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中国科学院89位学部委员(现改为院士)给中共中央写信,建议设立自然科学基金。中央批准从1982年起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基金。该基金采用国家财政拨款、自由申请、同行评议、择优支持、课题管理制的办法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的基础性工作。此后,地震、教育、卫生和邮电等部门和地方也相继设立了学科或行业的科技基金。
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逐步试行科学基金制。基金来源,主要是国家预算拨款。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和其他科学技术基金会,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规划,面向社会,接受各方面申请,组织同行评议,择优支持。”次年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正式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授权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有效地运用自然科学基金,指导、协调资助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工作,发现和培养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当时基金委暂时挂靠在中国科学院,独立开展工作,当年国家财政投入8000万元。至此,科学基金制从试行发展为正式实行。目前,基金委成为国务院直属的一个独立部门。
自成立以来,科学基金在推动中国基础研究和促进关键科技项目获得突破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资助基础学科和发现、培养科技人才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引自:中国可持续发展总纲第16卷——中国科技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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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