子版。
——《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明确所申报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并对图书馆领域的适用性以及预期效果给出科学论证。
——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6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2个月。
——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原则上应同步申报、同步推进制修订外文版。未同步申报外文版的应说明不申报理由。
——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以及修订的主要部分,并提供原标准使用及实施效果情况说明。
——采标项目应说明所采用国际标准技术内容与国内现状的匹配情况。
——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应在项目建议书中选择“军民通用”项目,并说明协调情况。
——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标注。
3.标准草案电子版。
标准草案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的基本要求;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
4.预研材料。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要求提供。
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一)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征集2022年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公告》(见http://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103/t20210317_923008.html)及文化和旅游部标准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和技术研究基础。项目的名称、工作范围、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二)需提交如下材料:
1.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推荐函电子版,多个项目需附项目汇总表。
2.《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电子版。
《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加盖牵头申报单位公章。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并提供原标准使用及实施效果情况说明。采标项目应说明所采用国际标准技术内容与国内现状的匹配情况。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原则上不应超过24个月。
3.标准草案电子版。
标准草案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完整,不应仅列出二级以上标题且无内容;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以及修订的主要部分。
4.参编说明。
参与起草单位应出具说明材料,明确参与该项目工作,同意由牵头申报单位办理项目申报以及标准立项后的合同签订、经费管理等事宜。
5.预研材料。
重要项目应补充提供预研材料,内容包括:项目涉及的标准化对象发展情况,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标准验证情况,国内外标准情况和是否合规采用国际标准,已有的工作基础,以及标准实施效果和效益预测等。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2022年5月13日前。
四、项目申报范围
图书馆领域标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基础通用标准,图书馆专业术语,图书馆设施、设备标准,图书馆馆藏文献建设标准,图书馆服务标准,图书馆管理标准,图书馆技术标准等。
五、其他
1.由图标委归口管理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已立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参见图标委网站信息:http://www.nlc.cn/tbw/。
2.为保证项目申报的科学性、适用性并能顺利实施,所申报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应具备扎实的前期研究与实践基础。
3.已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牵头单位,未完成项目数超过所承担项目总数5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标准项目。
4.根据相关规定,国家标准项目可在全年提出申请,行业标准集中申请。图标委将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立项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组织审查。项目获批下达后,牵头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工作周期组织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规范补助经费使用等。
5.对于重大项目或应对突发紧急事件急需行业标准等在立项时限上有特殊需求的,应在建议书中予以注明。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
国家图书馆研究院(业务管理处)
收 件 方:图标委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88544404、010-88544564
邮箱地址:tubiaowei@nlc.cn
附件1: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2: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下载地址:http://www.nlc.cn/t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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