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与协调
“863”计划的实施管理分为两个部分,民口6个领域由原国家科委实施,军口由国防科工委执行。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由国务院高技术计划协调指导小组负责。
“十五”期间,“863”计划实施管理情况有所改变。由科技部牵头,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国家计委、财政部等部门组成的国家“863”计划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协调计划的重大问题。计划由科技部总负责,并与总装备部和国防科工委分别负责计划民口部分和军口部分的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的领域、主题和重大专项的目标、任务的决策,政策和措施的制定,计划的综合协调。
“863”计划在管理体制方法有比较大的创新,其核心是专家决策管理和拨款方式改革。
专家管理体制
“863”计划按领域、主题、专题和课题分为四级。各领域设专家委员会,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主题项目设专家组。领域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成员由各部门推荐,通过评审考核,择优录取。各领域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由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同各领域办公室负责制定。以专家决策为主的管理体制比较好地适应了高技术发展快速变化的特点,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降低了决策成本。政府的作用则由直接行政指挥转变为从科研重点、竞争规则等方面进行宏观调控和为科研工作服务上。
拨款制度
在拨款制度方面,“863”计划实现课题负责制和专款专用制度,改变了部门、地方切块拨款的办法,使经费和项目、课题能更好地衔接,有利于调动、利用和集成各种资源,实现计划有限目标的突破。
引自:中国可持续发展总纲第16卷——中国科技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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